盼望人生 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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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盼望乃是十字架,我們擁有這個,就擁有一切,十字架是我們唯一的盼望!,信心與終極的仁愛。


  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中文和合本聖經是以「浪子的比喻」做為標題,主角是浪子,不是父親;但現代中文修訂本聖經則以「父親的比喻」做為標題,主角不是浪子,而是父親,所要說明的重點乃是天父的愛,從中可以看到天父的慈愛、寬容、公義。潘牧師在台中新社退休會的主日崇拜也以「天父的心」為題證道。其實聖經兩個版本的標題都對,主角是浪子也未嘗不可,因為這個比喻,著重於浪子的「認罪悔改」,浪子代表人在上帝面前失去了作上帝兒子的名份與地位,所以只有回到上帝面前,人才能恢復作上帝兒女的地位,這裡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信息表達出來,那就是「人的選擇」,上帝尊重人的選擇,這個比喻感人的地方,就在浪子的覺悟和他選擇回轉,以及當犯錯的浪子願意悔改的時候,父親完全的饒恕與接納,這就是天父的心腸。
    浪子比喻中的人物是一個父親和兩個兒子,小兒子竟然主動向父親提議要分家產。小兒子分產的提議無異咒詛父親早點死,父親聽到若不打斷狗腿,趕出家門才怪。但是父親的反應卻是「就把產業分給他們」。不料小兒子剛分完財產沒幾天,竟然「就把一切所有的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問題是,在當時社會,家中主要的產業多半是以牲畜、田地或者是房子等等為主,必須將所分得的財產變賣,換成現金,才有可能「收拾離家,往遠方去。」依照猶太律法,若父親年老力衰,不想再經營產業,可將三分之二分給長子,三分之一分給次子(申廿一:16-17),但父親生前,權利還是屬於父親的,兒子沒有權利變賣產業,而小兒子竟然變賣了,這簡直是大逆不道。

    當小兒子離家之後,就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堨h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竟落魄到「連豬都不如」。人生絕境,莫此為甚,但是絕望中出現了轉機,聖經說:「他醒悟過來!」他決定回家向父親認錯,他不敢期望父親能重新接納他,只求父親願意讓他在家中當一個雇工,換得溫飽就好,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堨h。離家還遠,就被天天倚門而望的父親看見,顧不得老態龍鐘,竟奔向前去,緊緊的擁抱衣衫襤褸一身疲憊和惡臭的兒子,不停的親吻他。小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兒子悔罪的話,父親似乎已被歡喜淹沒,他迫不及待的吩咐僕人:「趕快拿上好的衣服給他穿上,拿戒指給他戴上,拿鞋子替他穿上」(22節)。穿新衣、戴戒指、穿新鞋,這些都是表明赦免和接納兒子身份的行動。接著又說:「把那頭肥牛犢牽來,宰了,讓我們設筵慶祝!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24節)。殺牛犢可不是小事,殺那麼大的動物,就是要宴請全社區的人,公開為這個「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兒子慶祝。這一切完全出乎小兒子的意料之外,他父親竟然赦免他,對他沒有任何責備,就完全的寬恕、完全的接納,不是接納他回來作「雇工」,而是恢復他「兒子的身分與地位」。

    按律法的層面來看,小兒子的表現及行為,應該是不配作為兒子的,但是因為愛的緣故,在上帝的家中,恩典永遠是比律法來得大的。
    如果故事就在這裡結束,那真是一個圓滿的結局。但是這個比喻還有另外一個角色,就是大兒子。這時大兒子才剛從田裡忙完,在回家的途中,聽見家裡熱鬧慶祝的聲音,就叫僕人過來,問看看到底家裡發生什麼事?僕人告訴他,因為他的弟弟平安回家,所以他的父親為此慶祝。當這個大兒子聽到這個消息時,他非但沒因此沾染一點快樂的氣氛,反而義憤填胸,不肯進家門,更別說一起慶祝了。父親預測,該是大兒子回來的時候了。舉目一看,卻看見大兒子氣憤的站在門外,就主動的出到門外來勸他。

    在大兒子的內心當中有不滿和怨恨,他覺得父親不公平,認為自己為了這個家付出這麼多,從來沒有犯過錯,但是父親卻從來沒有主動給他任何慰勞。但是這個浪蕩、不成材的弟弟回家,他甚至不承認這個弟弟是「回家」,只說「他一來」〈30節〉,父親卻為他大肆慶祝?他不懂為什麼他為了這個家勞心勞力,卻得不到父親的肯定,但是這個壞事作盡的敗家子回家,父親卻是歡迎他?

    當父親就出來勸他時,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29-30節)。大兒子的埋怨和法賽人到聖殿禱告自以為義類似(路十八:11-12),行為上看不出錯誤,心卻像浪子一般,未曾離家,反而回不了家,沒有違命,反而不知順服。大兒子從律法的觀點出發去看周遭的事,因此失去了同享宴席的喜樂,父親卻以恩典回應,同時也告訴大兒子,「理當」為失而復得的一同歡喜快樂。
    「浪子的比喻」,到此為止。父親所扮演的角色是天父,以慈悲為懷,只望罪人悔改,不念舊惡;小兒子所扮演的角色是悔改的罪人,已經去舊更新了;大兒子則扮演著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角色,自以為義。蒙父親赦罪的弟弟,比自以為義的哥哥更有福氣,因為真實的福氣,並不在乎自己有多少善行,乃在乎「認罪悔改」,而實實在在的回到天父的懷�堙A實實在在的生活在祂的愛中。
    我們有否犯了大兒子的毛病?就是「自以為義」以及「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們可從大兒子對父親的說話中可見一斑。大兒子自以為是中規中矩的,他沒有要求分家業,他沒有離家放蕩,他勤奮工作,他努力服事,他不願意與墮落的人為伍,他就像你我當中的許多人一樣,看到的盡是別人的缺點與軟弱,好像是活在律法之中,自以為義,沒有體會到父親的心意,不懂得恩典永遠是比律法來得大。其實大兒子雖然沒有要求分家業,但父親在分家業的時候,已同時分給兩個兒子(12節),不但這樣,還應許要與他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1節),這話一點兒都沒錯!因為小兒子已經清算了自己的應得財產,而且花得一分不剩了,所以,現在父親所有的實際上都屬於大兒子。小兒子重新回到家中,所有的花費都要由大兒子來承擔,大兒子必須負此代價,所以他才那麼憤怨不平。而一個真正有愛心的哥哥應該是在看見父親遭到且忍受弟弟拒絕的愛所帶來的錐心痛苦時,對父親說:「爸爸,我要去找回我的弟弟,縱使他已經揮霍掉了他所得的家產,我也要把他帶回來,一切的代價都算在我的頭上!」
    耶穌就是這樣,祂遠從天堂來到地上將我們尋回,把我們帶回神的家,乃需要付上祂生命的代價,因為在十字架上,衣服都被剝去,祂赤裸地掛在那�堙A因此我們才得以披上祂那榮耀的袍子。在十字架上,耶穌呼喊「我的神,我的神…」,這是祂唯一一次不叫神為「父親」。因為祂在那時不被當作兒子看待,因此我們才能從而被當作神的兒女來看待。在那十字架上,祂為我們付出了「代價」,因為萬有都是祂的,但是祂卻樂意同我們分享,並且為我們付出了代價。
    聖經告訴我們:當一個人信主時,就連天上的天使天軍都要歡呼吹角!我們不要忘記,也有一位天上的父在盼望等候我們的回轉歸回,並且隨時準備因我們的歸回而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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