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查经讲义
编著者:
罗老师
0404 第四讲第四节  随从圣灵
  

 

第四讲第四节  随从圣灵

4.4.随从圣灵--面对肉体(8:1~17) 

在保罗的思想中,引致犯罪的有二大因素,第7章讲律法,那是外在的原因;另一个内在的基本原因,就是「肉体」─人的罪性,这是成圣之路必须面对的。

第8章就是保罗接续第七章最后一节「我肉体顺服罪的律了」的解决之道,如何面对肉体?就只有靠「在基督耶稣里」并随从圣灵。

在第8章的37节经文中,有19次直接提及圣灵;第7章律法及同义词有31次,圣灵只有1次。保罗在第8章强调圣灵的大能,若和第7章强调律法的软弱来对比,那是再清楚不过了。

保罗的重点放在神的儿女,如何倚靠圣灵的工作,经历成圣和得胜的基督徒生活。

本章接续第6~7章,可分为4 个部分:

4.随从圣灵─面对肉体(8:1∼17)

5.盼望等候─面对苦难(8:18∼25)

6.圣灵代求─面对软弱(8:26∼30)

7.靠主得胜─面对控告(8:31∼39)

成圣的基督徒最大特征,就是「住在基督里」,「圣灵的内住」,这一体两面。基督徒的生命是属灵的生命,没有圣灵所赐的生命能力,基督徒要成为真正的门徒,那是绝无可能的。

第6∼8章保罗的思路:主题:成圣

6章:同死同活的人可过完全成圣的生活。

7章:人的挣扎和失败源于律法与自我。

8章:靠主耶稣基督和圣灵的大能过完全成圣的生活。

第7章的「自我」是个人失败的最大因素,出现高达30次的「我」可以证明保罗的论点集中在此。更值得我们深恩,究竟我们要停留在第7章的「自我的挣扎」选择中,还是进入「圣灵的内住」中。

4.4.1.生命的灵律(8:1∼11)

1.灵律的关健(8:1∼2) 

若我们细心的思想8章1、2节,我们就会发现基督徒成圣生命的两大关键就是:1.在基督里和2.圣灵的释放。

但是更深一步的意义何在?这二节就是基督徒生命的两大写照:

8:1「不定罪」→称义,得救(对照3:21∼5:21主题”因信称义”)

8:2「释放」→成圣,得胜(对照6:1∼8:37主题”因信成圣”)

可见得救是得胜的基础,称义是成圣的根基。(Paul Shen)

a.在基督里不定罪(8:1)

全人类都犯罪,但罪在人心中掌权,人人都只有被定罪,受审判,受永死的定命和结局,究竟谁能脱离,又如何脱离呢?

保罗以「所以 」(和合本未译)作为连接第7章末后所留的问题,而接续下面所要作的结论。

保罗的答案是,只有「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才能不定罪,也就是脱离罪权和免去罪的刑罚-死亡。

保罗持别用「如今」来说明基督徒现在「在基督里」,不再「在亚当里」,有救恩的确据和把握。因为耶稣基督现在己经死,而且复活,「现在」说明了基督胜过死亡和罪权。

「不定罪」是基督徒称义得救所蒙受的第一个福气 。因为保罗在1:18∼3:20的主题就是全人类被定罪,「不定罪」是结论。

「不定罪」是指什么?就中文「不定罪」而言,似乎单指宣布无罪,其实有更深的意涵,就是一个因信称义的人不定罪,连罪的权势也脱离了,罪的刑罚-死亡也免去了。

我们罪的刑罚免去,不是因为刑罚自动地消失,而是因为我们所应受的刑罚己经完全由主耶稣基督背负了。(参赛53:4∼6)。

我们不当误解,应当清楚明白,在基督里的意义,是基督”担当”、”背负”、”受责”、”受刑”、”受鞭”,一切我们在罪中所必须的刑罚,都「归」在他身上了。

b在圣灵里得释放(8:2)

(1)生命圣灵的律的释放大能(8:2a):

(a)生命灵律的重要

就经文的延续而言,第2节证实了第1节不定罪的原因。但也证实了7:1∼6的“脱离”是可能、且己经发生的,那就是我们能以心灵的新样式服事主的原因(7:6)。

保罗以圣灵的工作,作为我们在基督里不定罪的基础,提醒我们,不要忽略圣灵的工作的重要。

生命圣灵的律并不合宜作为神的律的对等语,因为保罗要强调的不是律,而是圣灵自己,所以,我们应当留意保罗告诉我们新生命的特征:有圣灵在我们的生命中的新事实,圣灵有    权柄和约束的大能在我们生命中运行。使我们的生命不再如往常一样软弱无力。

圣灵是生命的源头,是赐生命的灵,也是掌管生命的灵(参约6:63、林后3:6),因此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能没有圣灵的工作。

(b)生命灵律的解法

?由于本节中、生命圣灵的律是对照罪和死的律,不易解释,有几种解法:

第一种说法:把他对等于神的律、和罪的律(如7:18∼25中所言 )

第二种说法:律解为信心、福音、圣灵自己、圣灵的权柄运用…等。

?几种解法的难处

第一种说法的难处在保罗本节重点不在强调律,乃强调圣灵自己。

第二种说法的难处在:律如此解,那、罪和死的律、又如何解?

?合宜的解法

若我们从新时代和旧时代的观点来看这节经文,我们自然能理解,那就是现在我们的新生命,有圣灵的工作─掌管与约束在我们身上。相较旧时代,我们旧的生命,是罪和死亡在掌权,是截然不同新时代的来临。

因此,律解作掌权,约束,一方面符合前面律的一贯性解释,又能突出圣灵在我们身上掌权的工作的事实。

(c)生命灵律的释放:

释放就是得自由,圣灵使我自由,是基督徒的第二大福气。在基督里称义,是第一大福气;在圣灵里成圣,是第二大福气。

释放是己经完成的事。就保罗的用法,是肯定地说:赐给基督徒的圣灵的释放给我们,是过去己经发生的事,是己经完成的事。

圣灵的释放给我们一种内在的自由,我们领受了这种自由,就是领受了强而有力的力量,抗拒罪和死亡的力量,但这力量不是�痡`永存的,乃是视我们每天与神亲近的关系所决定,日子如何,力量就如何。

保罗把我们能够得胜的原因告诉我们,那就是生命圣灵的律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

这真理就是:高律胜过低律。当我们坐飞机时,飞机为何能在天上飞?是因为飞机引擎所产生的力量,超过地心引力及飞机本身的重量。这就是高律胜过低律。

圣灵的能力不是和罪的力量势均力敌,而是远远超过。而且罪的力量将成为过去(己经脱离),圣灵的力量己经释放那些让圣灵内住,住在基督里的基督徒,使我们得着自由了。

2.灵律的成就(8:3∼4):

a.谁能成就?(8:3)

(1)律法无法成就(8:3a)

神能作的,己经作成的(2节所说的,罪的力量己经过去,圣灵的能力己经内住),是律法所不能作的事,这是保罗要对比圣灵的工作和律法无能力的接连经文。

但为了不让读经者误会以为律法本身有问题,所以保罗立刻加了一句”因肉体软弱”。说明律法无能为力的原因不在律法本身,而在人本性的软弱。是人的老我不能遵行神的律法,所以律法才无法成就神所要成就的。

因罪性在人身上的工作,使律法无能为力,这是神要差祂的儿子基督来成就的原因。

律法无法成就什么?就是第4节所说的”义”的标准。

(2)上帝亲自成就(8:3b)

“上帝…使律法的义,成就…”,清楚的的让我们看见律法因人的软弱无法成就的义,如今己成就在我们我身上了。上帝是这一切问题的解答,是救恩大计的根本。

在此我们看见三位一体的上帝他们的工作。上帝借着祂的儿子使我们成为义,上帝藉圣灵使我们成为圣。

上帝差遣祂的儿子道成肉身是开始,上帝赐给圣灵内住于我们心中,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我们满足神义的要求。

上帝又如何一步步成就祂的计划呢?整个救恩过程如何?

b.如何成就?(8:3b-4):

上帝施行救恩计划的过程:

(1)差遣自己的儿子:

(a)神差遣:

说明这救恩是神自己主动的工作,神自己定意要为人解决罪的问题,神亲自要帮助人面对并胜过罪恶。

关于“差遣”一字,是新约非常普遍的用语,四福音,保罗书信都有,虽然用不同的两个字,但意义相同。

(b)自己的儿子:

保罗表明神所遣的不是别人,乃是祂自己三位一体中的圣子。表明圣子与圣父的亲密关系。

“儿子”是神所用以表达”圣子”的”出来”,是人的言语中最能表明圣子从圣父而出的意义,在证明圣子是神,是与神同等、同尊、同权、同荣的。

至于”儿子”的另一方面的”血源生殖关系”,并不是这”儿子”一词所要表达的,我们解经时必须分辨,否则一方面祂是”被谁而生?如何生出?”的问题无法解答,就落入了异端强解祂是”受造的生”,”次等的神”…等陷阱中。

神差遣祂自己的儿子,说明祂牺牲的爱(5:8、10,8:32)

(2)道成肉身成罪状:

成为罪身的形状,保罗究竟要用”形状”说明什么?

(a)罪身形状的意义:

‘罪身’和’罪身形状’是有所不同的,保罗要我们对基督道成肉身有一清晰而不是模糊的认识。

‘罪身’是指同时有人的肉身和人的罪性。耶稣有人的肉身是毫无问题,但有人的罪性就有问题,因为耶稣是无罪的。

‘罪身形状’强调’形状’,说明他有人的肉身、人性、却又同时只有此形状,却无罪性,这是真实的。

所以耶稣不像幻影说所说,没有罪性,亦没有人的肉身,他的肉身是幻影而非实际存在;耶稣也不是取了人’堕落后的罪身’,有罪性存在。

耶稣是取了(堕落前)人的形状,站在第二亚当的地位,正如第一亚当之无罪,肉身的状态,面对罪恶的试探。耶稣不曾犯过罪,祂只是相似于人的形状(form)。

(b)罪身形状的目的:

耶稣和人一样有人性,有犯罪的可能性,站在人的地位上,而不是站在神的地位上,他能胜过罪恶就可使仇敌闭口无言。

耶稣和人一样有肉身,明白人的软弱,站在人的地位上,胜过肉体的引诱、试探软弱,使人明白祂的认同(来4:15)

(3)基督作了赎罪祭:

“作了赎罪祭”原来的直译为”关乎罪”,若广义地解释也可作”为罪”(AV.RSV),或”对付罪”(REB),不清楚指基督成就何事。有译作”为了除掉罪”的”除掉”是外加的意思。

但七十士译本中,本字却用来翻译希伯来文利未记和民数记中的”赎罪祭”一词,所以本句可能指祂牺牲性的死亡。

新约希伯来书10:6、8,13:11也将本字译作”赎罪祭”,所以此处作赎罪祭解亦为恰当。

有学着以上文(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7:20),来引论,指出(赎罪祭)的特色,即在为赎”非故意犯的罪”,人因在罪权下无奈无力非犯罪不可,所以基督为我们成了赎罪祭。(和合本、思高本、NIV)。

但也有学者将”作了赎罪祭”译法采普通字意义,而不是用专有名词,因此就直接译为”为了除掉罪”,强调主基督被差来的目的,为的是要除掉罪。这说明神的儿子必须完成的使命就是为了除掉人的罪。(C.E.B.Cranfield.、Morris.、RSV、吕振中译本)。

其实,作了赎罪祭和为了除掉罪,只是在文词用法上分别说明了一件事的两面,其本质上是相同的,就是所有人的罪,因基督的降世,有了除去的可能出路。

(4)基督里定了罪案: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所指的肉体,指的就是基督耶稣的肉体或人性,是真实而无罪的,却因我的罪成为罪。

为了解决罪的行为的后果及打破罪的权势,基督耶稣的肉体(或人性)成为定罪的方法。

因为律法无能力使罪定罪(律法只能使人知罪),人的肉体(人性)又受制于罪的律。只有取了与人同样肉身的基督,是无罪且不受罪辖制的,任由罪的试探,引诱,攻击,却不能使罪进入督的意念中,完全打破了罪的权势,将罪定了罪。

因此,定罪在何处发生?在基督的肉身(或人性)中,但其效果却成就在世人身上,基督在人性中背负所有人类的一切罪孽,人的肉身就不必再背负罪孽,神在人身上定罪的事己不存在(指基督徒)。基督己代替人完全承担人原应受的定罪,我们人不必再背负任何罪的重担。

基督不但判决(审判)了罪,宣告了罪的罪案,更实际地执行了罪案的除去,完成了对付罪的目的,最终完全有效地对付了罪恶的权势。

基督和祂的死,成就定了罪案,一切的罪果主耶稣基督承受,一切美善的果效,则给基督徒享受。

(5)基督成就律法的义:(8:4)

神为何在基督里定了罪案?保罗在此陈述了最终目的:就是要成就律法的义,使人合乎神的标准。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神的标准。所以保罗指出了那些得蒙基督成就律法的义之人,他们生命的特质就是(随从圣灵),是与过去在罪中随从肉体截然不同的。

神既然定了罪,在我们信神的人身上就产生了一个结果;就是我们得着了释放,可以不再随从肉体,而随从圣灵。

律法的义并不是5:18的公义、义举,或5:16的称义,在这里指的应是(律法的要求)或(公义的要求)。这些可以成就在神的儿女身上,他们忠心地完全履行了神律法的要求。

当然,人去满足神义的时候,不是靠自己的新律法主义,乃是倚靠圣灵的能力,何时我们靠自己,我们就显出自己的不完全,不能使义完全成就在我们身上。

所以,保罗说的”按照圣灵”的意义,就格外值得我们珍贵,因为,神以”按照”作标准,强调我们和圣灵的关系和生命的动机,是否愿意让圣灵作主掌权,生活是否愿意按照圣灵的带领,被圣灵引导。整个律法成就的关键,在我们是否顺服在圣灵的权柄之下。

律法的成全,是指基督徒能靠圣灵遵行神的律法,肉体无能使我们遵行,反而拦阻我们。但却在圣灵的里面,使我们成全了律法那爱神爱人的要求。

当我们因圣灵的能力,成全律法在我们身上时,我们就达到了基督徒成胜的生活目标:(参John.Stott)

(a)圣洁是道成肉身和救赎的至极宗旨

一方面我们不被定罪,得称为义,另一方面,我们满足神的标准,成为圣洁。

(b)成圣的意义,就是我们靠圣灵的能力遵行神的律法

遵行神的律法不是我们称义的根据,因为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所以遵行神的律法不是称义的因。

遵行神的律法反而是我们称义的果子,因为所有得救的基督徒,都必须满足神义的要求标准,但路向己和过去不同,过去是靠自己、行为、肉体、律法,现在单靠圣灵。

(c)圣洁就是有基督的样式

因为基督在世立下了倚靠圣灵,遵行神的律法,不犯罪的成圣典范。也叫我们跟随衪的生活脚踪。因此,我们不是完全无方向的基督徒,我们有主耶稣基督成为我们成圣生活追求的标竿,只要我们往学像基督的方向前进,我们就是成圣的基督徒。

(d)圣洁是圣灵的工作。

罗马书第7章强调罪使我们无法遵行神的律法成为圣洁;但罗马书第8章则强调内住的圣灵,不但是必须遵行神的律法,且圣灵给我们去遵行律法的能力。

特别是”成就”一词在原文是被动式,强调的就是所成就的不是出于自己的努力,乃是出于顺服圣灵的感动。

成就所强调的,不是”量化”的计算,说我们遵行了多少条律例,如果要按律法条例” 一点一划”都作到,那是没有人能完全作到律法的每一条。所以律法的义成就,强调的是我们顺服神的圣灵引导的态度,就是随时随处,我们愿意在每一件事上寻求圣灵的感动。

所以,我们强调的不是”我遵行了律法的哪几条”,而是,我在律法的每一条要求上,都顺服圣灵引导遵行。

今天,我们生命中与神的关系,才是我们成圣追求的关键。

约翰韦斯利在《基督徒的完全》一书中,他认为我们基督徒的成圣,就是在对神的爱的动机上,并不是我们不会错,我们偶而也会为罪所胜,但那不能改变我们生命成圣的事实,因为我们的生命中,己经有了成圣生命的最关键因素:基于对神的爱,而愿意顺服圣灵内住与引导。

3.灵律的体贴:(8:5-11)

本段以介系词γαρ(因为)说明与第4节之关系,为体贴肉体或体贴圣灵作进一步的解释。

a.体贴的意义:

(1)原指”意念”即人的心思意念;或人心思想的方向,思想的事, 以…为念 。

更清楚地说,在本节中,则是指定意,思想专注于某事(set theirs minds on)。如NIV译作”定意于天然的欲望”和”定意于圣灵的欲望”。

这是指一个人他的基本性情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最大的差别,因为一个人的所行必然根据他内心的所思而来;而一个人的所思就证明了他的所是。

因此,定意说明了人心的方向。什么是会使我们醉心,切心关注的事情?什么是我会运用时间、精力去抉择的事务,都由我们的本性决定,证明我们是随从肉体或随从(照着)圣灵。

(2)也可作”认同某人的心思 “,”站在某人这一边”、”属于某人之派别”。

若在本节中应用则是说将指导权与决定权交付给某人。

我们是要站在圣灵这一边,或是要站在肉体那一边?这是圣灵与肉体之间的争战,而那些让圣灵来决定或指导生活方向的人,就是站在圣灵这一边。

b.两种强烈比的生命光景(意向)和生活方式(8:5)

(1)随从肉体:(8:5a)

肉体就是指我们败坏未得救的人的本性,而不是指身体。是我们人堕落,自我中心,被罪掌管的人性。

肉体是我们扭曲的人性,渴望迎合的,就一切不敬虔和自我中心的事物,自然就走向随从肉体的生活方式。

肉体并不一定指情欲败坏的事,有时可含括一切与圣灵的意念相违背的事。例如:彼得拦阻耶稣上耶路撒冷去受苦,主以“肉体”责备他(太6:23)。

(2)随从圣灵(8:5b):

圣灵最大的渴望,无非”荣耀基督”,衪向我们彰显基督,也要使基督在我们的里面成形。

圣灵引导我们的生命方向,走亲近追求神的路。使我们生命称义,与神有义的关系。

圣灵的能力,使我们的生活行为活出神义要求的标准,使我们生命成圣,达到神义的要求。正如加5:25所说圣灵在我们生命与生活中,圣灵能力两面性的工作:生命得生;生活

得力(若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圣灵所作的最大工作,就是以正向取代负向。我们如何能不随从肉体?加5:16说当顺圣灵而行,就不方纵肉体情欲。

圣灵是我们生命和生活必须的双重倚靠。有人靠圣灵得生命,生活行事却仍想靠肉体去遵行神的话,而不知如何靠圣灵的能力,在生活中活出遵行神的话。保罗提醒我们这样的光景是”无知的”(加3:3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c.两种意向影响导致永�琱ㄕP的结局(8:6-8):

(1)两种不同的结局:

(a)体贴肉体的结局是死:

死是指肉体的死或灵里的死?明显的保罗一贯的指出是灵里的死。永死是随从肉体者必然的结局。

受肉体支配的人,他的意向导向罪恶而与神隔离,因此今生,来生的属灵生命的死,都使他们无法亲近神。

(b)体贴圣灵的结局是生:

向神而活是属灵人的生命状态,他们随从圣灵,就在属灵的生命中充满活泼的灵觉,如鹿一般渴慕神,如沙漠中流浪者渴想神(诗42:11、63:1)

“与神和好”(参5:1)是属灵人生命中内心平安的光景,更能与人都和睦相处(12:15),内在生生命完全的和谐。

保罗特别强调这是两种意向的人的两种不同结局,虽然本节没有动词,却显明人自己主动的意向,决定对应的结果。

(2)属肉体者的本质(8:7-8)

Stott说:我们的意向关乎我们对神的基本态度,说明了一个人为何会体贴肉体?是因他与神站在敌对的立场,他的生命本与神为敌的。

属肉体者的本质有几个特性是保罗提醒的:

(a)与神为敌

堕落人性的最大特质就是生命本质与神为敌,而这与神尖锐的敌意,来自人的自我中心,因为自我中心在人心中为王,刻意拒绝与排斥神存在的事实,因为人要否定神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权威与自信,坚持自己的独立,以自己作为生命的中心。

人自我中心的最大反应,就是敌对神,悖逆衪,否定神。借着壮大自己的虚张声势,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b)不服神的律法:

不顺服神:不愿在神面前谦卑顺服在神的权柄之下,这是人的悖逆。

神的律法:属肉体的人,不能满足神律法公义的要求,因为神的律法代表神的心意,不服神的人,自然不服神的律法。

(c)不能服神

保罗说得更彻底,那就是堕落之后的人,人性的本质就是不能服神,靠着人自己,人根本没力量,没能力顺服神。

“不能”说明了人在神面前的心态,最根本的关键。

(d)不能得神喜欢

本节以”而且”接续第7节所说属肉体者的本质,属肉体者在神的面前不得神悦纳的结局。

人按着堕落的人性,决定以自己的肉体作为生活方向目标,就自然与神为敌,违背神的心意,这样的人,当然不能蒙神的喜欢,(参12:1-2、14:18,林前7:32,林后5:9,弗5:10,腓4:18,西3:20,帖前4:1,约8:29,来13:21,约壹3:22) 

d.三一真神的内住:(8:9)

属灵人既然与属肉体者不同,他的生命特征又有什么不同呢?

(1)圣灵的内住:

保罗在这里强调内住的问题,因为他说明了属灵与属肉体的最大不同,就是内住的问题,属灵人有圣灵的内住,而属肉体的人,则住在肉体里。

内住要说明的是我们与圣灵的关系,住的原意是一个稳固,持久,深入的影响,引申人被超乎自己的能力占有,而且这个住,有长远定居,就是对我们生命产生影响力的意义。

因此圣灵的内住,正是衪长久住在我们心里,在生命中潜移默化,使我们的生命得以改变,追求成圣的最大关键。我们的相信,称义,受洗,成圣,都是因为我们在灵里才能一步步成就,以相信开始,以成圣为终,成就福音全备的工作。

这对我们生命中缺乏主圣灵内住者提出一个警语,在我们心中有没有圣灵内住的属灵生活?我们应该有神圣灵的同在,有神的话在心中掌权为王。(参7:18、20,8:11,林前3:16,西3:16,提后1:5、14)

(a)Stott认为圣灵内住的重要性是:

内住的圣灵是神儿女的特权,是信徒的特征。与亚当后裔(属肉体)内住的罪,假信徒是对比的。

内住的圣灵是每位基督徒领受基督的应许(约14:17),身体成了圣灵的殿(林前:19)给神居住。圣灵的内住是普及性的恩赐与福气,是基督徒悔改相信就可以领受的(弗1:13)。不是某一些人的独有权利。

当然,我们还需要经历圣灵更丰富的工作与恩膏,但圣灵内住却是每一位初信的人拥有的特权。

圣灵的内住是在耶稣基督的福音信息之内,圣灵的内住也是为了彰显耶稣基督。

因此,保罗也就更加清楚地插入重要的句子,就是基督若在你们的心里…来强调基督藉圣灵与我们同在的事实。

(b)当然,连结了基督与圣灵的关系,也不可能忽略三一真神同在的完整性真理

保罗更在11节中,以’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灵’(圣灵)的内住,对比出神如何藉内住的圣灵,在我们心中作工,’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指的就是神。

圣灵内住的重要,不仅是圣灵自己的同在,更是基督,上帝所同在的凭借,三一真神的内住,是一个属灵的人的最大福气。

(c)我们常听,也常说属灵,究竟属灵是什么?

罗马书8:9给我们一个清楚的定义,属灵=神的灵(圣灵)住在你们心里。可见得属灵最重要的是内在生命中有圣灵的内住,而不是单看外在的表现。

求主给我们正确的属灵观,就是让圣灵内住在我们心中,时时让圣灵管理我们,这才是真属灵。属灵和属肉体就是如此清楚的界定。

(d)基督的灵是指谁?是基督?是圣灵?

一般都认为基督的灵和上半节神的灵是一样的。

但为何保罗在此要以基督的灵称呼圣灵?基本上有几种目的:

?证明基督神性的尊严,衪就是神,是三一神。

?强调基督徒必须有基督的灵内住,才算是真正的基督徒,若没有圣灵内住,就不是基督徒。保罗的说法显然与我们某些人以为:自称是基督徒就是基督徒的想法不同,我们必须校正我们的想法,以保罗基督徒的认定为主。

(e)总之,保罗让我们认清,在肉体里未重生的人和在圣灵里己重生的人是截然不同的

属灵状态不同,行为方式不同,最后人生的结局也不同。

(2)基督的内住(8:10):

本句的开始以一个”但”说明9节与10节的对照关系,因此,前半节说的是,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基督徒,第10节说的是,基督徒的特质与非基督徒有不同的。

(a)圣灵内住,基督也内住,究竟保罗能否区分圣灵与基督?

保罗说到圣灵与基督内住并不是他混淆不清,而是说,基督的内住,是以借着圣灵的内住,与我们同在。所以圣灵的内住,是基督内住在我们里面的方式(Cranfield)。

只有圣灵在我们里面的时候,基督才能住在我们里面。

(b)有基督内住的基督徒,生命的特质最大的改变在于:

?身体因罪必须死:(罪人原本的事实状况)

这里的身体,就下文”死”的意义来说,指的不是我们的罪性而是我们人的肉身,人肉身必须死,那正是罪的工价。

身体的死是不是前面6:2所说的洗礼,基督徒己与基督同死?显然不是的,因为那是人的老我(罪性)向罪死,与这里身体必须死(罪的工价)是不同的。所以,保罗明显的是讲到身体必须死的这件事实。

?圣灵因义生为(人的)生命:(基督徒得救后的生命状况)

这里的心灵原意指灵,和合本的的翻译显然指人的心灵,是从人论的角度解释,以基督徒内在的生命来对比罪人的身体。

但现在解经家比较倾向这里的”灵”是指”圣灵”,因为若是指人的灵应该用”活的”(参林前15:45),而不会用生命 (”活”的原意指”生命”ζωη,或参罗8:1-11中所用的灵都指圣灵)。

若此处的灵解为圣灵,保罗的意思就是:虽然人因为是罪人身体必须死(这是所有人,人生终局的事实),但因有基督的内住,有赐生命的圣灵同在作为凭据,保证他们终必从死里复活(这是基督徒人生终局的事实)。

圣灵“因义”成为我们生命,指出圣灵是属灵生命的源头,使人有生命。这种生命的能力不是人所能有的,因为人的结局就是死,只有在圣灵里才是生命。

身体是死的,圣灵是生命,这个强烈的对比,要清楚的强调我们必须有圣灵的内住,才有基督徒的生命在我们的生命中源流而出,这不是人靠自己所能有的。

感谢神,今天我们因着罪必须死,虽然是仍旧存在的事实,但是,我们基督徒有圣灵的内住,带给我们最大的改变就是我们因圣灵有生命。

“因义”说明,圣灵能内住,必须有在基督里因信称义的前提,被称为义的人,有圣灵内住而有生命,这正是连结3-5章因信称义和6-8章因信成圣的信息。

(3)上帝的内住(8:11)

(a) 上帝借着内住的圣灵作复活的工作

其实本段经文所说的上帝的内住不是直接的,也不是本节强调的重点,其核心信息仍是着重在圣灵的内住,但却把整个方向,转向上帝借着内住的圣灵,在我们必死的身体上(参10节),作复活的工作,正如衪在基督身上所作复活的工作一样。

(1)圣灵的内住是身体复活最绝对的关键

“借着”内住的圣灵,是上帝使我们身体将来复活的惟一道路,因此那些缺乏圣灵内住的人,就不在神使人身体复活的行列中。而且没有别的管道,我们可以得着。

“然而…若…也必”,这个由介系词串组的句子中,”然而…若…”所说的不是假设,而是强调”既然”的事实,就是基督徒既然有了圣灵内住的事实,就必带出复活的结果。

因此保罗不但不是威吓我们,反而是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必须有将来身体复活的信心和把握,因圣灵是赐生命,复活的灵。

(2)身体的复活指的是最后的复活

虽然圣灵的内住与我们生命与主同死同活(心灵的复活)有密切关系,但这里身体的复活指的就是身体的复活。不必如加尔文解为靠圣灵治死残余肉体,得着属天的生命。

肉体虽然会死,会朽坏,但它最后的归宿却不是死亡,反而是复活。这不是说复活后的身体会还原似的恢复成物质的形态(那仍是会生老病死的旧躯体)。乃是改变的,荣耀的,不朽的奇妙的身体。而这改变的身体,将成为承载得赎心灵生命的器皿,身心全然得赎才是真正的福音。

(b)身体的复活,与三一神复活工作的关联性:

保罗不得不提三一神:赐复活的神,复活的基督,复活的灵(Stott.P.301)。因为

(1)基督的复活是我们复活的模式和保证。

基督的复活,与属衪的子民教会有密切的关联,因衪是复活的元首。我们的复活是比照基督,因衪是复活初熟的果子(模式,参林前5:20)

前面己强调基督徒“必”复活,是因保罗把我们复活的保证,建立在基督己经复活的事实础上。除了基督要复活,我们也必复活。

(2)上帝是满有复活大能的神:

“那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在此节经文出现两次,前面用来形容神的灵,后面则指神自己。

这是犹太人和早期基督徒祷词或赞美诗的特色,就是以这神圣庄严的重复和论到神大能属性的头衔(Cranfield)来说明。

保罗在罗马书第4章即己说明,复活的神是亚伯拉罕信心的对象,当然也是所有信心的基督徒的信仰对象,复活的神的大能,使我们对复活,有绝对的信心和把握。

(3)复活的灵,是使我们身体复活的执行者。

保罗从复活的灵与基督复活的关系,再说明与人复活的关系。

圣灵与复活的主的关系,是要在这位弥赛亚工作的过程中,让神借着圣灵在基督的身上成就衪的旨意。从道成肉身(圣灵感动),救赎事工(圣灵降临与同在),直到死里复活(圣灵大能),都有圣灵与基督同工。

复活的灵在我们身体复活上与基督徒的关系是什么?衪是我们复活的条件或理由之一,因衪的内住,我们就有复活的条件,或者有更深的意义在其中?

圣灵的内住对我们而言,是我们个人身体复活的关键(参前),但其意义绝对不只如此,(因为就文句读法上的用法,理由,条件是直接受格。(το)读法的意义--因为,由于,若以所有格(του)的读法,则另有意义)

复活的灵,与基督徒复活的身体有何更深的关联?若从所有格(του)的意义,就是:现今住在基督徒里面的圣灵,以后将要成为我们从死里复活的执行者。(Cranfield)

复活的灵来要负责执行所有基督徒复活的工作,使得圣灵的内住在我们的心中,有更深的意义。因为圣灵不仅是我们复活的凭据而己,衪更是要在我们身体上,彰显衪的大能,正如衪在基督的复活上所的一样。

求主让我们真正明白圣灵内住的意义和重要,并作一个真正体贴随从圣灵的属灵人。我们自然就在圣灵里追求过成圣的生活。

4.4.2.儿子的心灵(8:12-17)

保罗讲生命的灵律,8:1∼11节是从罪与死的定案解析,在基督里定了罪案,并在圣灵里有复活胜过死亡的确据。但从8:12∼17,是从儿子的灵的角度解析,要我们肯定我们作神儿女的身份,除去一切过去奴仆的心的捆绑。

圣灵不但帮助我们除去罪和死的外在捆绑,并帮助我们除去自己内心中奴仆的心的自我捆绑,作一个真正心灵自由的儿女,有一个全新的自我肯定。

1.儿女的灵的意义--在父里

‘这样看来’说明了 12∼17是1∼11的结论,这个结论要强调的就是我们基督徒没有义务让肉体来决定我们的生活,这是我们必须认清的首要事实。

再来,就是13节重诉第6节的结论,强调的就是两种不同道路抉择和两种不同的结果。

这两个事实,同样的指向“靠圣灵而活”的主题,只是角度调整为恩想我们心灵中对自我身份与心灵内在改变的看法。 

a.与父爱的关系:

(1)不再回旧的奴仆的心(8:15a):

奴仆的心最大的问题就是害怕,那是过去我们的心灵中最大的伤害。我们与神的关系因着罪而受到扭曲,在不正确且不亲近的情况下,我们会用害怕的心去对应神。

保罗用’仍旧’一词说明他内心中的担心,就是在肉体辖制的奴仆心灵下,又引我们回到害怕里去,可见基督徒生活中,有许多时候会因为对神爱的关系错误的认知,也缺乏与神建立爱的关系,因而无法肯定自己儿女的身份,停留在过去那种害怕中。

我们需要改变自己的心灵,脱离害怕,恢复与神的爱的关系,约壹4:18说:爱里没有惧怕…我们需要和神建立爱的关系,这是无庸置疑。但是与神爱的关系如何建立呢?

(2)接受新的儿子的心(8:15b)

“受”就是”接受” 也就是领受神给我们的新心灵,不再是旧的,错误的心灵。而是儿子的心灵,正的心灵。

儿子的灵,证明上帝看我们为嗣子,成为神儿子的身份,与基督联合,有圣灵内住,而且这样的身份不是将来的,乃是现在就有的,所以我们现在就是神的儿女。

约翰福1:12,约翰也有相同的观点 凡接待衪的 衪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我们接待神作我们的主,衪就成为我们的父,接受我们作衪的儿女,我们就能领受神所赐的儿子的心。

(3)恢复新的父子关系(8:15c)

呼叫”阿爸、父”,是我们与神爱的关系最直接具体的称呼表现。

“阿爸、父”两个称呼其实是一样的,阿爸是亚兰文对父亲的称呼,也是孩子对父亲亲密的称呼。父则是希腊文的称呼。

这里阿爸父的联称,可能是当时犹太社会的习惯称呼。

犹太人在祷告中,通常会用到这样的称呼,新约中曾出现过三次,可14:36,加4:6,罗8:15(本节)。是一个尊称,亲密却不轻浮。

“阿爸父”所表达的,是一个重生的人,被圣灵感动,内心体验到神作为父亲的爱,从

内心中真心叫神为阿爸父。

“呼叫”是强烈的字,七十士译本用来指迫切的祷告,单在诗篇就用了40次以上(参3:4,4:3,18:6,22:2、5,34:6……)这里叫我们明白,我们对神必须有一种真挚诚恳的呼叫,迫切的祷告,或许高声或许柔和,或正式或非正式,公开或私下,最重要的是认定衪是我们的父。

 “呼叫”神,单凭我们这不配的人,这声音如何达到神面前?谁为我们引荐?

当然,我们的祷告,是借着基督(奉耶稣基督的名),也是借着圣灵的引领,我们祷告,被带到神的面前。因此,我们祷告亲近神时,必须求圣灵的引领,将我们引到神前。

b.作父后嗣的身份(8:17a):

(1)继承者的身份:

继承者”后嗣”,是由于我们是”神的儿女”的关系,才能作为一个继承者─后嗣,这一点,作为神的儿女须明白我们继承者的身份。

后嗣在罗马书8:17此处,与保罗书信其它二处(罗4章,加3-4章)的继承产业的用语有不同(参Cranfield  p.571-3)。此处最好是独立解析,因为保罗强调这后裔有二个特性:一是“神的后嗣”,一是“与基督同为后嗣”。

在此,先解析神的后嗣。

(2)神的后嗣

保罗在4章说明我们基督徒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到了8章此处,更把基督徒的身份,直接诉诸于”神的后裔”。显然,保罗要强调的是,我们作为继承者,所要继承的是神的产业。

至于亚伯拉罕后裔所要得的福份,我们因信耶稣基督己经得着了救恩,亚伯拉罕之福是今生的。神的后嗣要得的神的产业是将来的,天上的,是我们最大的盼望所在,因此保罗用”神的后嗣”来区别。

神的后嗣是我们作为基督徒最大盼望的确据,是我们成圣生活的动力,因为成圣的人,有神的后嗣的身份,有神产继承的盼望。

神在天上为我们存留的产业,是“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的天上基业。(彼前1:4)

在所有的产业中,大概比不上”神自己是我的产业”更美好了,正如诗73:25、26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但神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份,直到永远。

这诗的前提是”清心的人”(诗73:1),要求的是洁净(诗73:13),亲近神(诗73:28),也就是成圣的人。可见得谁能得作神的后嗣,谁能得着神的产业?就是那追求圣洁的人。

2.儿女的灵的帮助--在圣灵里

当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与天父有爱的关系;是神后嗣、是天父产业的继承者。

我们内心中真正的确据和把握从何而来?从圣灵的帮助而来。

a.靠圣灵治死身体(8:13):

就我们基督徒的生活而言,我们脱离“罪和死”的秘诀何在?就是倚靠圣灵的大能力,治死身体的恶行,在我们身上恶的力量,我们自己的力量无法压制胜过, 只有圣灵的能力能够帮助我们。

圣灵不是我们利用的工具,乃是我们生命的掌管者,过去我们身体的行为,是由恶和罪

的力量所掌控,现在则交由圣灵掌管我们的身体,思想,心灵。

靠着圣灵的帮助,我们生命被神掌管,脱离人类的自我中心和坚持己见的自我主义。

治死(参西3:5,3:9)是保罗非常强烈的用语,原指压制邪恶的冲动,在保罗的用语中,则不仅指压制,更重要的就是要死,彻底使恶无法继续活动。因此治死是基督徒生命中继续不继,重复,直至克尽全功的属灵功课。

在保罗其它的书信也有相同的教导,用词虽不同,但意义是一样的(林前6:9-12洗净,9:27攻克,10:1-11五个不要;林后7:1除去;弗4:17-32脱去,弃绝,除掉;西3:5-8治死和弃绝,来12:1放下,脱去。)都是强调圣洁生活中,对罪绝不妥协的态度。

“治死”这个字是(现在主动直说语态),意义是要继续不断地治死,原因是,治死肉体不是一蹴可跻的。需要时时地,不断地去操练。

一个追求圣洁生活的人,对圣洁生活的范围会愈来愈广,会在每一个生活细节上及每一个心思意念上要求自己治死身体的恶行。而且对罪的敏锐度也愈来愈高,一个小小的过失都会要求洗清,否则无法心安。

但是”治死”不是自虐,不是禁欲主义,乃是在圣灵的光照下,把罪恶正视为罪恶,坚决彻底的摒除(stott ,p .303)。

最好的治死,就是耶稣所说“天天背起十架来跟从我”(太6:24)。背十字架的意义,就是”舍己”—放下自己,也就是要自我否定,承认自己身体恶行的不好,承认靠自己的不能,彻底对付自己,完全倚靠圣灵。

我们治死肉体,是我们生命得生的唯一途径,因为旧的身体无法进入新天新地,新的国度。

为什么我们要靠圣灵治死肉体?保罗的理由有三:

(1)我们不欠肉体的债,我们没有义务与责任听肉体的指挥。

我们基督徒是己死的人也脱离罪了(6章),更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7章),并靠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8章),可见我们得释放了。

(2)我们仍有回到顺从肉体导致死的可能

这二节的”你们”指的是基督徒,”若”是有可能的意思,接受耶稣基督的基督徒不要以为己得到天国入埸券,必须警醒谨慎自己是否落入过去那种肉体控制的光景中。正如哥林多教会信徒的光景(林前:1-3)。

(3)我们必须天天靠着圣灵过得胜的生活的属灵原则。

我们既然有重回肉体生活的可能,我们就必须认清倚靠圣灵是我们过得胜生活的唯一原则。

我们得救是靠基督耶稣钉十字架;我们得胜乃靠圣灵内住。且都是借着我们的信心,因信称义因信成圣,这是毫无疑问的真理。

但这不表示我们人毫无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愿意以信心靠圣灵,使神的工作延续在我们身上。

耶稣基督也教导我们治死身体恶行的真理(太8:8-9),因为身体的恶行使我们跌倒,被罪的网罗捉牢(原意),我们要绝对地对付身体的恶行的属灵意义。

b.被圣灵引导(8:14):

基督徒有儿女的灵,在圣灵里的第二个帮助,就是被圣灵引导前行,追求成圣的道路。保罗强调的不是”作”神的儿女,而是”是”神的儿女,而且”是”被圣灵引导,圣灵会主动地引导我们。

(1)引导是圣灵最重要的帮助:

耶稣基督向我们介绍圣灵时就清楚地说明,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衪要引导你们明白(进入)一切的真理(约6-13),耶稣自己也曾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试探(太4:1)。并教导我们在生活中被圣灵引导(路12:12,路3:2)

保罗介绍圣灵的引导,包括:

(a)脱离律法,不在律法之下(加5:18)。

(b)被圣灵感动(对比林前12:2的“牵引”和12:3的“感动”)承认耶稣是主。

(c)圣灵借着圣经的启示使人归正(提后3:116)。

(d)初代圣徒有圣灵的引导(徒6:3;13:2-3)。

(2)引导的意义就是牧人引导羊群:

“引导”一词有解作如同牧人引导羊群的动作(Harrison参鲍(上)p.255),如犹太人牧羊人走在前面,羊走在后面跟随。

虽然是”被引导”,但绝非勉强得来,如果被引导的人不肯主动的跟从,引导就无效。

“乐意被引导”的灵,就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心灵若常是乐意接受圣灵的引导,我们天天就活在神的面前,过成圣的生活。

圣灵不会强迫我们被衪驱策,因为在基督的信抑里,神不会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强迫我们人作非我们肯的事,衪是用启发与爱来引导我们。

(3)圣灵引导进入圣洁:

本节是为了呼应13节作一对比,因二节中间有一连接词”因为”。

靠圣灵治死身体恶行对比生命的活着(丰盛的生命)。

被圣灵引导对比神的儿女。

Stott 称圣灵的工作带出了4大特征,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a)革命性的圣洁、(b)无惧的自由、(c)向父的祷求、(d)荣耀的盼望。

(4)被圣灵引导是基督徒自然的生命现象:

我们重生得救前,旧的生命有随从撒旦犯罪的倾向。

我们重生得救后,新的生命有随从圣灵成圣的倾向。

这是两种不同生命的自然现象,但是,这个属灵的原则的持续,则必须要我们对于圣洁的渴慕追求,否则,就会失去生命的原则。

(5)圣灵引导的圣经原则:

圣灵引导绝对不会违背圣经,因为衪是真理的圣灵。任何违背圣经,与圣经冲突的,都不是出自圣灵。我们有任何内在的感动,必须依圣经去分办,那是神的灵?人的灵?或邪灵?

c.有圣灵见证:(8:16)

(1)圣灵见证的意义:

(a)原意:

多数圣经的译本都将圣灵的见证译为“同证”(NEB、和合本,吕振中,思高圣经,现代中文译本,新译本…),那么,就是圣灵和人的灵连结,作为我们基督徒是神儿女的两个见证人。

也有的译本,将圣灵的见证译为“向…作见证,保证”(武加大、cranfield),如此,则只有圣灵是见证,向人的灵保证或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这二种不同的译法,都肯定一件事实:就是基督徒的心灵是活着的(己经由死亡无知的状态活过来,是活着有知觉的)。并且能够清楚明确肯定地知道,圣灵向我们的灵保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b)意义:

圣灵见证的意义是神向我们保证。

就我们作基督徒而言,缺乏保证常是我们信心软弱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仍旧害怕。但我们己经是神的儿女,并且应当毫无拦阻地呼叫阿爸父(15)。

前提是什么?就是:神自己在圣灵里向我们保证,而且继续地保证,这就是我们内心清楚自己是神的儿女最具权威的保证,也是最大的确据。

圣灵见证的意义是圣灵向我们的灵见证。

我们的心灵有什么资格和能力与圣灵一同作见证?肯定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只有圣灵才能向我们的心作出强而有力的见证。

原圣灵同证(syn)的意义原有“一同”的意思 ,stott的建议是把他当作前缀字,加强语气的作用。

圣灵的见证是向着我们内在心灵的深处。

我们必须回到内在心灵的深处,去寻见那圣灵大能的保证。神的工作、就是要作到心灵深处,只在肉体,头脑理智,人心的工作,仍旧不够,需要的就是让神的工作,作到人内心极深处,就是灵的深处所在。我们基督徒比一般人多一样,就是我们心的深处,有圣灵的内住。并且我们得救后明白的属灵知觉,使我们清楚肯定我们是神的儿女,而不会懹疑或失望。纵使我们有时在圣洁的追求上失败,却不会永远失败下去,圣灵向我们的心见证我们仍是神的儿女,激励我们远离恶的试探引诱,回归向神。

(2)圣灵见证的保守:

圣灵在我们心中的工作是一连串的;得救领受圣灵的印证(弗1:13)、得救恢复灵命的知觉(灵觉)与活过来(弗2:1,参约1:12-13)、得救见证为神的儿女(罗8:16),得救有重生的生命(约3:5-6),有圣灵浇灌神的爱(罗5:5)。

这一切的目的,是要我们在我们圣洁追求的过程中,不致失去作神儿女的信心盼望,不致失去了对神的仰望,而能在内心心灵的深处,有神圣灵强而有力的工作,而在心灵深处被神所摸着。

3.儿女的灵的盼望--在基督里(8:17)

17节就传统经节的分段,是属于8:13-17之小段,但也有将17节与后段8:17-30之一小段。(参cranfield)。

主要原因即在本节的思路,自儿女的身份,转为后嗣(继承)的身份。加上下半节的’同受苦难’与’同得荣耀’,更是与18节后之一段相连。

但我们仍肯定17节在经文思路上转析的重要意义,只是,就经文之主题与思路而言,放在8:13-17之小段,就后嗣之主题,和在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的同工中,仍是最恰当的思路方向。

因为17节开始的“既是”将6-17节连为一句子,有连续相等的意思,17节就是作为解释16节的句子。

a.同作后嗣:

基督徒除了有神后嗣的身份,也有圣灵的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还有将来作后嗣得产业

的福份。而这福份是在基督里才能拥有的,也是神要在基督里赏赐我们的。神所有一切赏赐,

都是在基督里临到我们的。

我们作为继承者(后嗣)的身份,当然与前节我们是神儿女的身份有绝对的关系。

基督徒是有极大盼望的人,他盼望的是将来神产业丰盛的继承,而信心的确据,就是根据他是神儿女的事实上,因神己经宣告我们是属于衪的事实。

神是永远不死的神,那么人的“继承”意义何在?主要还是在我们有分于神独有且生命完全不朽的荣光(参上下文)。这是何等尊贵有盼望的事。

为何保罗要在我们作后嗣的事上加上’ 和基督同作后嗣’?这’同’不是相同,不是我们和基督具有神的本质,这同的意思是一同,目的是为确立基督徒盼望在基督里的真实性。

同作后嗣,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只有正妻的儿子可得基业(非正妻之妾所生的儿子不能同得,例:旧约:撒拉生艾萨克后,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被赶出去)。

因此保罗此处所谓基督徒同作后嗣,根据的应该是罗马人的法律,因为即使是嗣子(养子),也可承受父亲基业。

同作后嗣,是建立在亚伯拉罕之约的基础上,因此我们必须有信心,才能等候得着这将来承�琲滌�业实现。(来11:8-13)

我们外邦人本来没有资格同作后嗣,因我们原本是外邦人,与神的国度,神应许,诸约无份(弗2:11-13),这一切都是因为耶稣基督(弗1:13-14,加3:28-29),如今我们与犹太人同为后嗣,是神家里的人了(弗3:6)。不是因为我们自己,乃完全因着耶稣,所以一切的恩典都是借着耶稣基督,在耶稣基督里得着的。

将来天上的基业,是保罗提醒我们同作后嗣的最大盼望,目的在转移我们的目光,由只顾念地上的事转为顾念天上的事。要我们有美好的盼望(帖后2:16),有更美的盼望(来7:19)。使我们的人生有更积极的意义,就是为主而活的人生,改变我们的价值观,不再像世人只追求今世地上物质的享受,而有不同追求的目标,就是那暂时看不见,尚未得着,可是却是永�琲滌�业。(林后4:18)

因为这基业好得无比,是神为爱衪的人所预备,眼未曾见,耳未曾听,心未曾想(林前2:9),这基业也是最可靠稳妥,不朽坏(太:19-211,来6:18-19)。但愿我们生命喜乐的基础建立在作神儿女事实和神后嗣盼望的真理上。

b.同受苦难(8:17b):

(1)同受苦难的必要:

(a)双重福份的惟一条件:

我们得的福是双重的,除了同作后嗣外,还能与基督同得荣耀。这二种福份的得着。完全系于与主耶稣基督同受苦难的事实条件。

(b)神作工的原则:

没有十架就没有荣耀冠冕,是上帝作工的原则,基督要受苦才能得荣耀(腓2:6-11)我们作基督徒也是一样,这是“同”耶稣基督同受苦难的首要意义:得荣耀必须有符合神作工原则的条件,也按神的旨意。

(c)受苦是荣耀的途径:

耶稣基督在以马杵斯路上对两个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24:26)

对比罗8:17,此经文是最佳的对偶经文。现在与基督一同受苦,和将来与衪同得荣耀之间,是有一定的关联性。基督如此,属衪的门徒更必认同此一途径。(彼前4:13)

(2)同受苦难的意义:

(a)无法等同的受苦:

我们的苦和耶稣基督的受苦永远不会完全一样,保罗特别在此所用的“苦”不是用过去式,而是用现在式。这有什么差别呢?

不用过去式,即表明耶稣过去所受的苦,钉十字架的痛苦,和在死亡中的苦(受洗圣礼的意义),与我们所受的苦是不同的,那是我们永远无法等同基督的受苦。

(b)效法基督的受苦:

保罗用“现在式”的受苦,正说明我们必须“一生之久”的受苦。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有个为衪受苦一生的心志,愿意跟随衪的脚踪,效法衪的榜样而受苦(彼得前书2:21)。

基督受苦的榜样,就是衪的人生是条受苦的路,正如以赛亚先知所预言的,衪是受苦的仆人,我们效法衪也要和衪一样。(腓3:10)

(c)愿意为基督受苦:

我们同基督受苦的最重要意义就是:愿意为主的缘故受苦。

为主甘心乐意的受苦,表现出来,就是以受苦为荣耀,喜乐(彼前4:13-16)。顺服神旨意愿付上受苦的代价(来5:8,腓2:8),即使被人藐视,轻看。

为主受苦的目的,也是代替基督为教会受苦(西1:24),保罗自己就为教会受了许多的苦(林后11:23-29),但他把此当作为主受苦。

(3)同受苦难的挑战:

我们愿从主领受恩典福分(创24:35,约参2),也愿从主领受苦难。(伯1:20)

在世上受苦难,在基督里有平安(约16:33),是进神国的人,必须接受苦难经历的挑战(徒114:22)。

以苦难为主作见证,如旧约的信心伟人(来11:32-40)和新约的使徒,教会的见证一样,给世人观看(来10:32-34)。

c.同得荣耀:

就上下文的关系而言,与基督同得荣耀,是基督徒有儿女的灵、而且在三一神的恩典中,至高至极的福份。也是保罗下段经文要解明基督徒关注盼望的内容(8:18-30)

同受苦难是今生现在的光景,而同得荣耀,是来世将来的光景。

现在我们为了神的国度,旨意而受苦,我们心中却不觉得苦,因为我们有将来的荣耀。

得荣耀就是我们人生最大的意义。正如基督最后的祷告中向神所祷告的,‘我己经荣耀你(参:约17:4)’。我们能否得荣耀,在乎我们今生是否先荣耀神,基督荣耀神的方法,就是‘完成父所托付祂的’旨意。

保罗认为我们所得到的荣耀有下列特质:

(1)永远的荣耀(提后2:10、 林后4:17)

就永�琲熔揖�看今生的苦楚,那是极重无比的荣耀与至暂至轻的苦楚的比较,天渊之别的差距。

忍耐是我们值得付出的代价,是得着荣耀的代价。

彼得也有同样的观点,他更提出当我们忍受苦难之后,主耶稣要亲自成全,坚固我们、赐力量给我们。(参彼前5:10)

永远的荣耀虽看不见,却是最真实的,彷佛尚未得着,却是最真确稳固的。

(2)自由的荣耀:(罗8:21)

虽然保罗所说的受造之物(指神所创造的大自然一切的受造物),都在等候得享(分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但重点的前提仍然是在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神儿女原受罪恶,死亡,败坏的辖制,是无法脱离,无法自主的辖制。

纵然现今我们的生命己有新的盼望,但肉身在世仍然受罪恶的引诱试探。生命虽得永生,但肉身仍然面临死亡与朽坏。这一切的辖制,虽是必然的结果,但感谢神,却己不再辖制我们到永远,我们己经有了自由的、荣耀的盼望,那就是基督再来时,我们身体得赎的自由。

(3)丰盛的荣耀(弗1:18)

基督徒最大的产业,是神所赐丰盛荣耀的产业。

?产业:圣经此处的”得基业”,是指神赐给基督徒的产业(弗1:11,14节)新约其它经文也是如此(彼前1:4、西1:12、徒20:32、26:18)

?产业的特性:保罗说此产业是“丰盛的荣耀”的意思,是以极赞叹的心情,向我们说,以人类有限的头脑和经验,实在难以去想象将来要得的产业,是何等奇妙,所以只能以“丰盛的荣耀”来说明。

?产业的丰盛:神赐产业的丰盛到何程度?西2:9指出,神本性“一切的丰富”,都在基督里给我们作产业。

我们作神儿女是否也愿效法神,把自己一切都归神作产业?如果我们如此行去回应神,就知道历代圣徒在奉献上所作的,如亚伯拉罕献上独生爱子艾萨克,寡妇献上仅有养生的两个小钱,马利亚献上香膏,使徒们献上鲜血和一生的生命,是何等宝贵。

?产业的荣耀:神本体是极有荣耀,但是最重要的是,神要在信他的人身上成就他的荣耀,正如前一节所说,呼召的目的,其中之一就是”得荣耀”。

?产业的归属:产业的来源是由神所赐,也是原来就属乎神,但现在,神要我们明白,他要把这一切的归属权,给那些他所呼召的”圣徒”,我们是否在心志上预备好,要承受这一切的丰盛?

上帝使我们得荣耀是祂呼召拯救我们的目的,这一切都是与基督同得,也只有在基督里才能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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