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查经讲义
编著者:
罗老师
0401 第四讲第一节  同死同活 
  

 

第四讲•成圣 

4.成圣(6:1∼8:39)  

保罗谈到当一个人要成圣时(6:19,以至成圣),他所面对成圣的问题,和如何去成圣。成圣的当中要面对诸多不同的问题,事实上也是我们基督徒生活中通常的问题。

要了解6∼8章在讲什么,我们一定要先抓住关键,把问题找出来,才能正确的解释它:

    第6章的重点在强调:献给 神,顺从 神,作义的器具,就能成圣。主要在讲成圣的大纲。

    第7章的重点在强调:对肉体的认识及律法的困难,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不同情况。主要的问题是保罗的经验是他自己个人?或是能代替全人类?是指信主前?或是信主后?还是一部份信主之前?一部份信主之后?第7章有其复杂性。

    第8章的重点在强调:靠圣灵成圣。地位上成圣与称义与重生是同时发生。每个基督徒都己有

地位上的成圣,但仍需生活上、经历上的成圣,这就是6-8章要作的。 

l          罗马书6~8的结构大纲,在延续罗1~5章,但自成一段落。

1.罗1:1~17:福音的主旨。

2.罗1:18~3:20:福音的背景:罪。

3.罗3:21~5:21:福音的内容(1)因位称义。

4.罗6:1~8:39:福音的内容(2)因信成圣。

l          罗马书6﹏8章的结构大纲,可以分七个段落,在说明“因信成圣”的生命历程中,我们会遇到的七大难题及如何面对解决之道:

4.1.同死同活-面对罪恶﹝6:1-11﹞:受洗 

4.1.1.受洗的关键﹝6:1-2﹞

4.1.2.受洗的意义﹝6:3-7﹞

4.1.3.受洗的转变﹝6:8-11﹞

*两种同死同活 

4.2.成义成圣-面对罪权﹝6:12-23﹞:献身 

4.2.1.成圣的问题﹝6:15﹞

4.2.2.成圣的要求﹝6:12-14﹞

4.2.3.成圣的意义﹝6:16-20﹞ 1.奉献﹝16﹞ 2.顺服﹝17﹞ 3.释放﹝18﹞ 4.约束﹝19-20﹞

4.2.4.成圣的果子﹝6:21-23﹞ 

4.3.脱离归于-面对律法﹝7:1-25﹞ 

4.3.1.律法的限制﹝7:1-3﹞

4.3.2.律法的脱离﹝7:4-6﹞

4.3.3.律法、罪、人﹝7:7-14﹞

1.因律法叫人知罪﹝7:7-8﹞   

2.藉律法诱人犯罪﹝7:9-11﹞

3.藉律法置人于死﹝7:12-14﹞ 

4.3.4.人内心挣扎的光景﹝7:15-25﹞

1.不明白的时候﹝7:15-17﹞       

2.知道的时候﹝7:18-20﹞

3.发现的时候﹝7:21-25﹞  

4.4.随从圣灵-面对肉体﹝8:1-17﹞ 

4.4.1.生命的灵律﹝8:1-11﹞

1.灵律的关键﹝8:1-3﹞ 

2.灵律的成就﹝8:1-4﹞

3.灵律的体贴﹝8:5-11﹞

4.4.2.儿子的灵﹝8:12-17﹞         

1.儿子的心的意义-在上帝里

2.儿子的心的帮助-在圣灵里   

3.儿子的心的盼望-在基督里 

4.5.盼望等候-面对苦难﹝8:18-25﹞ 

4.5.1.现在苦楚→将来荣耀﹝8:18-19﹞

4.5.2.现在辖制→将来自由﹝8:20-21﹞

4.5.3.现在得赎→将来得赎﹝8:22-23﹞

4.5.4.不能看见→可以看见﹝8:24-25﹞ 

4.6.圣灵代求-面对软弱﹝8:26-30﹞ 

4.6.1.圣灵按神旨代求﹝8:26-27﹞

4.6.2.圣徒按神旨被召﹝8:28-30﹞ 

4.7.靠主得胜-面对控告﹝8:31-39﹞

4.7.1.谁能抵挡﹝8:31﹞

4.7.2.谁能控告﹝8:32-33﹞

4.7.3.谁能定罪﹝8:34﹞

4.7.4.谁能隔绝﹝8:35-39﹞

 

第四讲第一节  同死同活 

4.1.同死同活-面对罪恶:受洗(6:1∼11)    

6:1我们可以仍在罪中有两面的意思,一是我们可以仍在罪的权势之下,一是我们是否能继续的犯罪。

在圣经中讲罪是两方面的,罪若使用的是复数,一般是指罪行、罪过;若用单数则是指原罪、罪权,这是中文比较看不出来的。 

4.1.1.受洗的关键(6:1-2)(问题关键)

1.此段中提到称义的基督徒仍可活在罪中吗?可继续犯罪,叫恩典显多吗?

基督徒会不会犯罪?会!应不应犯罪?不应该!能不能不犯罪?能!基督徒会犯罪但不应该犯罪! 

a.能不能不犯罪的问题 

每个神学体系的背后有它重要的观念,前题不一,他就往那个方向去,故所推论出来的体系也不一。 

b.完全成圣的目标 

称义的基督徒仍然面对罪律和罪权的力量,是不可否认的,罪权仍想在我们肉体内活动。

保罗的意思是:罪权虽存在,且要我们受引诱,但我们可以不让他作王,而让义作王,以至能成为义,成为圣。

保罗在此处有个重要的目标,即成圣的目标:6:19「以至于成圣」。成圣是一个过程,但问题是目标何时达到?  

c.地位上的成圣 

基本上保罗肯定我们有一个完全成圣的目标。若他是目标,那我们现在有否成圣呢?我们看林前1:2,那里说『写信给在基督里成圣的』,哥林多教会那么多问题,保罗说他们是在基督里成圣的,何以此处说信徒成圣了呢?这是地位上的成圣。我们要注意,又劝他们追求圣洁生活,这是「目标」与「实际」的问题,所以我们己有了被神称为成圣的地位,但实际上又未完全成圣,还须追求。 

d.「圣」是何意?

(1)「分别」

相反呢?是俗!在圣经上「圣」是讲到地位的状态,「俗」是讲到生活的状态。我们在地位上己成圣,所以要在俗的生活上追求圣洁。

(2)「归属」

其实,「圣」本身最重要是讲「归属」的问题。

在利未记常出现「归耶和华为圣」。这个「杯子」在人这里是俗,奉献给神就成了圣,杯子本身没有变,它属于我是俗,属于神是圣。

保罗在这里讲成圣时,也常讲归属的问题。过去在撒但权下,不管任何人,都是俗的,现在悔改信耶稣,归属神,与神和好,有成圣的地位,且继续追求成圣的目标。

我们要奉献自己作义的器具,不要奉献自己作罪的器具,其中的意义是归属。 

e.成圣的定义: 

(1) 地位上己成圣

是在基督里之恩典(相信),那是与称义及重生同时发生的,一次得着全部。

(2) 生活上要成圣

就成圣的定义,每个基督徒在地位上成圣之外,仍需要在生活上的成圣(经历成圣):顺从圣灵之结果(奉献)、一生不断追求长进的过程、脱离人肉体中罪和死的律(权势)(罗8:1)。

这个就是罗马书6∼8章要讲的,是讲到成圣的途径,如何追求到最后成圣的目标。他不是讲客观上己经成圣的事,而是讲主观上要去经历的,那是成圣的过程,我们先把前题厘清,就不会解释错误。

所以,关键问题:面对罪权,基督徒如何能不犯罪呢?最重要是同死、同活,在圣经上讲到它的意义时,要特别注意。 

2.保罗担心人误解“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5:20)

保罗特别担心的是,人未降服福音真理,刻意歪曲真理,引入错误的思想。所以,他必须正确地警告那一些将恩典误解,过肤浅生活的基督徒,不可以再重回过去那种习惯犯罪的生活,以为己经得救,就不必过成圣的基督徒生活。 

a.保罗的方式是

“反问式”—‘,“这样,怎么说呢?”(6:1a)  

b.保罗的问题是: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6:1b)

“仍在罪中”就是“继续在罪中”,“继续在”是个动名词,有“停留”或“居住”的意思。“罪”则是名词。“继续在罪中”表示,整个生活方式继续在罪中,继续习惯犯罪,在罪权之下的犯罪生活。

有人以为得救前罪恶生活的持续,则恩典就会更加增在我们身上。罪愈多,恩就更多。这种偏差的论调,是对福音真理的误解。 

c.保罗的答案是: 

“断乎不可”(6:1),意思很明显,就是基督徒不可以“继续在罪中”,这给我们一个清楚地界定,基督徒不是不会犯罪,而是“不会习惯犯罪”—被罪辖制,或自甘堕落于罪中生活。

基督徒己不再停留在罪中,他己经开始在成圣追求的道路上奔跑。基督徒己不居住在罪中,他己经迁到爱子的国度。

保罗为什么如此斩钉截铁地说“断乎不可”?因为我们在罪上己经“死了”的人,怎可能矛盾地在罪中“活着”呢?因此,死和活,就成了保罗引入成圣主题的第一步,基督徒必须向罪死,脱离罪。

4.1.2.受洗的意义:(6:3-7)

保罗用洗礼的意义,引入成圣的主题,将基督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意义串连,将3-5章因信称义与6-8章因信成圣的主题连结。 

1.归入:(6:3-4) 

a.保罗时代对受洗的认知: 

“岂不知”这句话告诉我们,初代教会对洗礼的意义有普遍的认知。可能初期教会基督徒受洗前,基本上都会有关于洗礼的教导。相当于今天教会为初信者安排“受洗班”的基要真理教导课程。 

b.洗礼是归入基督的“记号”:

保罗此处讲洗礼,不是讲水礼的动作或仪式等问题,他看重的是受洗的意义,也就是洗礼是“归入基督”的记号,初代教会都明白“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意思。 

c.受洗为归入基督: 

受洗归入基督有几方面的意义。 

(1)进入基督的交通(建立属灵的关系):

林前10:2“受洗归入了摩西”和此处的句子结构一致,意思是“和摩西交通”,就是能和摩西享受(一同)他所有的一切好处。

基督徒受洗归入基督就是“进入与基督的交通”的境界中,建立与基督的关系,并享受祂所成就的事(为我们)。

我们所享受的,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功劳,为人作成救赎的大功,使人因信祂得称为义。

我们和基督建立了这个归入的关系,意义即在归入了祂的死,表明我们和祂同死。若不如此,洗礼就无意义。归入死,就说明我们己经和基督都一同“向罪死”了(参6:10-11),如此我们才能“在罪上死”。不是靠自己,乃是靠耶稣基督。 

(2)归入基督的名下:

保罗相当熟悉这些“归入”的意义,甚至在(林前1:13,15)强调“奉××的名”受洗,说明受洗意义乃在:他奉谁的名受洗,人就归在那名之下。

由此可见受洗归入基督,是归入基督的名下,是基督徒和基督之间个人的决定性关系,我们是属祂名下的人。

这意义是,转移属灵的主权—祂是我的主,我属祂名下的人。

加3:27,太28:19,徒8:16,19:5等经文都有类似归入基督耶稣的名下,或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徒10:48,2:38)的思想。 

(3)归入基督的死中:

保罗在此最直接表达关于归入,也是他最强调!,就是“归入基督的死”治死属灵的仇敌-老我与主同钉十字架我们要和祂一同死,就是同死在十字架上。

问题是耶稣死在一千九百多年前,那时我们尚未出生。来不及参与,我们又如何与主同死?可见,借着洗礼表达的,是一种属灵上的意义,就是旧生命的死。

这种生命的经历是如何成就的呢?我们借着一个简单的图来看:

受洗归入基督是归入祂的死,无论在历史上的任何一点,无论在任何时候、地方都回归到耶稣钉十架的同死经历上。

意思就是:

在基督以前的人,借着信心归入与基督耶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是向前(未来)看,盼望基督十架的工作。

在基督以后的人,一样借着信心归入与基督耶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不同是,他们乃是回头看(过去)那位己经在历史上成就十架工作的基督。

我们都在历史的进程中,凭着相信,归入基督的死,不因时间有所限制。 

(4)进入基督的国中:

归入基督的意思,还有一种就是“转移”,改变成属灵的身份-神国的子民。从撒旦的权下。归入爱子的国度。

好像我们归入外国藉,身份就成为外国藉,虽然外表的皮肤肤色,面貌都没改变,但是身份的归属己经改变了。

受洗也有这方面的意义,就是我们己归属于耶稣基督在祂的国度中,成为祂的子民。 

d.归入的三大生命历程: 

(1)受洗归入基督的三大历程。

乃指我们在基督的生命里一同经历了耶稣基督自受死到复活的三大历程:

l          同死:受洗归入祂的死,把我们的老我,钉死在十字架上。

l          同埋:与基督同死的老我,自然与基督一同埋葬。

l          同活:像耶稣复活一样,我们生命如同新生,有全新的我。 

(2)同埋是同死的明证:

即在说明我们巳死的人,与基督同葬。肯定地表明我们是和主同死,埋葬更加强了死的真实性的证明。

必须是真心地要与基督同死,而且有钉死老我的生活明证,洗礼才有真正的意义。 

(3)同活是同埋的目的:

同埋“为的是”叫我们也照样过新的生活。同死,同埋都是过程,同活才是目的。

保罗以”为的是”说明福音的目的,就是那些称义的人与基督同死,目的是要有一个新的生命。 

(4)复活的新生:

在此保罗使用一个比较句就是“我们的新生”、“像基督的复活“一样的比较,正如我们前面所见的”正如……照样“,保罗的意思就是,”我们的新生“是照样,照谁的样?正如”基督的复活“一样。

新生的样式:“新”是指以前没有的,或与旧的完全不同的。加上“生命”应当指的是“新生命”,也就是新的生命光景。强调与基督一同复活的新生命。是属灵的。道德的生命本质。

“一举一动”的新生:保罗的重点是放在“外在的生活”,一举一动原意为行走,译作“生活”则更明确,表明“内在生命本质改变,会带出外在生活表现的改变”。这和保罗在弗5:2 和5:8的“行事为人”是同一字,代表一种经常性,习惯性的生活方式。 

(5)保罗整句话的意义在:

一个人受洗,就是和基督同死,同埋,他和归基督以前的旧人借着死脱离了关系,和过去的生活也脱离了关系,生命和生活都脱离了旧的样式。但这目的在与基督同活,他的生命是新的全命光景,他的生活也应与以前不同,进入新的景况。

生命的新样,与新的生活方式,就是:

保罗在罗1:17所说义人必因信得生的应许,(参6:11、13,12:1)。

也与罗12:2“心意更新”、加6:15“新造的人”,及林后5:17”旧事己过,都变成新的了“。

这个生命与末世的盼望有关联,也必须从末世的角度去理解(参:可14:25,彼后3:13,启2:17,3:12,5:9、22,1:1、15) 

(6)照基督复活的样式:

基督的复活,是基督徒比照的原样式。

(a)借着父的荣耀:

上帝使基督从死里复活,是保罗在4:24己经说明的,这里他又强化“如何”-借着父的荣耀,神的荣耀就是神的权威、能力、完美的象征(参1:23)。

基督的复活,是神荣耀彰显的结果。我们的复活,也要比照这样式。

(b)照着基督的样式:

神的目的,要基督徒称义后,能够有复活的新生命,和生活的新方式,这如何能够达成?

人靠自己不能,唯有神改造人的生命才有可能,神就藉基督的死里复活,作为人生命重新创造的依据,叫每一个基督徒信主受洗的那一刻,经历生命死而复活的重生,开始新的生活。从现在开始,一直到主再来。

(c)生命复活的表征:

同死、同埋、同活说明,在基督钉十字架、埋葬坟墓、死里复活的过程中,我们基督徒虽未实际参与,但却在信主受洗的时候,以属灵的生命参与了。这是用一种表征的方法,象征我们属灵生命的光景,与基督的样式,有相像的性质。(参5:14) 

e.受洗的实质意义: 

虽然受洗是外表的,但却有属灵生命的实质意义,总结如下:

归入基督:与基督生命交通,归入主的名下,进入祂的国度,也与基督同死同活。

同死、同埋、同活的三大历程:虽是表征性的说法,但却有与基督相像的性质。照祂复活的样式,拥有新生命,作为新生活的根基。 

2.联合(6:5-7)

保罗为了使我们更明白受洗的意义,用了另一个字“联合”来说明我们是如何在生命的光景中脱离罪,才能活出新生命的样式。

但联合是什么意思?如何与基督联合?为何要联合呢?联合对我们的生命有何影响? 

a.联合的意义:(6:5)-与基督的生命联合 

(1)联合是指生命的联合:

我们过去的旧生命,与基督联合同钉十字架,我们现在的新生命,自然也必与基督复活联合,因此联合的主体,是我们的生命与基督的生命联合。

(2)联合不是指“混合”:

虽然我们的生命里有基督的生命,基督的生命里有的我的生命在祂里面,但这意思不是说我们的生命和基督的生命相“混合”在一起,或许用“联结”,相接连的意思更恰当表明“联合”。

(3)联合是真实的生命光景:

虽然保罗用“我们若”的假设句,但却是指这是一件己经成就的事,所以译作“我们既然”可能更贴切。

(4)“联合”的意思是“生长在一起”:

也就如树木的“接枝”一样,枝子和树干“生长在一起”。神内在的意义就是指联合不是外表的接枝而己,更重要的是生命与基督的联合。

(5)联合的生命如何能成就?

保罗仍旧指向“同死同活”,正如前面所言“归入”、必须同死同活的意义一样。保罗概括性的从教义的角度分析我们与基督的生命联合,但是另一位使徒约翰,更从生命经历的角度,说明如何与基督联合(参约翰福音15:1-8)。

(6)与基督生命联合,生命的同死同活,究竟表现在那些生命的果效上呢?

保罗自6:7节接续要讨论的,就是生命联合必然产生的生命果效。 

b.罪身的灭绝--生命联合的果效(6:6-7) 

(1)罪身灭绝的可行性?(参黄子嘉牧师课堂讲义)

关于罪身灭绝,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解释产生了争议性,因有人认为罪身是无法灭绝的;有人认为可以罪身灭绝(或可说罪身的拔除)。

罪身灭绝是与主同钉十字架的果效,罪身在罗马书第6章讲旧人,第8章讲肉体。

若根据上下文可看出两种果效:

(i)「不再作罪奴」:罪身的灭绝的果效。

( ii)「脱离了罪」:罪身(旧人)死的果效。 

(2)罪身灭绝如何解释?

(a)罪身—罪身三种解释:

(i)旧人=罪身

( ii)总称抽象名词,罪的总合集合体(上文),引申成「人罪的本性」(会灭绝)。

( iii)被罪控制的身体

(b)灭绝

(i)字义:

有27次,18种译法,5次译为灭绝。

其它主要译法:弃置、林前13:11丢弃、脱离:罗7:2,使之无用、失效、闲置。

若译为使罪身失效、无用、闲置,表示使身体犯罪作用闲置、失效、无用,表示:作义奴,不作罪奴,与上文配合。

 ( ii)意义:

人信主后,罪仍在人身上活跃的事实是不容否认的。但这不表示我们还在旧人的生命中继续被罪恶所辖制,反而是我们己有新生命,罪身己灭绝,罪己不再辖制我们,虽然牠仍不甘心的引诱试探,但己不再辖制。

钉十架是一个生命旧人死,新人生的起点,但正如十字架的功课不是一天,我们必须常记得使新人长大成人,罪的工作“失效”过成圣的基督徒生活。

( iii)罪身灭绝的路径:

?同钉十字架:

“旧人”指我们的老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旧人死的最关键的途径。所以v.7说“己死的人”旧人己死。

为何同钉十字架?因为不钉十字架,老我就不能死,老我不死就不能脱离罪的辖制(参7章死脱离律法)旧人必须死在十字架上,彻底使罪身灭绝,脱离罪的辖制。

?脱离罪的辖制:

罪只能在“旧人”老我的身上有作用,老我一死罪就不再能产生任何效果,因此罪权失去效用。

在新人的身上,罪虽然不断引诱试探,却无法产生“辖制的作用”,因为新人己脱离罪的权势,不再受制于罪,失去扺抗得力量,能够靠主有拒绝的能力。

?不再作罪的奴仆:

奴仆的意义在“听命”而不能抵抗主人的权柄,因此不再作罪奴,即是不必凡事恶命受辖制。不再作罪奴也说明我们身份地位的改变,使我们所彻底认知我们高贵的身份地位-神的儿女,而不再在生命中有过去罪奴得本性-犯罪。

( iv)从以上得经文看来,我们生命产生了极大变化,就是因着与基督生命的联合所产生的果效。而其一步步的工作是:

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同钉的联合)-联合的路径。

旧人死,罪身灭绝(同死的联合)联合的过程。

旧人死,脱离罪(同死得联合)-联合的果效。

旧人死,不再作罪奴(同死的联合)-忘记旧的身份和地位。

我们必须明白在同死的事上与基督同钉同死的重大意义,才能了解如何成圣,必须先知道借着受洗的果效,才知道如何面对罪权。罪的引诱试探,并拒绝罪的控告。

4.1.3.受洗的转变(6:8-11):  

受洗归入基督的死,目的在有新生命,如同基督从死里荣耀复活一般。受洗与基督联合,不仅在死的形状上联合同钉十字架。更重要的是在复活的形状上与基督联合,这是我们受洗的人最大改变,也是我们生命最大的转变。

在“若”字之后,有“如今”一词,中文和合本未翻译,这个转接词就是表示保罗的思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自然形成另一个段落,即是5节是中心经节,6-7解释5节上半节(同死)-基督的死对我们的含义,8-11解释5节下半节的“复活“-基督的复活对我们的意义,同死是己经成就的事实,但我们必须过与基督同活的生命。如何过? 

1.信:(6:8-9):                 

坚心相信主-相信我们可以与主同死同活。

a.信心就是相信(6:8)

保罗说我们必须凭信心去相信我们可以过与基督同活的生命。信心不是只建立在感觉上,建立在事实上才会有信心。我们的信心正是如此的单纯相信必可与基督同活。

信要信什么?就是信与主耶稣同死同活。保罗的论证是:先-若与基督同死(前提)-真的有与基督同死的经历;后-信与基督同活(必然)-必然有与基督同活的信心。只要我们愿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同死,复活的生命是必然的。

信心的成就,是建立在主的复活,相信基督复活的能力可以成就在我身上,我们!必然与祂同活。虽然这复活是未来式(同v.5),但是表明其肯定性,虽然有未来未世的复活之可能,但更强调今世与主同活,经历祂复活的大能,并过追求圣洁生命的真理。

b.信心就是知道(6:9)

信心不是迷信,乃是真正的知道复活的真理,就是基督复活的真实性。

知道祂不再死:复活一次就够了,一次就成就了,不需要再重复,祂不需一再地上十字架,一次的受苦及一次的复活,己经成就了永�琲滷炷式C

知道死不再作祂的主:死亡不再作主,那是表示死亡停止了在每个死亡的人身上掌管得主权。虽然耶稣基督死亡三天暂时站在人的地位上在死亡的权势下,被死权掌管,但现在祂己复活,从死里复活,死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必有末日的复活,所以死亡不能掌管我们,不能拘禁我们的真理。如此,我们!才能充满信心。

耶稣的复活,不是像拉撒路的“复活”,拉撒路暂时复活还要再死,但耶稣是“复活”,活到永远永远(启1:18)。

信心是主观的相信,但却是基于知道耶稣复活这一客观的事实上,若没有客观的事实,主观的信就无法存在。基督徒的信仰不是迷信,乃是建立在真理根基上。

基督徒今生的生命复活,是要与基督同活。活在祂复活的大能中,活在生命的新样中。但这也开始了未世性生命实现的起点,因为今生经历复活大能的新生命,乃是对将来在荣耀中与主同活,预尝了天恩的滋味。因此基督徒圣洁生活的追求,使他己跨足今生与来生了。

2.看:(6:10-11)

基督徒除了相信以外,另个与主耶稣基督同死同活的秘诀是“看“。就是以耶稣基督对死与活的态度作我们生命态度的榜样。我们必须知道怎样看我们的人生。

a.基督的榜样:(6:10)

保罗在v.11开始又出现了“这样”,我们的效法的对象就是v.10中所说的基督。

(1)基督向罪死:

“基督向罪死”译法很简洁也没问题,真正的问题在:“祂怎样向罪死?”

(a)两个可能的译法:

祂因要作人的赎价,所以代替人死。

祂在罪权之下,向罪权死,在罪权的掌管之下。

(b)合适的解法:

根据上下文,11节也有我们(人)向罪死,若是译作“赎罪死”那么我们人是不可能“赎罪”的,所以“译法不适合”。

耶稣基督向罪权死,祂没有犯罪,从来没有在罪中生活,与我们过去在罪中生活,死在罪权之下是不同的。

基督虽然没有犯罪,但为了救罪人,祂必须完全站在人的地位上,代替人接受审判的刑罚。

基督落在罪的权势下,祂为世人的罪受死,付上了代价,直到他复活打破了罪和死的权势。

(c)基督向罪死的意义:(向罪权死的意义)

不是耶稣基督犯罪,乃是担当了世人的罪孽。

罪的结果是死,耶稣担当世人罪的结果就是为世人死在罪中。

罪虽然在基督身上掌权,但只有三天,三天后耶稣基督复活,死就再也不能掌权。

基督的死只需“一次“,就败坏罪权,死权。

(d)谁掌死权?

一切权柄都是属上帝的,死权也不例外。

人犯罪后,死亡和罪恶就在人身上掌管,权势归在撒旦手中,人和万有就伏在虚空之下。(参8:20-21)神目前允许撒旦暂时掌管死权。

神将来要败坏掌死权的撒旦,并将牠置在死权之下。那时,一切的权柄将在基督的权下。

(e)一次向罪死:

保罗在此节文的重点不仅在向罪死,乃在导出“只有一次”的独特性,其信息是:

在肉身中将罪予以定罪,定了罪(参8:3)是指基督认同人,为人背负他们所有罪的刑罚。

耶稣一次的死,一劳永逸,解决了人罪的问题,具有绝对的决定性与终结性,彻底解决公义与慈爱并行的问题。

耶稣向罪死的动作虽然只有一次(过去时态),但更重要的是祂向神活(现在时态),是一个继续不断的动作。也就是祂长久在神面前活着。

基督的死,成为罪权死权的终结者,一次就够,不需重复。

(2)基督向神活:

基督原本就是向神活,这里再度提出祂向神活的意义何在?

(a)祂复活的生命是属神的:

耶稣曾经向罪死,所以,神以复活的大能使耶稣基督复活,耶稣现在复活的生命就是神所赏赐的 ,也因此祂的生命是属神的 。既然是属神的,就必须向神活着。

(b)祂生活的目标是向神的:

耶稣活在世上时,生活的目标并不是不向神,只是祂在世的另一目标是要为人死在罪权之下,除掉罪的权势。如今罪权,死权都己胜过,借着向罪死,神使祂复活得胜,现在耶稣基督复活的生活目标就完全单一的向神了。

(c)祂复活的生命是永远的:

耶稣复活的生命是“活的”,向着那位永生的神所活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这与向罪死的生命,是今生短暂的生命,是彻底不同的。

基督向罪死,向神活,是我们基督徒生命的榜样,我们要过追求成圣的生活,就必须确信我们有耶稣基督的榜样,我们只要“照样”就可以了。

b.我们的照样(6:11):

保罗说你们“…也当看…”,为什么?因为,我们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像基督那样钉十字架向罪死,复活且向神活,那么我们又如何能照样呢?保罗的秘诀是“看”:

(1)看自己向罪死:

(a)看的字义:

“看”也可作“算“(参4:3),就是知道自向罪是死的,不再向罪有反应。罪不能再在我们的生命中掌权。我们向着罪己算为死,不再活在罪权之下,己经死了。

(b)看的命令:

“看”是命令式,保罗在教导圣洁生活时常常使用命令式,表达一个很重要的意念:

?这是可行的命令:

神不会要求作我们作不到的事,既是命令,就一定可行。与主同死同活己有过圣洁生活的条件。

?这是必行的命令:

曾经历与主同死同活的基督徒,要过圣洁的生活,己经不是行不行的问题,而是要不要的问题,我们需要去选择,作决定,要不要遵行神的命令,过圣洁的生活。

?这是实行的命令:

我们意志决定要遵行,与基督同死同活的属灵原则,落实在“向罪死”上,就是要“脱去旧人”,治死肢体的恶行。(西3:9、3:5)

(c)看的意义:

?照着福音的启示看自己:

“看”与“算”是同一字罗4:3亚伯拉罕被“算”于义,就亚伯拉罕自己本性而言,他不是义的,但因信心神看他为义。同样,我们信耶稣与耶稣基督同死同活的人应是如此,肉身并没死,但灵性灵命上己经与主同死同活,我们必须照着福音的启示,准确看自己向罪死,向神活。

?降服福音的纪律看自己:

我们的老我遇到试探时,仍有被罪引诱的时候,我们就当看自己是死的,一切的思想、意念、行动、态度、欲望,都向罪死不再有反应。

?接受福音的典范看自己:

基督向罪死,向神活,是福音的典范,我们必须“活在基督里”,将神在基督里所作的、把基督当作我们的典范。

(2)看自己向神活:

(a)在基督里的前提:

保罗说我们“向神活”必须有一前提,就是要“在基督耶稣里”(In  Christ  Jesus),这是什么意念?

?神以基督作为接纳我们的要件:

我们按自己的本相无法得到神的接纳,所以神接纳我们,不是看我们,乃是看基督。

我们在基督里与祂一同死,看自己向罪死;我们在基督里与祂一同复活,自自己向神活,都是因着我们“在基督里”这个前提,神接纳我们。

?神以基督作为我们真实生命的根基:

在基督里神看我们,就是我们己经有了基督真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神己赐给我们恩典,将基督真实的生命作为我们生命的根基,“我们活着,就是基督”(腓1:21)。

(b)在基督里的意义:

?灵里合一的事实:

虽然属灵生命仍有时软弱,但是我们与基督在灵里生命合一却是一件事实。我们因着信心与主同死同活,有了与基督联合的生命,就真正在基督里与祂合一。

如此我们才能看自己向神活,而在基督里与祂合一的生命,才有过圣洁生活的能力与可能。

?生活积极的明证:

向罪死是消极的,向神活是积极的,我们积极向神活,就证明我们脱离罪,与基督合一。

我们如何向神活?我们要追求满足神心意的生活。渴慕神,追求灵命与主合一与成长;服事神,追求生命的操练;爱神,爱人,爱灵魂;积极追求成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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