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查经讲义
编著者:
罗老师
0501 第五讲第一节  神拣选的公平
  

 

第五讲•拣选

5.拣选(9:1-11:36):

『藉上帝得蒙拣选』是9-11章的主旨。这一段圣经一方面和是前面3:21-5:21『藉基督因信称义』,6:1-8:39『藉圣灵因信成圣』两段圣经有着紧密不可分的关联,作为前面两大段主题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将犹太人和外邦人得救、这具有强大张力的问题作清楚交待。

上帝救恩拣选的原则是什么?因为犹太人从”人的角度”所理解的救恩拣选原则是错误的,保罗从犹太人可能的疑问为出发点,分析他们的认知、并指出错误。

保罗在9-11章这三章经文中,根据圣经(旧约),从”神的角度”解析救恩拣选的四大根据基础:

u根据神的应许(9:4-13)v根据神的权柄(9:14-29)w根据因信称义(9:30-10:21)x根据神的恩典(11:1-32)

保罗身为犹太人,关心同胞的得救,在9-11章这三章经文中,每章段落中充满他的真情流露。他有三个重要的见证:

u盼望同胞得救:为同胞伤痛,为同胞肯付上代价,宁愿自己失去救恩。保罗有圣灵为他作的见证。(9:1-3)

v祈求同胞得救:深知同胞徒有热心、却因不按神的真理,以致自立己义反不能因信称义。保罗他为神的真理原则作的见证。(10:1-3)

w相信同胞得救:神未弃绝以色列中神拣选的百姓,还有许多恩典余数的以色列人可以得救。保罗自己的得救就是上帝救恩的见证。(11:1-4)

保罗以颂赞神(11:33-36)作为本段的结束,应是有感而发。虽然保罗清楚交待了救恩福音真理的三大基础,但他深知关乎神的拣选,人所能理解的,其实何其有限,以致他不得不赞叹神的智慧何等伟大。

本段主题的段落可以如此分析:

5.1.神拣选的公平(9:1-29)

5.1.1.神话语会落空吗?(9:1-13)

5.1.2.神拣选是否公平?(9:14-18)

5.1.3.神有权指责人吗?(9:19-29)

 

5.2.神救恩的公平(9:30-10:21)

5.2.1.不能称义的原因(9:30-10:3)

5.2.2.信基督称义之道(10:4-8)

5.2.3.信基督得救之道(10:9-15)

5.2.4.不能得救的原因(10:16-21)

 

5.3.神恩召的重临(11:1-32)

5.3.1.拣选恩典的余数(11:1-10)

5.3.2.拣选恩典的提醒(11:11-24)

5.3.3.拣选恩典的重临(11:25-32) 

5.4.神智慧的颂赞(11:33-36)

 

第五讲第一节  神拣选的公平

5.1.神拣选的公平(9:1–29):

为什么外邦人可以得救因信称义﹖神的选民以色列人反而暂时被弃﹖这是保罗要解释的信息核心。但保罗把焦点放在〝神的主权 〞,从神绝对拣选的主权来提醒以色人。他从三个问题的方向解释原因。

虽然以色列暂时被弃,但神的工作是按着祂自己的旨意在进行,神并没有违背祂的信实,神的话没有落空。神的拣选是绝对公平的,即使现在外邦人得救,以色列暂时失去救恩的拣选,神依祂主权所作的依然公平。

在神的主权之下,以色列人不需要对神拯救外邦人和自身的失落而情绪性的对神(9:19),因为不论是外邦人的得救,神都没有忘记祂的子民得救的应许,神为以色列人的得救仍留下“余数 ”。

保罗从以下三个问题的解答,开启了以色列人对神救恩计划的认识,神要拯救以色列人,正如神要拯救外邦人,是一样的公平。

5.1.1.神话语会落空吗?(9:1–13)

以色列人是亚伯拉罕的肉身后裔,是神的选民,救恩的落空代表的意义就是神应许话语的落空,这对以色列人来说是很难以理解的;保罗因此要向以色列人解释神的旨意和计划。

1.保罗真情的告白(9:1–3):

这是在9–11章的段落中,保罗三个见证当中的第一个见证。保罗这个见证非常强烈,他近乎以三个起誓的话,来说明自己对以色列同胞未能得救并非抱持着冷眼旁观、幸灾乐祸的心;反倒他说明内心真实的痛苦,可见他的内心是何等的激动。再加上他用〝我在〞(1)、〝我是〞(2)、〝我愿〞(3)这三个词,更说明了他的热情。

有许多以色列人对福音与基督抱持反对的态度,对外邦人的使徒保罗也有误解及敌意,保罗盼望他的真情或许能化解。

a.真心的态度(9:1):

(1)真诚的话:

保罗强调〝真话〞,是希望他的真实和诚恳,可以让读者对他不存怀疑,免得他的信息被打折扣。

保罗加上“在基督里”有两方面的意思:

一是为证明他话的真实可靠,是在基督面前说的,虽然不是起誓,但却是向主负责任的说话。(参林后2:17)

另一方面,“在基督里”也说明了祂与基督的关系是正确的,他如此说话时,有基督与他同在。

保罗因为活在基督里,才会体贴基督的心,为以色列手足同胞不得救、灵魂走向灭亡而忧伤痛心。

人多为自己而活,以自己为中心,谁会关心神救恩的计划和他人灵魂的死活?但保罗说出一个真正活在基督里的人;是以神为中心,肯为主而活,为他人而活。

保罗为手足同胞灵魂得救的迫切,只有在基督里的人才能理解,他保持一颗爱人灵魂的热心,即使自己舍命失去救恩也甘愿付上这代价。

(2)不说谎话:

绝不说谎的态度

虽然保罗的用意乃在强调前面的真实的话。但也说明了他真切的把握,就是他绝不说谎的态度,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什么是谎话呢?

有时〝夸大〞也是一种〝谎话〞,或是说话的内容不能〝全部真实〞,只说部分的话也是〝谎话〞。

更重要的,不是我们在人前说了什么话,而是我们在人后说了什么话。

或者我们对某一人说了这样的话,对另一人又说了别样的话,这些都是〝谎话〞。(参加1:20,提前2:7。)

(3)良心的话:

保罗说他的良心说话可以作见证,而良心说话更是被圣灵感动才讲的。

〝良心〞说明人内心的一种良知,和罗2:15的〝是非之心〞一样,但是每个人的良心不一样,保罗也知道人的良心并不可靠,而且会受到文化及社会的潮流和价值观的影响,所以他另加上〝被圣灵感动〞,说明他内心有圣灵的光照。

基督徒信主之后最大的生命改变,就是良心有所改变,乃是〝在圣灵里〞的良心,圣灵会对我们的良心产生影响力,我们的良心也愿意被圣灵感动,所以我们会接受圣灵指导我们的是非之心,让基督徒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圣灵在人的里面与人的良心作见证,保罗用〝给我〞或〝为我〞作见证,就是圣灵会〝向我〞作见证,圣灵成为我客观的见证,使我知道我向人所说的是真诚的话,不是谎话,并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看法,乃是以圣灵的感动作保证。

保罗在第1节中就以〝在基督里〞和〝在圣灵里〞二个生活态度的原则,来作为我们说话言行的榜样。

这也是我们基督徒所有生活态度原则的评估标准,我们必须时时地反省自己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是不是〝在基督里〞,或是仍旧活在自我中心里;是不是〝在圣灵里〞,或是以自我中心的观念?求主的灵天天光照我们。

b.忧心的态度(9:2):

保罗对以色列同胞骨肉灵魂得救的态度,看到他们盲目的拒绝主耶稣基督,他内心忧愁伤痛的程度,正如先知杰里迈亚的流泪风范,神仆人摩西的父母心肠。

(1)强烈的忧愁(9:2a):

大有忧愁,说的是比忧愁还更忧愁,有人译作〝有大的忧愁〞,但其意思就是〝强烈的忧愁〞。其忧愁足以和犹太人在耶路撒冷被毁以后的文学作品中那种忧愁相比较。

怜悯的英文、拉丁文compassion是〝一同受苦〞,与别人感同身受•和人有同理心。但保罗可能在人尚不自知的情况下,就为别人感到忧心。

保罗的心也体会基督耶稣的心肠,对于流离失所、困苦流离的人、灵魂失丧的人,充满怜悯的心情。保罗所有的是牧者的心肠﹙太9:35–36﹚。

保罗这种强烈对灵魂的热切、热情,对灵魂得救的负担,才能感动人来接受救恩。

(2)不断的伤痛(9:2b):

〝伤痛〞和上半前〝忧愁〞的意义差别不大,保罗加上一个〝时常〞,就是〝不停〞、〝不断〞。说明保罗的忧愁伤痛是强烈不停的,其实是说他心里的感受,极其深重。

虽然保罗对以色列人不信及自义自我的态度是犯罪得罪神,但不影响他爱同胞灵魂的心

情,这是一种“神灵的心情和态度”。

c.愿意的态度(9:3):

保罗盼望以色列的骨肉同胞得救的态度,就是〝甘愿自己被咒诅〞。

(1)真心的祈愿:

保罗这个甘心情愿自己受咒诅并非戏言,这字本身的原意是〝祈求〞或是〝愿望〞,但是使用

的时式﹙过去不完成式,imperfect﹚,是表达一种不可能达到的祈求或愿望。但是这意思却是﹕如果神是有可能应允的话,他是真的会有这愿望。(参活泉〈罗马书〉p.143 )

保罗明知道这个祈愿不应当发生,但是因为他爱同胞的心,更显出他的心志是真实而且强烈的。特别是保罗在这句话的后面,特别加入〝是我自己〞,更加强他愿意为骨肉之亲受咒诅的真心。

这样的真心,也曾出现在摩西的身上,摩西也曾为以色列祈求赦免时,说﹕〝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32﹕32)。

当然,神是公义的,神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的名〞。(出32﹕33)。可见得这样的祈愿成就从神的那一面是不可能成就的,但是,这样的心却是神所悦纳的。

保罗这样的心其实就是基督的心肠,是基督甘愿代死之爱的表彰,是基督甘愿〝舍命〞的心肠。

保罗在8章结束时说〝深信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自己与基督的爱隔绝〞,现在为了骨肉之亲的得救,却愿意连这样的恩典都舍弃,甘愿与基督分离,这是何等令人感动的心。

(2)愿意被咒诅:

〝被咒诅〞有两种意思:原来基本的意思是〝摆上〞,特别指交给神的东西:

供物:指圣殿里归给神为圣的礼物,只要摆上献给神就必须烧毁献上。﹙参路21﹕5的〝供物〞﹚。

当灭之物:指神的愤怒所临到的人或事,或是交给神毁坏的人、事。如圣经七十士译本用这个字解释〝当灭之物〞﹙利27:28–29,申13:17–18;书7:1–11﹚。

保罗在新约的使用这个字的时候,多是指交给神的愤怒、或咒诅。

而且这咒诅是指他失去最后的救恩,与基督分离。而不是指今生受苦,或是接受教会惩治。咒诅在保罗来说就是〝灭亡〞﹙林前12:3,加1:8–9﹚。

保罗甘愿受咒诅,说明他看人的灵魂的重要,连把自己的救恩摆上他都愿意,他还有什么不能摆上的?保罗为了福音、为了拯救灵魂,他的见证岂不令人动容。

特别保罗用〝为〞我的弟兄,〝为〞原有〝代替〞﹙罗5:7–8﹚,〝代表〞﹙林前4:6﹚的意思,他愿意代替骨肉之亲受刑罚使他们得救,宁愿自己灭亡。虽然保罗也是罪人,无法如基督一样代替罪人受刑罚,但他有基督的心志。

保罗愿意,特别是为〝我的弟兄〞,这里当然是指〝骨肉之亲〞的以色列人。而非其它经文所指的基督徒﹙罗12:1﹚。

让我们想一想,我们可以为我们的骨肉之亲的得救〝摆上〞什么?

若是连我们自己生命得救都能摆上,那还有什么是不能摆上的呢?让我们真正看见保罗心中那稞以基督的心为心的那稞爱灵魂的心。

2.以色列真是蒙福(9:4–5):

保罗从这段经文起,要提醒以色列人,神的话语并没有落空。

抛开前面内心极度的伤痛,保罗要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明白真正问题的关键所在,希望他们明白被排除在救恩之外的因素,也能有重新认识神救恩计划的机会。

保罗写了九样有关于神给他们的恩典。从时间上看是从列祖到基督为止(9:5),神的恩典何等的大。若我们简单分类,可以把这九样恩典分为三类,就是以色列的〝所是〞(4a),〝所有〞(4b),和〝所出〞(5a)。

不论从任何的角度看,神的恩典都照着祂的应许在成就,神是绝对〝守约施慈爱〞的神,所以,以色列必须好好反省,神履行祂的约,但以色列人有履行和神的约吗?

保罗盼望他的分析,毫无偏见,毫无保留的坦诚态度,能让以色列人深深地反省他们拥有一切,却失去救恩,原因究竟何在?

保罗更在圣灵的启示中将神给以色列人得救的应许告诉他们,就是〝外邦人得救数目满足〞之后,〝以色列得救余数〞的奥秘﹙福音的奥秘,参弗3:6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

a.以色列人〝所是〞的福份(9:4a):

〝他们是以色列〞,简单的一句话﹐却带着极大的福份﹒因为一切神给他们的所有恩典,都是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而来的。因为他们是神的选民,才有资格领受神的恩典。

〝以色列人〞就是与神立约选民之称呼。保罗的意思是肯定他们和神之间的关系,就是“神作他们的神,他们作神的子民”这种立约的关系,这是以色列人和神之间无可改变的关系。﹙参申14:2,出19:5,罗9﹕11、11﹕28﹚

正是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保罗才感到痛心,他们从列祖到基督,这一切的福份原本都要给他们,正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可是最关键、最重要的福份 — 基督的救恩,原本他们应该是最有机会得到的人,却在最后失去得到救恩的福份,岂不令人懊恼。

作为以色列人,以下所列出的福份,都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和神的关系,才能拥有的,外邦人是无此福份的。所以作为以色列人本身不但是福份,更是所有一切福份的根源;因为那是神和他们的祖宗立约时,神给他们〝以色列〞这名字﹙创32﹕28﹚。

保罗的目的在提醒以色列人,作为神的选民,他们不应当忘记神给他们如此莫大的福份和恩典,应当记得这是出于神的拣选的厚恩。

今天作为〝真以色列人〞的〝基督徒〞,我们必须明白我们不但拥有以色列人选民的一切福份,更重要的是,我们有最关键、最保贵的福份—基督和祂的救恩。

让我们珍惜作为基督徒的身份和作为基督徒所有的福份,不致如以色列人在神的恩典中,失落了最重要的恩典—救恩。

b.以色列〝所有〞的福份(9:4b):

和以色列〝所是〞的福份,在保罗的句子里以平行的关系句子出现的,还有四节下半节的5个福份,加上第五节的列祖和基督,共有8个福份。

(1)儿子的名份:

在罗8:15曾提及〝儿子〞正确的说法应是〝嗣子〞,就是特别要强调人的身份,并非是如基督是神的儿子。

在加4:5,弗1:15,罗8:15都是用来指基督徒在主里成了神的儿女。基督徒本来不是神的儿女,现在因着救恩,而成了神所接纳的儿女,所以是〝嗣子〞。

在本节经文中特别的是,保罗把〝嗣子〞这样的观念也用在神的选民身上。

这样的用意应也是提醒以色列人,他们没有特权称为神的儿子,若要具有此资格,必须

和所有信主的人一样,经过救恩这一关,被神所拣选,也被神所接纳。

每一个人都必须要有救恩的经历,因为上帝只有儿子,没有孙子,没有任何人可以因着祖先的传统得儿子的名份。

但在本节中,保罗仍然独特的强调以色列的身份和地位,那出于神的恩典,特别给的福份。

这福份是他们可以承受神所应许的基业﹙出4:22,申14﹕1﹚,也说明他们和神之间的关系是父子﹙何11﹕1,耶31﹕9﹚。

(2)荣耀:

罗3:23指这是神荣耀的光辉.﹙参雅2:1,指耶稣的荣光﹚。

以色列人所经历过关乎神的荣耀,是他们亲眼看见神大能显现,如同在旷野所见的云柱、火柱﹙出16:7,民14:14﹚,并神在会幕中充满与他们同在﹙出40:35﹚住在他们中间的种种经历;更包括神充满圣殿的经历﹙代下5:14﹚。

这是只有以色列人独有亲眼看见神荣耀的经历,也是他们最先经历神同在的荣耀。

(3)诸约:

诸约说明〝许多的〞约,复数出现表明这些约的〝重新宣告〞﹙参创6:18、9:9、15:18、17:2、7、9、出2:24﹚。

历代的〝约〞重复出现,不是神订许多不同的约,乃是相同的约,在不同的时代,神不断地表明祂〝坚立此约的宣告〞。如亚伯拉罕之约﹙创15:17–21﹚,摩西之约〈西乃山之约〉﹙出19:5﹚,与利未立约﹙民25:12–13﹚,示剑重订﹙书24﹚,与戴维立约﹙撒下7,23:5﹚。

神所作的就是多次确立神要赐给以色列的福气。

在杰里迈亚书31:31所说的〝新约〞,更是指明要给以色列和犹大家,可见神对待以色列的真心。上帝看重与人所立的约,所以圣经强调祂是〝守约施慈爱〞的神,这也说明保罗看重〝约〞的原因。

(4)律法:

律法在此是独特的用法,是复合字,由“律法”和“设定”﹙或给予giving﹚所组成,应指这是神所给予以色列人,要他们领受的律法。

保罗要强调律法是〝神所给的〞。包括神用独特的方法启示,藉神自己说话的声音和神指头亲自所写﹙申4:7–8﹚。

律法是神启示给以色列人认识神、明白祂的心意的方式,也是以色列人得以真正可以遵行神旨意的福气。

(5)礼仪:

礼仪原意指〝事奉〞,应指圣殿中的事奉或敬拜。﹙参来9:1、6﹚。保罗主要用在属灵的敬拜和事奉﹙罗1:9  12:1﹚。

以色列从神领受正确敬拜的礼仪,却忽略了真正属灵的意义﹙参申9:9,10:2﹚,但是蒙神亲自启示如何敬拜真是有福。

(6)应许:

应许是自亚伯拉罕以来,神要给以色列各样的福份,其中多数是物质上的福份﹙创12:7,13:14–17,17:4–8,22:16–18﹚。

但真正应许的中心却是弥赛亚﹙撒下7﹕12﹐16;赛9:6–7;耶23:5,31:31–34;结34:23–24,37:24–28﹚这是最重要的属灵福气,因为“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这是以色列人内心中最大盼望的原由,就是期盼弥赛亚的来临,祂己经来临,可是他们不愿接受基督是弥赛亚,虽有盼望,却未享受这最重要的福份。

c.以色列〝所出〞的福份(9:5):

(1)他们从伟大的列祖而出:

保罗说〝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这个列祖和祖宗要追溯多远呢?应当是指创世记中记载的早期的列祖﹙参徒3:13,7:32﹚,就是亚伯拉罕、艾萨克、雅各布,十二支派祖先。当然摩西、乔舒亚、塞缪尔、戴维也包括在内﹙太3:9,罗9:10,约4:12,可11:10﹚。

总的来说,包含这些列祖的说法,有两个主要的目的,一方面是说他们的列祖都是蒙神与他们立约得赐福的代表,所以,以色列人是蒙福的民族。另一方面,则是指这些属灵伟人都有与神亲近的经历,以色列人必须是经历神的民族。也就是说,列祖是应许的承受者,更是信仰的榜样。

(2)伟大的基督从他们而出:

保罗特别加上〝按肉体说〞﹙参罗9:3骨肉,1:3﹚,说明保罗纯粹是从人性的血源关系,来强调基督耶稣伟大的弥赛亚,出身也是以色列人,这对犹太人来说是何等光荣的事。

犹太人当然知道弥赛亚是从他们而出,但他们从来不肯承认基督是弥赛亚一事,所以保罗才会加上后半段对基督神性的论述和颂赞。

多注释讨论这一段时,忽略了这一基本的问题,所以他们认为这是对上帝的颂赞,或一半对神、一半对基督,其实;全部都是对基督的颂赞。保罗的用意是要向骨肉之亲证明基督弥赛亚身份,这是再清楚也不过了。

有关保罗对基督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的简短颂赞,也在全句的分析中得到证实,就是以基督为本句的主词﹙先行词作主词﹚,颂赞的内容成为关系子句,加上本句中的〝神〞没有冠词﹙加冠词则指上帝﹚,最好的解释当然是称颂基督。

基督的地位是〝在万有之上〞,从本句上下文看来,要强调的是祂是超乎以色列的列祖之上,因为以色列人对列祖存有一种民族传统上的敬畏,是仅次于对神的敬畏。保罗特别强调基督的万有之上,也说明了在所有信祂的人心中,必须对基督在万有之上的绝对崇高的地位,有绝对的信心。

基督的身份是〝永远可称颂的神〞从本句上下文看来,要强调的是以色列的列祖虽然是伟大的属灵人,但他们毕竟是人,是受到人生命的限制,己经是〝死去〞或〝睡了〞的人。但基督不同,虽然祂以道成肉身的方式成为人的样式,他却是〝永远〞存有的神,祂的本体是神,是在创世以前与神同在,也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

保罗隐而未言的是,这个最宝贵的福气-基督,本来是应该属于以色列的,他们该得这个福份却未得着,怎不令人扼腕。

这就是保罗本段信息的中心,提醒我们今天的基督徒,是不是有什么本来应该是我们该得着的福气,却因着我们不明白、不渴慕、不追求,而不能得着?上帝所作的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叫人蒙福,我们要思想,我真的得着了神要给我的福份吗?

3.真以色列人的辨证(9:6-13):

保罗在说完以色列的福气后,要解明的是〝上帝的话并没有落空〞,因为以色列人难免会怀疑,若真有福气,那为何以色列人至今尚未得到那真正的福气呢?

保罗辨证〝真以色列人〞的时候,的确是冒了很大的风险,因为他要把骨肉至亲中无法称为〝真以色列人〞的那些人给得罪了,但真理毕竟是高过人情,特别在得救的这事上,为了人能真正得救,说真话让人得救,比说场面话却使人误以为得救而失去救恩,那是更重要不过了。

a.真以色列人是从应许生的(9:6-9):

(1)人想象的与神所说的话不同:(9:6-9)

〝这不是说〞原来的意思是指〝不是人想象的样式〞,加上〝但是〞就更强调实际上〝绝对不是〞。所以,保罗要提醒以色列人反省,自己所想象的〝自己是以色列人〞与神所说的〝真以色列人〞有何不同。

〝神的话〞在这里应该是指下文中的〝应许〞,也就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也就是指以上的福气,但从保罗用〝落空〞此字词,应特别指〝弥赛亚救恩的应许〞也就是人因信耶稣基督称为神儿女的应许没有落空。

落空原意是〝脱落〞或〝坠落〞﹙参使徒行传12:7,脱落﹚。喻意为〝失落〞。保罗说不落空要强调的是神话语的真实和应验。

(a)人想象错误纠正:(9:7)

〝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表面上字句是〝矛盾〞的,但实际上保罗的意思是讲两种以色列人:一是〝生〞,也就是〝肉身的以色列人〞;一是〝真〞,也就是后面指的〝真以色列人〞。保罗把〝肉身的〞和〝灵里真的〞两种以色列人区隔。

同样的,亚伯拉罕的后裔,从肉身上看来是他肉身的儿女,但却不是应许的儿女、属灵的儿女(如以实玛利一样,参创18:10,21:12)。

保罗引用来辨证的经文是创21:12,〝惟独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保罗知道〝惟独〞的意思,就是真正的以色列人只有一种,就是由〝艾萨克应许生的〞,而非从〝亚伯拉罕肉身生的〞,因为亚伯拉罕肉身生的以实玛利就是〝不是真以色列人〞最真确的代表。

相信以色列人听见必定是震撼不己,但耶稣也是如此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

保罗对以色列人在信仰上错误的纠正,对我们今天基督徒最大的提醒,就是我们不要凭我们自己以为的信仰内容,来看自己现在的生命光景,必须要在神话语亮光的基础上看自己,也就是反省自己,究竟我们有没有〝自以为〞的生命问题?

(b)神的话语的真实明证:(9:8-9)

〝这不是说〞和〝这就是说〞把第7节和第8节连结在一起,保罗以第8节特别来强调第7节下半节〝惟独〞…〝才是〞的正面意思。

〝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这是要排除以色列人传统的想法,正如上半节经文的意思,保罗重述的目的,就是要作一个清楚的定论,要以色列人断了这个念头,不要再迷思在自以为是神的儿女的骄傲自义中。

神的儿女当然也都是〝从肉身所生〞,但那不足以称为神的儿女;要称为神的儿女,是有要件的,这个要件就是〝应许〞。

神的儿女=真以色列人=你的后裔=应许的儿女。但是保罗在这里讲的〝应许〞究竟是什么?当然,从上文看的是〝神的话〞﹙神的立约﹚,但我们必须从〝才算是〞这词来重新考量保罗的用意。

〝算是〞是第4章说到〝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表样,特别强调的是因信称义是〝恩典〞,所以,这里的应许,解释为〝因信称义的恩典〞作为这应许的内涵或本质最为恰当。

当我们自我反省我们是否是神的儿女时,最大的印证﹙证据﹚就是我们是否真正蒙受了这〝因信称义的恩典〞,是否以相信耶稣基督的信心去领受这恩典。

保罗相信上帝的话语不落空,所以引证了创18:10或14两节。说明在〝艾萨克应许〞之下所生的儿女的真实性。任何人要称为这应许之下的儿女,只有〝因信称义〞别无他途。

b.真以色列人根据神拣选的旨意(9:10-13):

本段主要是以 〝雅各和以扫 〞这对从艾萨克生的双胞胎兄弟中,神拣选了雅各成为先祖,却未拣选以扫,来说明即使是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所生的以色列人也不全是真以色列人,只有被神旨意拣选的人,才是真以色列人。

(1)神的拣选不在乎人的行为是善是恶(9:10-11)

(a)神在人出生前就己经拣选(9:10–11a)

利百加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怀孕时怀了双胞胎,这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谁要作为〝长子〞,当然利百加和艾萨克并不知道这个问题,就算知道,在他们也许也不成问题,谁先生出来谁就作继承的长子。

但从神的角度看来,神知道双生子中谁是祂所喜悦的,虽然他们未出生,未有行为的善恶,但神知道,所以虽然将来在肉身中先出生的是以扫,照肉身上来说,他应该是长子,但就神永�琲�拣选和旨意来说,雅各虽然是弟弟,却在家族的体系中成为了长子继承的身份。

虽然那长子是母亲利百加以人的手段,协助雅各以红豆汤欺骗哥哥以扫换来的,也造成了兄弟失和的家门不幸,但那却也是在神的旨意中。

整个的问题就是在:同样从相同父母艾萨克、利百加所生的二个儿子中,神要拣选一个、弃绝其中一个,究竟神要拣选谁呢?保罗要强调的不是谁?而是为何是雅各不是以扫,没有别的原因,只有单单因为出于神旨意的拣选。

(b)神在人善恶行为作出前就己经拣选(9:11b)

为了进一步强调真以色列人是根据神的拣选,而且是无条件的拣选。因为人的观念,特别以色列人的观念中,自认他们是神的选民,是因为他们的行为遵行律法、接受割礼,才能得救。许多民间的宗教也是如此的观念,鼓励人行善、修功德、积阴德…,无非就是相信救赎是根据人的行为;保罗就是要纠正此错误观念。

保罗用来证明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就以以扫、雅各布双生子,有相同父母的条件,也在未出生还没有行任何的善恶行为,神就己经拣选,来证明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

(2)神的拣选是在乎神的旨意和选召(9:11b)

(a)神拣选是根据祂的旨意

神拣选是神无上主权的显明,神拣选的标准和人不同,人凭外表的好恶、自我的感觉,决定作为选择的标准,神却是以祂的旨意作为标准,但谁能测透神旨意的智慧是绝对公义和公平呢?

神拣选是神无上的恩典,人没有什么善行可使人被拣选,一切都在乎神的恩典。

(b)神拣选是根据祂的爱恶(9:12–13)

神决定了一件事,就是〝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这是神旨意中所决定的,所以,神事先告知了利百加﹙参创25:23﹚。但是原因为何?神并未告诉利百加。

神把原因告诉了保罗,保罗根据旧约的玛拉基书1:章2–3节,归纳出了一个最重要的关键,就是〝雅各布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原因在神的〝爱〞与〝恶〞。

神的〝爱与恶〞一定不会是任意而无理由的,希伯来书12:16告诉了我们这对兄弟的差异,以扫是贪恋世俗不在乎永�畬成慦漱H,雅各布却是有信心,如同先祖亚伯拉罕有信心,相信神的应许必然成就。从此经文我们多少看出神的爱恶的原因,也证明了神爱恶的公平。

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但人却必须为自己无法蒙神的喜爱负责。神绝对拣选的主权是公义公平,和人要为自己的恶负责,二者是不相违背的。

神的〝恶〞以扫指以扫是被神所厌恶弃绝的,所以明显地,保罗要证明一件事,就是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所生的以色列人之中,还是有人被弃,不能成为真以色列人。

我们从〝亚伯拉罕所生的—艾萨克和以实玛利〞的例子中看出,从应许的后裔生的,才是真以色列人。以实玛利从亚伯拉罕所生,却不能成为真以色列人。

我们从〝艾萨克﹙应许的后裔﹚所生的—雅各布和以扫 〞的例子中看出,被神的拣选所验中的,才是真以色列人。以扫是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所生,却不能成为真以色列人。

谁是真以色列人?就是在神永�琲漲捕N中被神拣选呼召的人,而那些人在历史的过程中,都像亚伯拉罕一样充满信心。因信耶稣基督的信心,使我们基督徒能因信称义如亚伯拉罕一样,至于拒绝基督的人,就证明在神的拣选中是被弃的。至于被拣选的基督徒,则必须相信这全然是神的主权和恩典。

5.1.2.神拣选是否公平?(9:14–18)

如果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拣选,神的主权,那么,神主权拣选的公平性如何呢?这是保罗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解决人心中可能会有的疑问。因此,他以〝结论(果)+原因(因)〞的句型来陈述他对神绝对公平的观点。

保罗用了两个例子来说明神拣选的绝对公平,就是神怜悯摩西,神使法老刚硬。

1.神怜悯摩西的主权 (9:14-15):

a.人可能的错误观点(9:14):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在罗马书3:5,6:1,7:7出现多次,通常是要把人的观点(问题)中错误的思想带出来,也因此会带出一个强烈的否定句,来回答人的问题。

保罗用两个否定词,先说〝有什么〞﹙难道﹚不公平,说明神的公平,再加上一句〝绝对没有〞﹙不可让它(不公平)发生﹚,说明在神绝对不可能不公平。

〝神〞在本句中原来的意思是〝对神来说〞。并在神的词中加上〝旁边〞这个介系词,说明神无论作什么拣选﹙如之前的拣选雅各布,厌恶以扫﹚,神都绝对是公平的。

因此,保罗说:当人怀疑神的公平性时,人的观点就己经错误了,神绝对是公平的神,无论祂如何作,都是公平的。

b.神主权的绝对公平(9:15):

保罗以神对摩西所说的话,作为神主权公平的证据。这段经文引自出33:19,是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犯罪之后,神公义的审判刑罚临到,摩西向神祷告,求神施恩赦免以色列民,照祂的应许成就,与神的子民一同进入迦南。神应允摩西祷告时说了这句话,并以神的荣耀作为祂同在的证据。

摩西的位置代表了犯罪的以色列人,是当受刑罚的,所以,神无论如何作,都是公平的,祂拣选人是公平的,祂不拣选人,也是公平,神绝对是公平的。

神的主权如何决定,就己经犯罪的人来说,那都是〝格外的恩典〞,因为人犯罪的结局就是死,人还有什么资格去责问怀疑神的公平性呢?

但神不仅是公平的,祂更是怜悯、体恤人的。神向人所作的一切,都是出于祂的怜恤和恩待。保罗说〝我(神)怜悯那些我(神)要怜悯的,我(神)恩待那些我(神)要恩待的〞。

怜恤是指神对有需要、软弱缺乏的人,出于可怜之心作出的回应;体恤(恩待)也是指对忧伤中的人,出于同情之心的反应。

若有人要问神的公平,那么,唯一的公平是人按自己的罪受死,因此,神救人、赦免人的罪,证明救恩的特性,就是救恩本身的非公平性,神所作的无论如何,都是公平。

2.神叫法老刚硬的主权(9:16-18):

对比于神怜悯摩西的主权,保罗还特别强调神使法老刚硬的主权。先以〝不在乎〞和〝只在乎〞(神)来作定论,再加上法老刚硬的例子作证明。和11节有相同的用意。

在句型上,16节是结论(果)、17节是原因,另加上18节是总结。16-17节正如14-15节一样,是两个对比的句子。

这两个例子(摩西和法老)相同的地方,都是在强调神的主权。不同的是,在怜悯中,人是毫无任何功劳﹙功德﹚可言,在刚硬中,人却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也是保罗为何要在19节以后强调〝神为何指责人〞这个人的疑问的原因。

a.救恩根源于神的主权(9:16):

救恩在乎的是什么?不是在乎人的定意﹙wills﹚,也不在乎人的奔跑﹙runs﹚,只在乎神的怜悯﹙发怜悯的神,on God who has mercy﹚。

定意的意思就是〝愿望〞或〝愿意得着〞,这是人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奔跑的意思是〝努力〞或〝尽力〞去争取得到。即使人努力争取的方向是正确没有错误的,但那仍旧是神的恩典,没有人一点点的功劳。人不能凭自己所想的和努力,去得到神的怜悯和救恩。并不是人靠自己所想要就能得到救恩,也不是人努力争取(如赛跑得奖牌)就能得到救恩,一切都是要仰望神。

神的救恩的基础是怜悯,而不是根据正义,因为根据正义,没有一个人够资格,没有一个人够标准。

b.神的主权在法老(灭亡的人)身上﹙9:17﹚:

17节神对法老说的话引自出埃及记9章16节,背景是法老和十灾的叙事,整个的目的,是“好叫你知道没有像耶和华我们神的”。

〝我将你兴起〞,原来的〝兴起〞有〝存留〞的意思,是神存留了法老,否则他早就灭亡﹙出9:15﹚。神存留了法老,John Stott 说是〝把你放在历史舞台上〞﹙引Denney的话.p.662﹚。所以,即使是国家兴亡,王朝兴衰,政权转换,是神的主权,神在导演人类的历史,人在历史的舞台上,只是依那位历史的主所编写的剧本﹙计划﹚,扮演每个人自己不同的角色。

法老角色的目的何在?“特要”就说明了这个目的在:“彰显神的权能”和“使主名传遍天下”。法老是那种〝负面〞的角色,神借着他的错误﹙刚硬﹚,彰显神使他刚硬的主权。法老刚硬还能存活的原因,不在他有什么值得神存留的原因,只在他要成为历史中一个负面的殷鉴,作为神的主权彰显在那灭亡的人身上的例子。

法老的例子当然也有正面的效果,就是“主的名传遍天下”,使天下的人因此认识神,当然,最先得到拯救的就是以色列人,他们是最先看到神的大能彰显的人。

在出埃及记7-9章多次出现法老心刚硬的经文,第7章是预言法老的心刚硬,第8章说法老自己心刚硬,第9章才说神使法老心刚硬。这样的次序,说明了人心的刚硬是因人自己心硬,神才任凭人刚硬己心的历史事实。

c.神的主权的定论(9:18):

18节是9:14–18的定论。目的在说明:神绝对没有不公平。不论是神怜悯摩西的例子或相对的神使法老心刚硬的例子,都是为说明这结论所引证的。因此保罗斩钉截铁的下了这个结论。

保罗这结论和前节的相关在于“神的名”、代表的就是神启示自己的圣名﹙出3:14﹚,强调神有绝对主权,神可以按自己意志施怜悯,神也有权任凭人刚硬自己的心。

神的怜悯和神的公义二者之间并不冲突,更不影响神的公平、神的权柄。

这结论对我们的提醒就是:“我们的得救全是神的恩典,我们的灭亡则是我们的自取”﹙沈.P.329﹚。

这结论“奇妙之处不是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得救,而是为什么竟会有人得救”﹙Stott.p.363﹚。因为所有人类在神面前都是背负罪债,没有人配得救恩。所以,“有人失丧,是他们自己的过失,有人得救,则是神的功劳”。

这种背反律的真理是人现有知识无法解答的奥秘,但就神而言,并无困难。人受限时空、智慧,现在所知有限,但保罗说将来就全明白﹙林前13:12﹚。

微小有限的人,在伟大无限的神面前;犯罪的人,在恩典的神面前,夫复何言!

就神绝对的拣选权柄,证明神的选召根据的不是人的行为,不在乎人的行为,只在乎神自己﹙不在乎…只在乎﹚。神的全能和全知,保证了祂的选召绝无错误。

我们相信在神穿越时空的全知全能中,祂的作为全然超越人所能理解。神的旨意更贯穿在人的一生中: 

— 神的旨意在人的行为之先 — 拣选

— 神的旨意在人的行为之中 — 能力

—                                            神的旨意在人的行为之后 — 奖赏

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思想,确信整个救恩的中心是“神”(16),不是人,人的决心﹙定意﹚,努力﹙奔跑﹚在救赎的事上全是枉然。

我们相信,人得救的基础是“神的恩典”。我们不但不能怀疑神的公平,更必须存感恩的心面对神的拣选。

我们信神,最重要的就是更多对神的认识,保罗知道人对神的错误理解,最主要的关键,还是在对神的认识有限。以致人仍然以“自我”为中心,尚未完全转换人的心思意念以“神”为中心。

在全权的神面前,以神为中心的人,会更谦卑地相信和依靠神,绝口不敢提及人的行为和夸口自己的努力,我们得救,一切都是神主权的拣选和恩典。

5.1.3.神有权指责人吗?(9:19–29)

基于前段“我们可说什么呢?”(9:14–18),保罗说明的重点在“在神救恩的主权上 ,人无置疑的余地,但相对地,保罗也想到按着人心中的罪性与刚硬的思想,人也必然因此产生“推诿责任”的想法:既然一切都是根据神的主权,也都是神的作为,那么,神为何还要责备人?定人的罪?

保罗要再一次挑战我们错误的思想,让我们清楚明白神和人之间关系的正确定位,正如“窑匠”和“器皿”之间的关系,窑匠有绝对的主权,可以依照他的意思,神也有绝对的主权,按着祂的旨意成就和作为。

1.错误思想的本质(9:19):

当然这问题不是保罗自己本身的问题,因为主词从前段的“我们”(v.14)改成了“你”。这当然也不是指某个特定的人,而是指一些反对基督信仰,特别是指对神人关系定位不以为然的人,普遍会有的问题。

这问题,就是对神的旨意的偏激思想:既然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旨意神的主权和救恩的拣选,谁抗拒了神?祂为什么还要指责人呢?

问题究竟在哪里?保罗用“抗拒”来说明,这个字以﹙现在完成式主动直说﹚的型态出现,有“坚守自己的立场”的意思。意思就是人最大的问题是在:以人的立场,拒绝接受神的思想。所以问题表面上以“有谁抗拒”出现,但实际上是:保罗指出人类对神最大问题的所在,就是存着抗拒神的心。

保罗一眼看穿,虽然人的口中、表面上都说“有谁抗拒神”,但实际在人的心灵中却存在着不自知,无法自我控制那种天然人罪性中对神抗拒的态度。这样错误思想的产生,以致人无法理解,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对上帝的认识出了错误,因此正本清源的解决办法,还是认识神。 

2.正本清源认识神(9:20-29):

保罗分三个段落来帮助我们认识神:

a.神有窑匠弄泥的权柄(9:20–21):

(1)人和神之间的关系(9:20)

保罗在20节中用的是平行的句子,且是相互说明的句子:

           你这个人,你是谁?  竟敢向神强嘴

                   受造之物,  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当我们重写时,我们就明白问题的所在:主要有三项:

人对自身身份的认知。﹙你是谁?=受造之物﹚

人和神之间的关系。﹙神:造物主, 人:受造者﹚

人对神错误的态度。﹙向神强嘴=对神说,你为何这样造我,错误的态度﹚

关于这三个问题,我们可以再深入的理解︰

(a)人对自身身份的认知:﹙你是谁?﹚

保罗并不是否定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乃是要我们确立我们的身份。人若不清楚他自己的身分,他就会在有意无意之间潜越了神,也就是越过了自己本身应站的地位。

我们应永远谨记,在神面前我们是受造之物的身份,虽然神给我们与祂形像和样式的荣耀身分和地位,但我们本身是受造物,就当守住这身份和地位。

我们必须认知撒但对神的叛变,最大的原因,就是牠想从受造之物的地位和身份,夺取神创造主的地位。一个人不能守住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就注定他和撒旦一同失败和灭亡的结局。

(b)人和神之间的关系:﹙神﹕造物主• 人﹕受造者﹚

人是上帝所造的,人和上帝的关系是“创造主和受造者”的关系。

这样的关系,是基于神爱人,要和人建立爱的关系作为根本。

在这节经文中,则是强调以“创造和拣选”作为关系的主轴。

(c)人对神错误的态度﹙强嘴的错误﹚

“竟敢强嘴”是很生动地描写人的错误。“竟敢”表示人相反的思想;“强嘴”则是指当着神的面顶嘴。你能想象一个人反对神,当着神的面向神顶嘴吗?的确,很多人许多时候就是如此自不量力。

可能有人会有疑惑,是否人都不能在神的面前有思想,或者对圣经或神还有迷惑不解,就是“强嘴”的错误态度?当然不是的。保罗并不是责备那些“真诚的寻求者”,而是责备那些以相反的思想,故意向神强嘴、与神争辩的人。

强嘴的人﹒最重要的是他内心中错误的盲点,拒绝把神当作神,不肯承认自己在神面前受造的身份,不肯守住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愿承认神和人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不肯承认自己罪人的身份和地位,也不肯担负自己罪的责任,而把一切的责任推给神,是因为神的主权创造我成为人,是因神主权拣选我失落,这一切都是出于神,我有何责任?这是错误的态度。

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有正确的态度和观念,就是谦卑地承认神的伟大,也清楚看出人同时具有神形象样式的尊荣地位,却因罪恶污染扭曲的形像和地位。一方面,肯定神使我们有理智、有责任感、有道德观念、有属灵层面;但另一方面,也深知这些观念的扭曲,需要神在基督耶稣的救赎里面重新创造。

当然,保罗提出这些问题要我们留意,也澄清我们的思想。特别是“受造与创造”的关系,我们若要明白,就必须在旧约的“窑匠与器皿”的比喻中,再次深入了解保罗这思想的旧约背景。

保罗根据旧约中的“窑匠与器皿”及众先知的话,对这观念有更明确的厘清,这也是下面我们思想的重点。

(2)窑匠弄泥的权柄:(9:21)

“窑匠难道(对泥)没有权柄”这句话,是用来回答前面的问题,“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人向神顶嘴问神,保罗用“窑匠弄泥”的关系来说明神人之间的关系。也说明神绝对的权柄,就像窑匠弄泥有绝对的权柄是一样的。

(a)窑匠弄泥的旧约背景:

我们要正确理解保罗所说的神绝对权柄和“窑匠与泥土”关系的模拟,不得不从这思想的旧约背景去着手。且以正确的比喻释经方法,才能正确掌握保罗信息的核心。

窑匠担任转轮工作弄泥塑造,是巴勒斯坦地区常见的行业人物;圣经旧约曾出现几处经文用来引喻。

杰里迈亚书18章1节起,论到窑匠将作坏的器皿重作,杰里迈亚观看窑匠的决心和技巧,了解神要毁坏和重建以色列神的子民的心意己定,神必然成就。这处经文虽有窑匠弄泥,但却与罗马书保罗论述的重点并不一致。

其它二处经文分别是在以赛亚书29:16、45:9。

这二处经文的第一段,神对以色列强烈的控诉,指责他们“把事颠倒了”,不但不把神当作神,更企图颠倒角色,把窑匠当作器皿,器皿当作窑匠。若是对比于保罗罗马书本节;保罗有意提醒人注意一件事,别把神与人的关系弄错了。事实上,人的强嘴是有此意味。

第二处经文,更说到一块瓦片向造它的窑匠要求解释清楚,他所造的是什么呢?神就引此宣告“祸哉!”向那些“与造它的主争论”的人。这段经文更是与保罗的意向契合,就是“强嘴”的问题,在人弄不清神是谁、人神之间的关系、人对神应有的态度之下,人对神的强嘴,是具有极大的危险,就是他们的祸患。

(b)窑匠弄泥的比喻危机:

“窑匠弄泥”与“神人关系”的模拟比喻,若未在正确的比喻释经下进行,仍会出现许多错误或过度的延伸。

首先就是“窑匠和泥”之间的身份地位悬殊,人固然与神差别甚大,但神却极看重人,使人有神的形象样式,这是必须平衡的观点,以免误导到神不重视人的方向。

其次,就是“泥”是毫无意识、思想的,人却是有意志、有思想的,若有人引向说神创造人如傀儡般要求人听话受其操纵,那就误解了保罗的意思。保罗用“窑匠和泥”来说明神人关系的重点:神有绝对主权;而不是把人模拟成“泥”。

我们解经必须留意“比喻解经法”的释经原则,强调主要思想,而不在细节上作过多的联想与解释。

其实,神不是要我们如泥哑口无言,否则保罗不会设计出如此多的问题。

神也不会把所有人都打入“强嘴抗拒”神一类,否则祂也不用藉祂的独生子耶稣及保罗来阐释天国救恩的福音给我们。

(c)窑匠弄泥的真义:

这段经文的重点是什么呢?就在“拿一团泥作贵重的器皿”和“又拿一块泥作卑贱的器皿”之间,说明神有绝对的权柄,特别是“拣选”的权柄。

窑匠把一块泥作成“贵重或卑贱”,那是窑匠选择的权柄,同样;神要选择艾萨克或雅各布成为贵重器皿,还是以实玛利或以扫的后裔,那是神绝对的选择权。

当然此处没有特意说明神如何或凭着怎样的标准作拣选。但我们深信神不会毫无理由的拣选,神必然按祂的本性中慈爱与公义的原则,以祂全知全能的智慧来拣选。

若根据下文,我们可以从神的忿怒和神的怜悯宽容来看此节经文的核心,就是神的惩罚和救赎﹙赦免罪﹚的绝对主权。

神有绝对自主的旨意,在神的“所爱”和“所恶”之间、神取一块和另一块之间,神有绝对的自主权。

我们相信窑匠选泥土作任何的器皿,必然有他一定的考量,根据材质、构思、制作过程、成品特质…,没有人会怀疑一个窑匠。

人对是人的窑匠尚且有如此的信心,对那位创造天地的主,难道连最基本的信心都没有吗?

当我们明白窑匠和泥之间的真义时,我们也就明白神人之间关系的真义,人必须相信且顺服那一位创造他的主宰,因祂有绝对自主的拣选权柄。

b.神有旨意成就的权柄(9:22—24):

在此段经文中最关键的字就是:“神要﹙willing to﹚(22节)…又要(23节)”,再加上24节的“这有什么不可”,这说明了保罗相信神有成就旨意的权柄,神想要作的事,祂一定可以成就。

虽然本节是以“倘若”开始,但并不代表这个信仰是假设的,反而是保罗用来强调神旨意成就的事实是不容抹灭的。

本段圣经的经文,有两种不同看法的解释,先分析如下: 

l          因果子句:﹙因为神愿意﹚

把willing to这一分词子句当作因果子句,则这节圣经译作﹕

倘若神要多多忍耐宽容          那可怒豫备遭毁灭的器皿,这有什么不可呢?

因为祂要显明祂的忿怒,

         彰显祂的权能,

     又要彰显祂丰盛的荣耀      在那蒙怜悯早豫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这句型的意思就是神要显明的有三件事:显明祂的忿怒、权能、荣耀。

解经家Cranfield支持这种译法。

这译法的困难在于:神的旨意一方面是促使祂显明忿怒的原因,另方面又是祂多多忍耐宽容那毁灭器皿的原因,有点难令人理解。

l          让步子句:﹙虽然神愿意﹚

把“多多忍耐宽容”和“彰显祂丰盛的荣耀…”两句话并解,就是神的旨意一方面忍耐宽容遭毁灭的器皿,另一方面彰显荣耀在蒙怜悯荣耀的器皿上;这是神旨意的两面成就。

此译法正如我们中文合和本的句子,解经家Robortson持此看法。

但这译法亦非无困难,主要在:

这种两句话并解的解法,不符合希腊文法惯例。

让步子句的解释法,是在表示双方都尚未实现,在此节中就表示:神显明祂的忿怒和彰显祂的权能都还未实现,这与罗1:16–18的圣经意义不合。 (c.f.活泉p.156-157)  

l          最重要的解经关键还是在上下文,因为就结构上来说,17节和22节是平行经文,所以22节的“神要”应和17节一样,当作表示因果的子句较合适。

但根据此经文意义的脉络,我们仍应把解经的重点放在神的权柄,特别是祂的旨意成就的权柄这一主题上。

(1)神的旨意成就的目的:

神旨意的成就,在神向人启示祂的本性。

(a)显明神的忿怒:

神忿怒的“显明”和神权能的“彰显”,两个字基本的意义大致相同,其目的都是神把祂自己的本性让我们认识。

但神的忿怒的“显明”则是用更强烈的字,要提醒人注意神的忿怒。正如17节用在法老身上一样,要人留意刚硬悖逆的问题。如果人不悔改,至终神宽容忍耐的期间过了,人也将面临和法老一样的结局。

(b)显明神的权能:

神的权能原意就是“神的大能”。,

神的大能说明神的旨意立定,神必然有完全的大能去成就,绝不会落空。

神的大能,也说明神旨意的绝对权威,绝对值得人相信,人不必怀疑神旨意成就的可能性。

(c)显明神的荣耀:

神向刚硬不悔改的人显明忿怒,那么向得救的人显明的是另一方面的恩典﹕就是神丰盛的荣耀。

丰盛的荣耀是保罗的常用语,指基督徒在基督里,末日或来世所要得着的属灵福气,就是神把祂本性的光辉、尊贵与我们分享。(参弗1:18,3﹕16,西1﹕27)

(2)神旨意成就的对象:

神旨意的两面,成就在两种不同的对象,这是保罗在本段经文中斩钉截铁地说到人的两种不同的结局。

这两种人正是说明21节所说“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在救恩里真正的意义就是“遭毁灭的器皿”和“蒙怜恤的器皿”。

(a)遭毁灭的器皿:

目前的光景是神“多多忍耐宽容”,暗示人类目前尚未真正领略到真正神怒气临到的可怕,也说明神的审判延缓临到,以给人更多得救的机会。(参彼得后书3﹕9)

但相对地说,神的忿怒也仍在“积蓄中”,神倾倒怒气比法老时代更大更令人可怕,人岂可轻忽不敬畏神。

遭毁灭的器皿,在神的眼中是看为“可怒的…器皿”,弗2:3也有类似的讲法,形容这样的人是“可怒之子”,所以“器皿”指的是人。

遭毁灭的器皿是“预备”遭毁灭的。意思是有一种人己经预备好适合受审判的。问题是他们如何预备好受审判?谁预备他们受审判?没有明确的说明。

有人以为解作“上帝预备他们成为遭毁灭的器皿”和下半节“上帝预备他们成为得荣耀的器皿”最为对称。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但事实上这样的解释,却不符合保罗的用词,更不符合圣经一贯的信息;神爱世人,神又怎会预备人灭亡?

若是神不会预备人灭亡,那这句话又如何解释?谁使他们预备灭亡呢?

首先,我们看22节和23的节“预备”,在中文看是毫无分别;但在圣经的希腊文词性和字根就完全不同。这个不同是决定如何解释的关键。

22节 “预备” 用的是现在完成式被动分词,意思是“装备”处于准备好的状态。换句话说,他们恶贯满盈,己经被预备。

23节 “预备” 用的是第一简单过去式,主动直说。意思是准备妥当,是神在过去早就先准备的得荣耀的器皿。

这二句话的最大不同在:对于那得荣耀的器皿,保罗说他们是“神早己预备“,是神“主动”

的工作。可是那些“遭毁灭的器皿”,保罗却是用“被动”,更没有说是神的工作的意思。事实上,神不会预备任何人遭毁灭,人遭毁灭,是人的不义预备自己遭毁灭。

人不可将灭亡的责任推卸给神,神的心意是希望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沈沦。但人的不义、刚硬不悔改,就自己预备最后将要灭亡。

(b)得荣耀的器皿:(9:23)

这节一开始讲“又要”对应的是22节的显明神的忿怒和大能,这在前一段己解明。

“蒙怜皿的器皿”对应前节的“可怒的器皿”,说明一些人在神的眼中,所要得着的荣耀,对应那些在神的忿怒中的可怕结局,神恩典的荣耀就加倍荣美可羡慕了。

前文我们提到这是“神早先预备”,神的救赎是神在创世以前就己经为人预备的,这是神怜悯人伟大的地方。

“得荣耀”正如“可怒”都是在末日的时后,神最后审判的结局。

这荣耀是圣经教导我们信主的人最大的盼望﹙约5﹕44、48,8﹕50,来3﹕3,彼前1﹕7,彼后1﹕17﹚。这是神赐给人的荣耀,不是神自己荣耀的本体。

“早预备”说明了神主权的预定,“蒙怜悯”说明了神预知那些人是因信肯接受救恩的人。

(3)神旨意成就的权柄:(9:24)

保罗最后把“器皿”的比喻,拉回到他对以色列同胞传讲信息的主体,就是“外邦人得救”的问题。

正如前面所说,以色列不相信外邦人会得救,所以;他们听了“可怒的器皿”和“蒙怜悯的器皿”很自然地就会自认为以色列人才是“得荣耀的器皿”,外邦人当然是“遭毁灭的器皿”。

但谁是能“得荣耀”的器皿呢?保罗定义说只有“被神所召的”,不只是犹太人中有被召的,外邦人中也有被召的。这打破了以色列自以为只有他们是神的选民,只有他们被呼召的迷思。

救恩是给所有人类的,不是单给以色列人的,神既是拥有这一切的主权,为何不可以?以色列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神的主权是无庸置疑的,神的大爱是向全人类的,以色列人不明白神的心意和救赎计划,以致于他们抗拒神拯救外邦人的事实,也抗拒了为世人钉十架的耶稣。这种偏狭的观念导致他们走进失去救恩的危机光景。

当然,以色列人是不会如此轻易就完全听信保罗的,保罗为了证明他不是空口说白话,乃是有凭有据根据圣经旧约神的应许,一方面说明那是神自己的心意,也提醒以色列人留意神的话语的真实性。

c.神旨意成就的应许根据(9:25–29):

神的旨意,特别是救赎计划的成就,不只是在以色列人神的选民中,更是在普天下人中,当然包括了外邦人,保罗所强调的救恩信息,如何让刚硬的以色列同胞心服口服呢?当然,人的话算不得什么,只有神的应许句句都要应验。(9:25–26)

保罗根据旧约何西阿书,论到外邦人得救的应许是出于神,又根据以赛亚书二段经文,论到以色列人得救的应许,是根据圣经神学中“余民”的信息(罗9:27–29)。这就是保罗相信神旨意必然成就的圣经根据,也是神指责人的原因。

(1)神要称外邦人为“我的子民”(9:25–26):

保罗引用的经文是何2:23,但有部分的当代应用,原来经文的对象是以色列的10个支派,保罗在此引用在外邦人身上。而“蒙怜悯的”改为“蒙爱的”。

保罗说外邦人“本来不是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这二句话就是根据何西阿书的内容而来。

(a)“本来不是我的子民”—“罗阿米”—“非我民”﹙何1:8﹚

“本来不是我的子民”是根据何1:8说到,何西阿先知的第三个儿子名叫“罗阿米”,原来的意思就是“非我民”。神和以色列的关系,因着神子民的背约,以色列人不再作神的子民,神也

不再作他们的神。这是保罗所引经文何西阿书原来的背景。

何西阿书原来是指以色列支派背叛神,保罗却用来指外邦人。保罗有特别的目的,原因就是:

以色列支派背判神,就被看为“不是神的子民”。

“不是神子民”的外邦人,因着神可以成为神的子民。

现在以色列人许多“不是神的子民”,若信基督可以成为神的子民。

(b)“本来不是蒙爱的”—“罗路哈玛”—“不蒙怜悯”﹙何1:6﹚

“本来不是蒙爱的”是根据何1:6说到,神借着何西阿先知的二女儿取的名字“罗路哈玛”,说明以色列人己经不蒙神的怜悯;与本来不是神子民有相似的意义。

在何西阿书中所说到的“何西阿先知与淫妇歌蔑的婚姻”,原来就是说神向犯了属灵淫乱﹙离弃神、拜偶像﹚的以色列人,表明神对祂子民的爱没有改变,神的爱是“接纳﹙罪人﹚的爱”,所以保罗把“蒙怜悯”更清楚直接地说是“蒙爱的”。

(c)神要称为—神的呼召

为什么“原来不是神的子民”.“原来不是蒙爱的外邦人”,现在成了“我的子民”,“蒙爱的”呢?保罗说这一切都是神要“称为”,“称为”的意思就是“呼召”,我们成为神的子民,蒙神所爱,全然是因着神的呼召,若不是神呼召人,人无得救机会;神呼召人,

就是神救赎旨意成就的方法。

因此;重要的不是肉身上是否是神的选民,乃是在救恩的拣选上,是否蒙了神的呼召,才能成为神的子民。

就此看来,以色列人应当明白他们肉身称为神选民,却己因得罪背判神而不再是神的子民,外邦人原本不是神的子民,却因神的呼召成为神的子民。因此,最关键的是有没有神的呼召。

(d)“在那里”

保罗引何1:10且是严谨地引用,原来“在什么地方…就在那里”,若是根据何西阿的背景,就是指“巴勒斯坦”。

但保罗现在指称的对象是“外邦人”,自然不限在巴勒斯坦住民,好的解法,应是指外邦人(种族上的外邦人和被弃绝成为外邦人的以色列人),不论住在世界任何地方,神的救恩都要临到他们。

(e)“永生神的儿子”

保罗最后说到外邦人的新身份,就是永生神的儿子。从字面上看起来耶稣基督也被彼得称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那么;我们和基督称为永生神儿子的意义有何差别?

因此;我们特别要留意的,就是不要把基督— 神,基督徒— 人之间不同的内涵混淆。我们称为神的儿子是指我们是神的子民,而基督与我们不同,祂的本质是神。

(2)神要使以色列人的“余民得救”(9:27–29)

保罗继续引用二段以赛亚书的经文,来证明以色列人的得救也有神旨意成就的应许根据。

以赛亚书10﹕22–23的引句原经文,是说“归回”的余数,保罗根据赛10﹕21“归回神”,清楚地说明归回神的意义,就是得救;因为赛10﹕21的时空背景是“被掳归回”时期,而保罗现在的时空背景是“基督救恩”的时期,明确地用得救,更能清楚表达归回的当代意义。

(a)多数中的少数(9:27)﹙参太8﹕11–12“本国子民竟被赶到外边”﹚

“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这是说到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己经应验和成就,但这只是其中一样,更重要的是“万民因祂得福”的应许,也就是救恩的应许,究竟是否也临到以色列人呢?

保罗的结论是“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真正能得救的人毕竟是少数,而非所有肉身身为以色列人的人。因为得救的关键只有信心﹙参8﹕30–33下一段保罗的说明﹚。真正相信基督的“属灵真以色列人”在以色列人中是少数。

剩下的余数,更好的解法,是根据“余数”前的定冠词,指为一群“固定的余数”,而不是剩下来的人,那些固定的人,也是按着神旨意计划中特别存留下来的人。因此,在神的旨意计划中,仍为以色列人存留救赎恩典,只是愿意相信的人太少。

(b)迅速彻底的成就:(9:28)

神在以色列余民中的旨意究竟会如何成就?保罗对于神的旨意计划的成就,用了两个特别的字“迅速”﹙速速﹚、“彻底”﹙完结﹚。

关于这两个字,要说明强调的是神的话语的成就,绝不会拖延推迟,也不会打任何的折扣,会彻底完全的成就。

我们对于神的话如何在世上成就,初信时多少都会有些怀疑,但保罗要告诉我们神的话语句句都必应验和成就,神的话句句都带有能力,这位上帝的信实,是值得我们完全相信的,愿我们对神是“信心满满”的。

(c)神留余种未全灭(9:29)

保罗认为以色列应当受神的审判,严厉的程度如罪恶之城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当承受的毁

灭是一样的。

但我们相信上帝不只是审判,更是有恩典,所以“万军之主存留余种”就是恩典,神是恩典的神,在毁灭审判之日,总是有救赎恩典为祂的儿女存留。

逃出罪恶之城的罗得和两个女儿,正是神恩典的见证人,以色列人应当明白他们先祖时代事迹的当代意义,就是给他们恩典,作为神审判临及时人的出路。

以色列的得救一样是出于神主动的恩典和怜悯,完全不是以色列的行为,11﹕5–6保罗将会进一步的说明。以色列和外邦人得救一样,所有人得救,都必须因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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