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查经讲义
编著者:
罗老师
0302 第三讲第二节  因信称义的表样
  

 

第三讲第二节  因信称义的表样 

3.2.因信称义的表样:(4:1-25) 

保罗为延续上一章的结尾 “信心不是废去律法,乃是坚固律法(有律法左证)”(3:31),第四章他就提出称义的两大例证: 亚伯拉罕的例证(1-5)、戴维的例证(6-8)。

亚伯拉罕的例证,以因信称义作为重点,并强调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典范,对今日教会基督徒的意义。

戴维的例证,对照太1:1耶稣家谱和罗马书1:3可看出保罗证明的重点仍在延续基督与因信称义的关系。

但在细看两例证内容前,我们似乎可以再思想一下几个问题:亚伯拉罕一个例证就可以了,为何还要加上戴维的例证?亚伯拉罕和戴维的例证有何差异?这有何意义?

要解决这问题,可以由第十节受割礼的“时候”去思想,我们可以看出:

亚伯拉罕-律法前、割礼前-因信称义的例证。

大    卫-律法后、割礼后-因信称义的例证。

这个“时间次序上”的亮光,是保罗读出旧约中非常重要的真理。

亚伯拉罕是在没有律法、尚未割礼之前的人,亚伯拉罕称义时尚未受割礼,是因着信才称义,割礼只是称义后立约的结果和记号,所以行为(割礼)毫无可夸。

戴维则是在律法下,也在割礼下的人,但诗篇中戴维的一段诗证明“在行为以外”称义的人,才是有福的。

这使我们明白,福音-因信称义-是旧约延续至新约一贯的真理,这也改变我们读旧约的眼光,不以犹太人律法角度,而以福音的角度。 

3.2.1.亚伯拉罕的表样(4:1-5,9-25) 

1.因信称义非因行为(4:1-5)

亚伯拉罕是以色列肉身(血统上)的父亲,这是保罗在4:1所蕴含的一个思想,但这也引到11-12节所言,他同时也是信心(属灵上)的父亲。因此保罗有意要以色列人明白一件事:他们自夸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先,但在肉身(血统上),他们能从亚伯拉罕得著称义之福的延续吗?亚伯拉罕的经验究竟是什么?他们不可以不知道。

保罗的答案在2-3节中,他先以假设性的答案(倘若)-因行为称义-回答,当然,这是错误的答案,所以,他在3节又提了正确答案-因信称义。 

a.因行为称义与可夸口之间的关系:(4:1-2) 

为何保罗将此二者联结?可见这是当时以色列人中一个极普遍的看法,就是人以自己的行为可称义,也因自己的行为而自夸。

这夸口的本质是什么呢?就是:“我不像别人”、“藐视别人”。

保罗和路18:9-14中耶稣的观点一致:只有悔改相信的人,才是在神前被升高的人,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必降为卑。在神前,人不可能用他的行为来夸口,来换取救恩,是因为他的称义是白白的因信得着,不是因行为得着。

我们要留意保罗的提醒“在神前”,我们在神前要小心谨慎我们的态度。虽然我们遵行神的律法,也祷告感谢,但却要心存谦卑如同罪人一样,不可用趾高气扬的态度亲近神。 

b.因信称义的圣经根据: (4:3) 

保罗否定了因行为称义的可能,自然,他要提出如何称义?

保罗提出的答案是 “因信称义”。重点是他凭据何在?所以,他提出了圣经经文(旧约)的根据:创15:6。这给我们几项解经的宝贵教导:

(1)圣经是合一的默示:

“经”在原文是单数,他并不是指某一经卷,而是把旧约许多经卷,视为一个整体,也不是视为一种经卷集成,而是把圣经视为合一的默示。

(2)圣经是上帝的默示:

“说”是一个拟人化的手法(半人格化),显然保罗认为“圣经会说话”,而那位说话的,就是上帝。

(3)圣经是完成的默示:

保罗的”说”是用“完成式”而不是“现在式”。因此,他特别强调,上帝因信称义的默示,早己经完成了。是过去神就启示的真理。

(4)圣经是可听的默示:

保罗用“说”,自然表示人可以“听”,因此我们不只是“看圣经”,更是求上帝借着圣经这生命之道,向我们的心(生命)说话。盼望我们读经时,天天听到神向我们说话的声音。

(5)圣经是终极的权威:

保罗以圣经作为一切真理辩证的终极权威,正如基督耶稣一样。这给我们非常好的教导,就是放弃以人作为解释权威的主体,而以神的话语作为解释权威的主体。

神的话语是宝贵、奇妙的,更是我们一切信仰的最高权威,生活指导的最高准则。 

3.亚伯拉罕的信心:(4:3) 

保罗提出亚伯拉罕,是因为犹太人普遍认定他是个义人,所以保罗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反问亚伯拉罕是如何称义的?圣经清楚说的是“信心” (创15:6),那为何犹太人要强作“因行为称义”? 

a.信神的意义:(4:4-5a) 

信神最大的反面就是 “靠己”,所以相信神、不靠自己,就是信神的最大方向-倚靠神。

(1)信心不是义:

信心不是义(的本身),我们人毫无义行,只有借着信心(承受义的器皿),领受神算我们的义。

(2)信心不是功劳:

信心在称义上毫无功劳,完全是神的接纳。因着我们的信心,神看我们为可接纳的,赏赐义给我们。

(3)信心是最容易的方法:

人无法靠行为得救称义,那要靠什么?所有的办法,对人都不尽公平,只有一个方法,是人最容易的,就是相信。人却舍弃神给人最容易的方法。

(4)信心不要作什么:

或许有人会误解,所以我们要分辨:得救之前人只能凭信心得救,不能靠作什么得救。

得救之后,人凭自己也不能作什么,只有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主,作比主更大的事,来为主作见证,引人归主,有好的生命见证,也把一切的荣耀归给神。

人靠神所作(非靠己所作),不是为得救,或功利主义的只为得赏赐。但是人为神所作,却不能不得赏赐。 

b.“算为义”的意义: (4:5b) 

保罗用“算为义”作为亚伯拉罕信心的结果,使我们了解因信称义的其它基本内涵:  

(1)不是“是义”;是“算为义”:

算为义的“算”,在3-8节中,出现了五次,显然保罗要用“算”来说明我们被称义的内涵,不是我们“是义”(原本的本质),而是“算为义”。

“算”的意思就是财务或贸易中“记帐”或“计算”;也可以象征性地指“入”了某人的账户中。保罗为阿尼西母写信给腓利门时,也曾写“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帐上”。(门18) 

(2)不是“人该得的”;而是“神赐给的”:

进入我们的账户,算我们为义。“有可能是我们自己赚的,但也可能是神给予的”。所以保罗要特别强调区分,在称义的账户中所“入”的义,“不是人该得的,乃是神赐予的”。 

(3)不是“工资”;而是“恩典”:

作工的人,老板将工资汇入他的账户,那是老板偿还他因工作所付出的血汗,所必须给予的工价,那是一种偿还亏欠的意义。这是该得的。

不作工的人,老板仍将金钱汇入他的账户,并不是老板积欠他,也不是他该得的、配得的,只能说是老板格外的恩典。

因信称义也是如此,并不是我们作工(好行为),上帝把义给我们当工资。而是我们不作工(在称义的事上,我们也不能作工),却因相信(不是好行为),就有义算入我的账户。 

(4)不是“义人称义”,乃是“罪人称义”:

保罗这里的强调,不是无谓地重复,乃是要我们清楚了解“信神”的意义。

他特别把创15:6的意义加以延伸,他特别把“罪”的观念加入,使我们知道称义是因为罪:有罪、不义才需要称义。

人不认罪悔改,称义于他毫无意义,也与他无关,他也无分于神的义。

保罗特别强调,一个相信神的人,有三项属灵的觉醒:他知道自己是“罪人”。他同时知道上帝会称那些信祂的罪人为义。他相信神,并知道他己被神称义,不再是罪人。

耶稣也是如此地宣告祂来到世上的使命:“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3,参路5:32,15:7) 

结论:

在称义的事上:行为是不可能称义的。

信心不是义,信心也不能代替义,否则就错把信心当作功德。称义是白白的得到,不是赚取的,是神恩典的赐予。

作工的人(靠自己的人)不能称义,不作工(靠神的人),因神的恩典可以称义。

自以为敬虔的人,无法称义,因为称义不是奖赏,只有自知是罪人的人,相信神才能称义,因为称义是恩典。

我们的信心,也是神的恩典。 

2.信心脚踪非因律法(4:9-16) 

称义观念有两大错误需要说明:

犹太拉比理所当然地认为诗卅二:1-2节的福分是只适用犹太人的,保罗拒绝,所以要和他们讨论亚伯拉罕称义和传统的错误观念:凭借割礼和律法称义。先是称义和割礼的关系,再是称义和律法的关系。 

a.称义与割礼的关系(4:9-12)

亚伯拉罕称义和割礼究竟有何关系?是只为受割礼的人(犹太人)而设,还是未受割礼的人(外邦人)也有份呢?保罗从两个角度去解析这个答案: 

(1)时间先后的问题:

亚伯拉罕称义在受割礼之后或之前?答案非常的明显,是在受割礼之前。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时间,记载在创15章(时间不明显),若根据16:16生以实玛利时八十六岁,再根据17:1神显现时九十九岁,亚伯拉罕至少在因信称义后有明确的十三年空间,再加上不明确的时间(犹太人传统认为从因信称义到割礼有廿九年之久),则因信称义绝对在割礼之前一段长时间。 

(2)逻辑关系的问题:

亚伯拉罕称义的时间在割礼之前如此久的时间,要倒果为因,把割礼当作称义的条件,就显得有些牵强。因为割礼在后,是要作因信称义的印证,他的目的在作为记号而非条件。

神如此安排的目的,乃是要使亚伯拉罕作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正是为神自己的应许“使万国得福”开启一扇希望之门,这样未受割礼的人,也可以因“信”称义。

那么受割礼的犹太人又如何呢?他们一样要因“信”称义,且是未受割礼前的亚伯拉罕的信心,他们必须踏着信心的脚踪,而不是割礼的脚踪而己。 

b.称义与律法的关系(4:13-16) 

犹太传统中,也认为属乎律法的人,才是神的后裔,保罗同样拒绝这种“因律法称义”,承受神应许的看法。我们同样可以以“因信称义” (创15:6)与神颁布律法(出20)之间的时间和逻辑的次序理解,所以保罗有了以下的观点:

(1)神的应许:(4:13)

(a)神应许的内容:

“承受世界”是什么意思?

物质角度指承受地上的地土、权势、财富加增。若是此种解释,则是持“千禧年大复兴在地上”的观点解法。

属灵角度指属灵的后裔(信心的后裔),必承受属灵的产业。此解乃根据“多国之父”属灵的意义而来。是较合乎上、下文的解法。

(b)神应许的对象:

“亚伯拉罕和他后裔”,“他后裔”是谁?

属乎律法的后裔:保罗把犹太人在应许中的地位点出来,他们目前只在律法之下。若不在信心之下,虽然他们自称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却不在神的应许之下。

属乎恩典的后裔:保罗把另一种能真正承受应许的后裔告诉他们,就是“信心的”后裔。

(c)神的应许的成就:

神应许的根基是因信称义,不是律法(无法称义)。一切想藉律法承受应许的人都将落空。 

(2)律法的作用(4:14-15)

不是在承受应许,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裔,则信心就毫无作用,应许也必然“无效”了。

因为神的应许是“使万民得福”,律法之下的人只限于犹太人,无法普及“万民”。万民若要承受应许,就必须另立方法,这方法就是“信心”(参16节),万民都可以借着信心,成为承受神应许的后裔,否则神的应许就要落空。

律法的作用何在?律法不能帮助人成为后裔,律法有何用?

(a)律法惹动忿怒:(4:15a)

“忿怒”在新约中一半以上指“神的忿怒”,在此亦可如此解。律法指出人应行的标准,人不照着去行,也根本无能力去行,因此就惹动神的忿怒。

(b)律法确定过犯:(4:15b)

“过犯”是指对一个确定的律法的违犯。在摩西律法颁布以前,人犯了罪(人不是没有罪),但因律法尚未颁布,就不能确立其罪名(罪行己有,罪名未定),因为没有律法的标准。但摩西颁布律法之后,罪名即确立清楚,人知道应如何行,却不照着去行,就有了明确的过犯。 

(3)人成为后裔的要件(16):

本乎信、属乎恩:此段另译 “因着信,也是按着恩典,好使那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

人成为后裔的要件,是以信心得救,这是按着恩典的原则,人以信心成为后裔的目的,乃在使神给所有人后裔的应许能成就。谁能成为后裔?神的要求是一致的,就是信心,不论你是否在律法之下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那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必须效法亚伯拉罕,以信心成为神的后裔。 

3.信心仰望坚固完全(4:17-22) 

亚伯拉罕的称义基础在他的信心,信心是什么呢? 

a.信心的对象确立(4:17): 

(1)你信的是怎样的神?

这节经节上、下两段非常有意思:17a“亚伯拉罕所信的”,指:在亚伯拉罕眼中的上帝;17b“他在主面前”,指:在神眼中的亚伯拉罕。

我们的信心大小,奠基于我们眼中上帝的大小。你信的神是怎样的神?你的信心就有多大。你信的神是怎样的神?这句话的意思不单是指神是怎样的神,更是指:在我们的心目中,神有多大?神是怎样的神?。我们信心的大小,来自我们对神的认识有多深,换句话说,我们对神的认识,决定我们信心有多大,更影响在我们眼中上帝的大小。

我们常以为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很大,事实上是我们的信心小,限制了神,以为神比困难小,因此我们常常是疑惑、忧虑、没有信心。除非我们信心的眼光被开启,在信心成长上有突破,否则我们永远把神信的太小了。基督徒若用放大镜看困难,神就显得太小了。我们应该正视:我信的神是怎样的神? 

(2)我们如何看神,神也如何看我们。

“在主面前”,可以作“在…对面”或作“在…眼中”,此处翻译以后者为佳(参林后二:17,12:19)。

我们在神的眼中,信心的光景和地位如何,很影响到我们在神手中能作怎样的器皿。亚伯拉罕的信心,使他作多国之父,作“领袖的器皿”,作“榜样的器皿”,不在地位,乃在世人面前,为主产生的影响力:信心之父。我的信心如何? 

(3)亚伯拉罕所信的神:

亚伯拉罕所信的神,也是我们所信的神,祂是怎样的神?保罗特别强调两点:叫死人复活的神,使无变为有的神。这有强而有力的圣经根据,“叫死人复活”是指创22章献艾萨克,“使无变为有”是指创21章艾萨克生。

亚伯拉罕所信的神,是他生命中所经历的神,那一位活生生被他所经历所认识的神,但愿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和亚伯拉罕有相同的信心:经历过神的信心。

这使我们的信心变得活泼富有生命,而不再是僵硬死寂的教条。“上帝是可以经历的”,这是我们生命信仰活生生的见证,也是我们信心最大的盼望所在。让我们投入上帝浩瀚无边的大能中去经历祂、认识祂,使我们的信心生命丰富不再贫乏。

亚伯拉罕信心成长的过程中,艾萨克的生是他信心起死回生的生命关卡,也是他由软弱成为刚强的关键。献艾萨克,是他爱神及信心的考试,是他信心攀登高峰的生命关卡,更是他成为信心之父的关键。

在我们信仰的过程中,我们信心的生命常有许多的危机及考验。目的在淬炼我们的信心。我们若不能靠主以信心闯过关卡,冲破难关,我们的信心就很难有所长进,不进则退,信心生命停滞不前的结果,就是退后、失败及软弱。

亚伯拉罕的信心成长,给我们极大的鼓励,他所信的神是可以经历的,且是己经经历过的。

我们现在又如何?是否有信心的关卡在前面等着我们?

但愿我们经历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祂是谁?是怎样的神?亚伯拉罕所经历的又是如何? 

(a)叫死人复活的神

参来11:17-19,献艾萨克:参创22

?信心试验的经历(创22)

我们根据来11:17-19知道“叫死人复活”(19节)是指亚伯拉罕献艾萨克的经历(17节),这也是神给亚伯拉罕的“信心的试验”(17节)

?信心试验的内容:

这个试验在试验什么?上帝给亚伯拉罕什么考题?亚伯拉罕在试卷上的答案?

l          信心是完全的献上:

“献”是信心的内容,一个有信心的人,是愿意把自己及一切所有的完全奉献给神。主要的信心基础,在于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从神而来,属神的,他的一切都是领受来的。(17节下)因此一个人不肯奉献,正是衡量信心的标准。

l          信心是欢喜的献上:

“欢喜”是信心的态度,我们从神领受时是欢喜的态度,但是神收取的时候,我们的态度是否仍然是欢喜的呢?除非我们深信: “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一:21),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我们丰富的时候,态度是欢喜的,但我们贫困的时候,态度是否依然是欢喜的呢?是否仍然有 “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 (哈3:17-18)。那种 “虽然…然而”的信心,是建立在神的身上,而不是建立在环境上。

l          信心是爱神的献上:

“独生的”是信心的绝对,我们“独生的”是我们所挚爱的,有时甚至是我们生命的所系。

但是上帝高过这一切,为了爱神的缘故,我们愿意把我们最爱的都献上,因为爱神是绝对的,所有一切的爱,都无法与爱神的心比拟。因为是神先爱了我们,把祂的 “独生子”赐给了我们。祂既然把祂最爱的都给了我们,我们把我们所爱的献上,又算得了什么?

l          信心是生命的献上:

“从死中得回”是信心的基础,他相信上帝是叫人从死里复活的神,所以甘心乐意把生命交在神的手中。就今天而言,我们虽不必至“人人为主殉道”,我们却是把生命交在神的手中,活是为主而活,死也是为主而死。我们将我们今生的生命交托给主,也奉献为主,在永世中,我们必得着复活后永生的生命,这是一种最划算的生命投资。

?信心试验的意义:

究竟“叫死人复活”的信心试验有何意义?

至少亚伯拉罕信心被确定,他相信“神生命的大能”。神的生命才能不受死亡的拘限。他相信上帝是复活的上帝。

“叫”有“呼召”的意思,神要呼召死人复活。在耶稣死里复活之前生的亚伯拉罕,相信神呼召死人复活的能力,但毕竟他未曾看见。在耶稣死里复活之后生的我们,虽然也未曾亲眼看见,但却有圣经作为我们信心的依据,我们能否像亚伯拉罕一样,有这样“未见之事的确据”-就是信心:以属灵的眼来看见并相信

信心的试验,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信心使我们自己得益处:就是我们的信心,得着美好的确据(来11:2)

*信心使别人也能得益处:就是我们的信心,成为主的见证人(来12:1)

我们自己是信心的首要受益人,我们的信心,让我们所盼望的,所未见的将来的事,现在己经有了在心中的把握。一个有信心的人,自然不疑惑,不以福音为耻,因为他深知所信。

信心的试验,使我们明确明白基督信仰的核心:基督耶稣的复活。这不但是初代使徒信息的核心(徒2:24,3:15,4:10),也是保罗福音传扬的核心。 “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没有复活的基督,一切都是枉然。 (林前15:14)

信心的试验,使我们经历神复活的大能。今天我们接受耶稣作救主,我们的 “重生”是属灵的生命由死里复活,重新有神而来的生命。这是我们经历神复活大能。

我们每天过更新的生活,是因有更新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为了得着这复活的大能,我们在主日聚会时,特别强调这日子是 “耶稣复活得胜的日子”,就是要支取神复活的大能。

我们所经历的各样困难,更是神给我们信心的试验,要我们经历神复活的大能,信心使我们得胜,使生命更有意义,更有能力。

(b)使无变为有的神

参创21,生艾萨克

?信心试验的经历(创21)。

我们在罗4:19可以明白这段经文是讲到亚伯拉罕生艾萨克的经历,同时也是亚伯拉罕软弱后(创16-20章),神藉艾萨克的出生,显明祂应许的话,带着大能的成就(21:1),来坚固亚伯拉罕初恢复的信心,使他的信心(属灵光景)不再浮浮沉沉,能完全坚定。

?信心试验的内容。

“使无变为有”在试验亚伯拉罕什么?神给他那些功课? (参创16:1-6、17:1)

l          信心是相信神的全能:(参创16:1)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首先显出她信心的软弱“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这句话从人现实的光景看,撒莱确实是“不能”,但是上帝却不是“不能”。所以她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是没有信心的话,因为:上帝己经应许要从亚伯拉罕和撒莱生出一个后裔,她不能是事实,但却不能认为神也不能。

我们信心最大的难处,就是 “看自己”,但我们必须改变,要学会 “看神”。神使我们信心产生积极的眼光: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l          信心是依靠神的方法:(创16:2)

究竟“艾萨克”要从何而生?当然从亚伯拉罕和撒莱而生。但是撒莱却异想天开的用了人的方法,就是要婢女(埃及人)夏甲,为亚伯拉罕生儿子。

撒莱的举动,反映出一个真实的光景:没有完全的信心,人好心替神想出方法(这是美其名),其实却是“靠自己,不靠神”的软弱光景。

我们信心的难处,就是”靠自己”,用自己的方法,却不倚靠神,照祂的方法。人用“世界的方法” (埃及人的属灵意义),不但无法成就神的工作,有时却是留下许多后遗症,甚至后患无穷。艾萨克与以实玛利的后裔-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一直到今天仍是死对头,就可见人照自己方法,所捅下的漏子有多大。

l          信心是听从神的话语:(创16:2下)

这里说“埃布尔兰听从了撒莱的话”,丈夫听妻子的话,这真是好事一桩,但是在此经文中,我们却看出了亚伯拉罕信心不成熟的一面,就是他不能分辨“人的话”与 “神的话”。虽然上帝己经在异象中向他说话(创15:1),上帝也因他的信称他为义(创15:6),但毕竟他的信心却仍然是不成熟的,因为他没有把他的信心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上,也不会用神的话语去分辨。

这使我们想到亚当、夏娃的失败,也肇因于对神话语的疑惑,怨不得撒旦的引诱(创3:1),反之,基督胜过撒旦的引诱,正是祂用神的话语敌挡(太4)。

信心是什么?就是相信上帝的话语,祂说什么,我们就相信什么。不受“人的话”的影响,乃要受“神的话语”的影响,坚固信心在神的话语上。

我们如何分辨“人的话”与“神的话”?最重要就是让神的话常在我们的心中,多读神的话。其次是照着圣经中的话语遵行,我们自然就会分辨。再者,遇见困难或举棋不定时,祷告求神给我们出路的指引。切记,要听从神的话。

l          信心是等候神的时间:(创16:3)

此节特别给我们一个亮光,那就是“时间”,圣经特别标出时间,作为亚伯拉罕信心里程碑的注记。亚伯拉罕七十五岁出哈兰地,十年后,他己八十五岁,在往下看创16:16: “埃布尔兰年八十六岁”,我们可以看出,时间真是给我们许多的教训,最大的功课,就是“等候神的时刻”,而不是“照着人的时间”。

信心的困难,在于急燥没有耐性。“等候的学校”是一个难以毕业的学校。除非我们愿意在神的面前,作一个等候祂的学生,学习等候的功课,我们的信心才会长进。 

等候是一个漫漫的长夜,长夜总会过去,黎明终会来临。但是我们必须在等候的煎熬中,学会以信心去等候,甚至说,在尚未看见事情的成就,就在信心中得着将得的应许。

上帝的应许绝不会落空,因为祂是信实的(可信的)。但愿我们的信心,由人不能转变为神全能;从人的方法转为依靠神的方法;能分辨“人的话”与“神的话”,进而听从神的话语;并作一个等候神大有信心的人。 

b.信心的特质(4:18-20): 

我们继续看见的是:亚伯拉罕信心的特质。在这段经文当中,我们看见的是“相对论”-不只看人环境现实的一面,更看信心对象上帝信实那一面的作为。这并不是逃避环境的现实,乃是面对上帝的真实。 

(1)无可指望仍有指望(4:18):

 “无可指望”(又可译:反指望)乃是指那在人看来不可能成为事实的指望,这是人主观现实环境所遭遇的残酷事实,这是人常有的“感觉上没有指望”。

但是“仍有指望”却是指“怀着盼望”,就是“根据盼望”,指我们不倚靠人主观的感觉,乃是根据神的应许,客观的真实。

信心的心里状态,就是他是带着盼望信的。在人看来没有指望的时候,仍然有盼望,因为他的盼望在乎神。

基督徒与外邦人的差异之一,在信心的指望上,是大有区别的,保罗在弗二:12说他们“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外邦人没有指望,是因为没有神。我们有神,因此我们有盼望。 

(2)身体将死信心不死(不软弱)(4:19)

亚伯拉罕“身体如同己死”(将近百岁的人),撒莱“生育断绝”(子宫死亡),这是二件难以克服的事实,这双重的死亡,在人看来是绝对不可能了。但是人不可能,不表示神不可能。神要在人认为不可能的事实,彰显祂的全能。

我们透过“人的死亡”,看见的是:上帝是创造和复活的神。生命的创造,生命的复活,都在这位创造生命、复活生命的主手中。

信心不软弱,是指“信心未软化”,“信心不减弱”,外在环境的冲击,不能使我们的信心软化。不会减弱我们的信心。一个人身体可以死,信心却是永�琲滿A所以我们宁愿身体死,却不可让信心死了。

“想到自己” (19节)对照“仰望神的应许” (20节)。指出他信心眼光的视线中心,由自己的身上转到定睛注视在神的身上,使他对事情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这是人生何等大的转变。 

(3)不信疑惑因信坚固(4:20)

“不信”…因信”,是一个绝然相对的状况,我们不是在“不信”的那一边,就是在“信”的那一边。半信半疑在那边?当然在不信那一边,真正的信心,绝对没有“疑惑”。疑惑就是向不信屈服。

“起疑惑”原意是指分开,从中间分开,当我们心意被分成二边时,两边就会起争论、起挣扎,要求判断出一个所以然。所以,我们疑惑时,心中就会有不知所适、不知所从的感觉。疑惑就是叫我们失去“何去何从”的判断。

但是亚伯拉罕给我们的榜样是“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也就是“他的心里,没有因为不信,而不知所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疑惑、半信半疑的时候,我们己经不知所从,己经失去了信心,不信己经在我们心中了,因为我们正积极地拒绝相信。

“信心得坚固”的意义: “得坚固”,也就是“加力量”。特别在这里用被动的语态,说明他之所以有信心,乃是“被加上力量”。徒9:22曾提到保罗“越发有能力”,可见一个人有信心,是“力上加力”。

我们的信心,要求主加添力量才能稳固,不是靠我们自己,乃是求神加增我的能力,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这就是我们信心的秘诀。

将荣耀归给神:我们虽然有信心,但却要留意,不要自夸或骄傲,因为真正有信心的人,是把荣耀归给神。“荣耀归神”的表现,就是去“承认神所说的都是对的,并且愿意倚靠顺服祂的旨意。加尔文说:“…再没有比用我们的信心印证神的真理,能把更大的尊荣归给神的”。信心,使神在我们身上,得着最大的尊荣。

c.信心的成长(4:21) 

(1)满心相信:

亚伯拉罕的信心究竟是如何成熟?我们在这一节看见一个信心成长几近完全的形容,就是“满心相信”。我们看到这是一个信心完全的例证,激励我们迈向成为成熟基督徒的榜样。

满心相信的原意,可以作 “被充分说服”的意思,不过不是被人的话语所说服,乃是被自己所经历的神所说服。我们都需要有被神说服的经历,神容许我们与祂争辨,但他有足够的能力及作为,让我们信服祂。(参创32:22-32)

相信神,是这里再一次的强调,提醒我们不仅是相信应许之事而己,更重要的是相信应许之神。相信神是我们经历各样事情的目的,经历加增我们的信心。 

(2)信神应许:

信心是透过应许的角度来观察问题,一般人看的是问题,有信心的人却是看神的应许。

神的应许乃是向我们证明:“祂愿意的,祂有能力;祂应许的,祂能守诺”。神会持守祂的应许。所以,神的应许是我们信心的保证。

神的应许使我们 “让神为神”:有时我们缺乏信心,或是急燥不愿等候,我们就会 “自以为神”的擅作主张,取代了神,自己做决定。

神的应许背后,有神的信实作保证,因祂的允诺,是建立在祂一向的“神格保证”上,所以祂的应许不致落空。

神的应许不致落空,是我们透过一次一次地经历,所建立的信心。 

(3)必能作成:

再也没有一个信心有如此的保证:“必能”。只要祂允诺,祂就能作成。

必能作成原由两个字组成,一个是“能”,一个是“是”。合起来的意思就是:“祂是能”,不仅讲到神“有”能力,更是讲到祂“是”能力,祂的本性之一,就是:祂是能力的神。

“祂是”比“祂能”更值得我们得激励,受安慰。难怪神告诉摩西如何介绍祂时,要摩西说神的名字叫“我是:我是”。(出3:14) 

d.信心的赏赐(4:22) 

(1)算他为义,是说到亚伯拉罕信心最珍贵的结论。

也是神给那些有信心的人最高的评价:合乎神的标准。

正如前面所言,“没有义人”,“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亚伯拉罕在“不能称义”的人中,被神验中,因他的信心,神给他的赏赐,就是“能称为义”,这难道不是莫大的尊荣。 

(2)算他为义,是说到亚伯拉罕信心最珍贵的结局。

也是神给那些有信心的人最大的礼物:不看一切失败。

正如人的光景,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人的失败神不再记念,神所看见的是“称义”的新人光景。我们得着的是“称义”这个最美的礼物,那是神赏赐给我们人类最尊贵的礼物。

亚伯拉罕的信心逐渐成长成熟,这使我们可以看见一个活生生的信心成长的榜样,也说明人在世可以达到神所满意的几乎完全的地步,这鼓励我们,竭力追求信心的成熟完全。 

4.为信的人作为榜样(4:23-25)

基督徒的信心,在本小段的关键经文:23-24 “不是单为他…也是为我们….写的”。因信称义,是为那“有信心”的人最大的恩惠。

亚伯拉罕的信心如何,我们的信心,亦是如何。神怎样在创世记中应许有信心的亚伯拉罕(参创15:6),神也照样在罗马书应许所有有信心的基督徒(4:23-24)。

因为因信称义的应许,不但给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也给信心之后裔基督徒。

在深入了解亚伯拉罕的信心成长经历后,我们不要忘了,圣经记载这些亚伯拉罕的事迹(罗马书、希伯来书都曾为旧约创世记的记载写下灵意的批注),目的在于给我们基督徒的信心作典范的原型及代表,与我们基督徒关系密切,这就是亚伯拉罕信心对当代基督徒的意义。 

a.称义的结局相同(4:23-24上)

有时我们缺乏信心时,我们常会怀疑自己是否得救称义?是否神仍会赦免我们?圣经告诉我们,得称为义不是单为亚伯拉罕写的,也是为我们写的,这是我们最大的鼓励。 

(1)信心的典范原型:(4:23)

在亚伯拉罕称义(创15:6)之前(创12-14章),亚伯拉罕曾因外在环境影响,信心软弱离开神的应许迦南地,往埃及地去(创12:9-10),属灵意义就是“走向世界”。但他更在神称他为义后,仍然面对自己信心的软弱。就是用人的方法取代神的应许成就(创16章生以实玛利之事),几乎有13年的时间神与他之间关系受损(创16:16,17:1)。

不但如此,神与他再度立约之后,他仍因“南移”基拉耳地,而谎称太太撒莱是妹妹,使亚比米勒王几乎因他遭神灭绝。但圣经仍称他为信心之父。亚伯拉罕这许多的“劣迹”只有在创世记中记载,这至少给我们许多宝贵的属灵教训:

(a)他为何能称为信心之父?

在自身的失败上认识神-认识自己的失败,不能靠自己,只能信靠神。

在神大能作为上认识神-认识神的全能,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b)我们也能有这样的信心吗?

亚伯拉罕起初的信心,并不比你我强,他多次信心的软弱,主仍立他作我们信心的父,不单是指他信心的特质,要成为我们信心之父,更重要的,是他信心历程中的失败跌倒,更要成为我们的鉴戒,作为我们信心之父。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我们信心的典范原型及代表。换句话说,他信心的成长,是你我的榜样,神的应许是:亚伯拉罕能作到,基督徒在神的手中,祂一样能塑造。 

(2)信心的普遍预言:(4:24上)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亚伯拉罕的经历,又给了我们怎样的信心安慰呢?

(a)神只看我们信心的成长,将它记下来,却将我们的不信软弱一笔勾销。

亚伯拉罕的不良记录,在新约罗马书及希伯来书中,一点也不曾提及,这真是令人感动,在我信心软弱时一切的过犯,神不再记念,祂完全以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涂抹遮盖。这给我们莫大的安慰,因神对亚伯拉罕如此,对我们也如此。

(b)信心的成熟是我们人生一切的转折点,亚伯拉罕是如此,我们也是如此。

这给我们人生一个目标,就是在一切的环境中所遭遇的事,无非就是要锻炼我们的信心成长、成熟。

(c)将来得算为义,更是必然成就的应许,这是神预言的普遍性,给那些真心相信耶稣的人。

     “将来得算为义”另译“将要被算为义”(吕振中译本)。强调这词的动词型态是“现在式”而不是“未来式”,有重要的意义。

时间上隐含未来的时间,但强调的是这应许“必然成就”。(罗马书有二类:2:13,3:20、30,指时间上的未来式,强调一般的真理,4:24,如同在8:13、18,4:5、6及5:1、9都强调 “肯定”,“己发生”或“必定”的事。)

若改译为“必定(在现今)被算为义”,则更能表达,这是按神的定旨成就的事。

b.信心对象的相同:(4:24下-25)

既然亚伯拉罕是我们基督徒信心的典范原型,保罗说我们也和他一样,算为义的结果相同,自然,称义要求也必须相同,我们必须:

(1)确立的信仰对象-三一真神(4:24下)

(a)虽然在这节经文中,只有讲到“神”使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复活,但我们不要忘记在罗1:4保罗说 “按圣善的灵,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这充分地说明,基督复活,是三一真神:圣父、圣子、圣灵,祂们合一的工作。

(b)亚伯拉罕所信的,和我们所信的,对照比较,有些可深入了解: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4:17),对比我们所信的,“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4:24下),重心都是在“复活的神”。我们所信的就是那一位满有复活大能的神,这是亘古不变的神。

虽然我们的信心相同,神是复活的神没有改变,但这节经文让我们看出神启示的渐进,在亚伯拉罕时,他并不知道“基督的复活”,他只知道上帝是复活的神。我们当代基督徒是有福气的,我们看见了神启示的高峰,就是基督的复活。

为何基督的复活是启示的高峰呢?我们参考林前15章保罗论到基督复活的经文,就可明白:

?林前15:3-4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经文中特别提到 “领受”、 “照圣经”,就知道基督的复活,就是圣经启示最高峰的实现。

?林前15:14 “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这节经文更提醒我们,基督复活是我们信仰的重心,这关系到我们信仰的真实,若非基督复活,一切便是枉然。

?林前15:55-57,保罗说到为什么基督复活如此重要,因为基督的复活,代表祂的得胜,胜过死亡和罪的权势,若非基督复活,我们仍在死亡和罪的权势之下。感谢神,我们也藉主耶稣基督得胜,我们的信心就不枉然。

(2)确立的信仰经历-基督与我(4:25)

(a)这段经文与赛53:5,6,11-12极为类似(仆人受苦之诗)

?53:5,另译:但祂亲自为我们的不法而受伤,并为我们的罪孽而成病。

?53:6,另译:主为我们的罪而将祂交付了。

?53:11,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耶稣基督)称为义。

?53:12,另译:而为了他们的罪,祂被交付了。可见保罗此时心中思想到以赛亚的这段经文。因为‘交付”出现了三次(53:6,12(2次)),而且都与 “罪”(过犯)连结。

(b)基督的死与我们称义的最大关系,乃在我们的罪需要得救赎和赦免,这是福音最重要的前提(参罗1:18-3:20,3:22-23),所以先提到基督赎罪的死。

(c)但更重要的是基督的复活,因为祂若没有复活,不能同时解决罪和死亡的双重问题,称义的大能作为,也就受死的拘限。

(d)感谢神,不但是基督耶稣复活胜过罪和死亡,今天我们基督徒都可以有相同的经历 (林前15:57说我们也藉耶稣基督得胜,林后2:14说,神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显扬那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西2:15说,神仗着基督十字架夸胜)。这是信仰最真实的一面,就是我们一同经历基督的死,也一同经历基督的复活(罗6:4-11)。

3.2.2.戴维的例证(4:6-8)

这段经文中,引述戴维在诗篇32篇1-2节的经文,为的也是明证“算为义”。但表达的方向角度是由“罪”不算为罪,与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角度不同。

但是,二者的原则是相同的,就是:我们所得到的,原是我们不应得的、不配得的。亚伯拉罕的例证是:赦罪(不算罪,算为义)是我们不应得的。 

1.行为以外称义有福:(4:6)

a.保罗为何还要引戴维的诗来证明因信称义?

因为他要彻底强调称义是在行为之外。亚伯拉罕的“因信称义”,可能仍有人误解,把”信心”误解为一种功劳,或者以为要有行为才能称义,

保罗要完全的把称义厘清,就接续5节的“罪人称义”观念,说明称义是完全超乎行为的。

b.称义是属灵的福气:

虽然在6节与7节中福气一为名词,一为形容词,但其意义都相同,说到一个人称义,不算有罪,是极大的福气,而且是属灵的福气。

新约中常用来指人的蒙恩和喜乐(太5:3)再也没有必罪得赦免蒙恩更大的福气,那也是我们应当珍惜的,我们看重这福份,以致我们不轻易犯罪,表明我们的珍惜。 

2.罪过蒙主赦免有福(4:7-8)

a.罪与过:

当然这二个词都用来说明人犯罪的本意,但在强调上有不同,过是指我们做了得罪神的事,罪是指我们所做的达不到神的标准,中国话说“过犹不及”就是如此。 

b.赦罪与遮罪:

“赦免”一词,只有在弗1:7,西1:14译作赦免,其余地方则无赦免的意思,但在本节中毫无疑问是用作赦免。

“过犯”在希伯来字根中,是一种最主动、最积极的意思层面,指人的犯罪是背叛神的权柄,故意而且公然干犯神的诫命(罗6:19(二次不法),林后6:4,帖后2:3、7,多2:14)保罗强调人虽然背叛神,但神仍赦免我们的罪,这是何等大的福气。

“遮盖”新约中也只有此处出现惟一的一次,但旧约则有许多这样的概念,如伯31:33(指人隐藏自己的罪如亚当),及箴28:13也是如此,这是一种负面的意义,但也提醒我们,遮罪不是人的权柄,那是神的作为,只要人愿意在神面前“认罪”,神就愿意遮盖人的罪。又如箴10:12,17:9,则是指要学习遮盖他人的过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参彼前4:8)。神爱人,所以祂愿意遮盖我们一切的过犯。 

c.主不算有罪:

称义并不是单一的,至少到现在有三个重要的内涵:(1)神因信算我们为义。(2)神在行为之外算我们为义。(3)神不算我们的罪。(祂拒绝把罪加在我们的帐上,反而将之遮盖赦免)。

所以在这里,我们再一次体会 “算”的两面意义,一方面是把我们不配得、不应得的恩典-义,算在我们的帐上,另一方面,又是把我们应得的刑罚-罪,不算在我们的帐上,从帐上除去。 

3.称义是宣布蒙福:

戴维的“有福论”,经保罗在此重新的提出,宣布那些罪得赦免,因信称义的人是有福的,但愿我们清楚明白,我们是在有福的人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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