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pgift118.gif (25529 個位元組)故事集錦 0207

 

     母親指頭血      刊於45期

     某地法律有一條規定,凡賭博的,應罰五百盧比。
      一次,官吏捉住兩個少年賭徒,把他們下在監裡。其中一個是財主的兒子,一個是鄉間的窮人。五百盧比在財主原不算甚麼,立時繳納就被釋放了。但是窮人無法繳納,只得留在監裡。他的母親終日勞苦,替人搬運石頭,為要湊足錢財,去繳罰款,石頭砸傷她的手,就流出血來。從監獄的門口,少年賭徒看見了母親的手,就問她說:「母親,妳手指頭為甚麼流血?」母親就把所作的事仔細告訴了他。最後她好不容易積儹了五百盧比,把他兒子救了出來。有一天,那個財主的兒子又邀他去賭博,他回答說:「從今以後,我不再賭博了。你的赦免來的容易,我卻要讓母親辛苦工作受傷流血纔得釋放!」
信徒若想起主在十字架上流血痛苦,必定不願意隨意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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