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人生 2506 


 
    從音樂立場看「敬拜讚美」


              駱維道


作者簡歷:美國加州大學哲學博士,台南神學院院長,教會音樂與民族音樂教授。


    一、「敬拜讚美」的特殊意義

    敬拜與讚美本來是兩個普通的名詞及動詞而已,敬拜是做禮拜,讚美是禮拜中對上帝的稱讚。但是今日很多人把敬拜與讚美之兩詞合一而變成一個專有名詞「敬拜讚美」,即指禮拜前長時間唱「短歌」暖身,然後進入禮拜的意思。依筆者所了解與接觸到「敬拜讚美」的歌都是較短,很多是採用聖經節為歌詞,而其音樂大多數是屬於流行的或是十九世紀以後的福音詩歌之類的曲調,且99%以上來自西洋或是東方人模仿西方風格所寫的歌,偶而也可聽到一兩首屬於以色列的民歌。唱「敬拜讚美」的歌還常帶有動作,有拍手、跳舞、鈴鼓,還有大的音響器材伴奏,如電子合成器、電子吉他、爵士鼓等,且台上主要歌手每人都有一支麥克風,這些都是「敬拜讚美」特殊的現象。聽到這種音樂,有時會令人懷疑身在什麼地方。許多年前曾讀過一篇文章寫到:有一個主日,一位老太太要去教會禮拜,當走到教會門口時忽然聽到裡面傳出大聲的音樂,好像去到歌廳,她心想是否走錯了,再仔細一看,沒錯,這確是她的教會,但怎會台上有一群年青人在大聲唱歌、跳舞並以重金屬樂器伴奏,這位老太太想「我來錯教會了,我的教會不是這個樣子!」不錯,這個教會正在「敬拜讚美」。年青人要用適合於自己的方式禮拜本無可厚非,只是不可不考慮到教會中還有其他不同的人及不同的需要,這是今日許多做「敬拜讚美」的教會應當考慮的。以剛才示範「敬拜讚美」的四個團為例,他們不管唱幾首不同的歌,風格雖不一樣,但伴奏法卻是一成不變,他們手舞足蹈的肢體動作許多都與歌詞毫無關係,有點讓人感到是在作有氧舞蹈(aerobic dance)或娛樂而已,很難想像是在敬拜上帝。
    像今天這個研習會最需要聽這種演講的正是這些年青人,可惜他們「表演」完了就離開。他們雖有心讚美、敬拜神,但他們是否看表演重於領受上帝的話語,以致於忽略受造就及信仰的培養。教會的領導人當負起輔導這些青年及領唱人之責任,讓他們了解敬拜讚美不只是在唱歌,而是在敬拜上帝、在培養、見證我們的信仰。
    今日的題目本來限制我只能從音樂的立場來看「敬拜讚美」,但是我覺得這個問題無法只從音樂的立場來探討。因為唱詩不只包含音樂的部份,它還牽涉到許多層面:音樂與禮拜無法分開,音樂與歌詞、神學無法分開,音樂與藝術無法分開,教會內外以及我們的文化也無法分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地方教會與全世界的教會也無法分開。因此我們在做「敬拜讚美」時,不只是簡單的一個動作而已,裡面所包含的意義非常重大。為了更進一步地了解,我們試站在禮拜學的立場、神學的眼光、藝術的價值與台灣教會及全世界基督徒的關係來分析「敬拜讚美」這件事。

    二、教會流行音樂風格的由來及其對教會的影響

    「敬拜讚美」所唱的歌很多是屬於流行音樂風格及十九世紀末的福音詩歌型。我們知道十九世紀以後一些西洋的教會開始俗化,人們不喜歡來教會,覺得禮拜無意義,教會為了要吸引外面的人,就開始寫一般與歌廳類似的歌,即以當時所流行的歌風創作聖詩,也就是現今我們所唱的福音詩歌(如聖詩452至491首),這類英、美教會流行歌風的聖詩較容易唱,旋律較活潑、和聲也很簡單,任何人都很快學會。所以這些聖詩跟著宣教運動變成世界教會音樂很強的主力。其實也不是全教會音樂的主流,因這只是新教中很多教會在唱,天主教、聖公會、信義會多少仍保留歐美較早的傳統。我們接受了這些西洋流行樂風的聖詩,有些人且因喜愛這些音樂而成了基督徒。但我們不可忽略有許多福音詩歌翻成台語後,遇到很大語意不清的問題。如唱聖詩468首「我有聽福音鐘聲,煮會kiu,煮會kiu…(主會救)」,463首「羊狗 雜交…(羊九十九)」,465首「是龜 枵龜永信,死舅。…(是舊iau-ku永新 是舊)」令人聽了啼笑皆非…。
    到二十世紀下半另一種流行音樂產生了,現在教會所唱很多歌都被稱為「現代音樂」,其實是誤用了名詞。何謂現代音樂(contemporary music)﹖現代音樂是指二十世紀德布西脫離西洋傳統(古典及浪漫時期)之和聲與調性觀念而創作的新音樂。也就是要能跳出西洋傳統和聲與審美觀,真正進入二十世紀後所表現的藝術才可稱為現代,所以台灣教會一般所說的「現代音樂」其實屬於十八∼十九世紀共曉時期(common practice period)的音樂風格,如John Peterson極度商業化、百老匯(Broadway)娛樂型的教會音樂便屬此類,其他如William and Gloria Gaither的許多歌也都屬此風格,只是偶而多加了一些節奏與樂器或和聲的變化,而產生「現代」的錯覺。我們可說這些歌都是現代世界流行的音樂而已,不是真正的現代音樂。真正的現代音樂是指Daniel Pinkham及John Rutter等的作品,如今年6月19日南北神學院詩班在國家音樂廳所演唱Rutter的Gloria。現在年青人所喜愛唱富有節奏及輕快旋律的歌並不是現代音樂,而是十九世紀流行樂風的延伸,在此希望大家能知道這個差別。
    在二十世紀60年代以後,教會又多了一種流行音樂,最多的是Rock(搖滾樂風),是模仿教會外「世俗」的音樂所寫的。1960年代在美國有很多青年以搖滾樂作為反抗傳統、反社會、反越戰、反教條、反教會、反古典等等的工具,很多嘻皮開始過髒亂的生活、吸毒、流浪、穿破衣、留長髮……西洋的社會、教會因著搖滾樂的到來大受影響,甚至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開始崩潰。曾有一些搖滾樂的作詞、作曲者後來成為基督徒,他們知道這種歌不理想,也同意基督徒所唱的聖詩應有差別,但是他們所做出來的聖歌還是一樣屬於搖滾型,甚至在音樂的質上並沒有比搖滾樂更好(參閱Jonhansson 1993:56),因此教會使用這些次等的Rock音樂,從藝術上看來並無甚大價值。我現在所指的不單是Rock音樂本身,也是指部份Rock music的演唱者給予我們的印象與感受。我們要將這種反抗基督教信仰及價值觀的搖滾音樂「聖化」成為禮拜的媒介,獻給上帝是否有困難?二十世紀之Marshall McLuhan有一句名言:「媒體本身即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我們如果用流行樂或搖滾樂這類的媒介來表達福音或禮拜時,其所表現的信息及態度是什麼?我們所看到聽到的若是傳遞這種反體制、反道德、吸毒等等不良訊息時,我們怎能以這種媒介傳達與此訊息完全相反的基督教的信仰與信息呢?所以教會反對用這種音樂來做禮拜是當然的。我在此須聲明的是我並不是絕對反對使用「敬拜讚美」與流行音樂風的聖歌,是強調使用的方法與精神。為了吸引對教會沒興趣的新新人類,這些流行樂風的聖歌可能有幫助,但我們教會中有受過高深的音樂教育的,也有連音都唱不準的,有喜歡流行樂的,也有討厭的,在這許多不同的音樂文化之中,我們應當如何選擇或協調?
    「敬拜讚美」的歌有它們的優點:因旋律簡單、節奏活潑、令人興奮、滿足情緒、容易帶入禮拜中或進入屬靈的境界。「敬拜讚美」的歌也有很多缺點:歌曲沒有深度、缺乏美感或無藝術感,有時在敬拜中唱奏得太大聲導致耳朵受不了。一首歌常重覆太多次變成麻痺。華神康來昌教授說得好:『「新、速、浮、簡」是今日敬拜讚美的特點:有聲音無內容(參林前14:11),幾個字(如「我愛你」「哈利路亞」)的歌唱十來遍,真是罰站、罰唱、罰聽、疲勞轟炸。這如何叫人生命成長,認識真理?』(新使者十七期,1993:p.17)。又有一個缺點就是這類的歌不管從那裡來,他們的風格、伴奏法,幾乎完全一樣,根本談不上有何多樣性。世界的教會有許多不同的歌,為何我們在歷史上直的關係中只取十九世紀的流行樂做為我們教會的主流音樂?為什麼橫的關係只包含美國或英國?我們似乎沒有活在台灣或亞洲。我們若相信上帝是全世界每個人的上帝,也是台灣人的上帝,則台灣與世界其他國家的基督徒所表現的信仰也可以幫助我們成長。難道我們不曾想過這類的問題,只願藏在西洋傳統的溫床,不想成長?我們信耶穌基督的真理是可以得到釋放、得到自由的,不過我們若只被西洋十九世紀音樂傳統所綑綁住,我們的信仰會進步嗎?我們在台灣的見證會有力嗎?【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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