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人生 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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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盼望乃是十字架,我們擁有這個,就擁有一切,十字架是我們唯一的盼望!,信心與終極的仁愛。



    剛才我們讀的哥林多後書八章1-7節,這段經文一開始保羅就引述馬其頓的教會雖然貧困,但在捐助耶路撒冷教會的事工上,是「竭盡所能的,甚至超過了他們的力量」,乃出於自願,而非勉強。保羅以馬其頓教會的見證激勵哥林多教會,指出若貧困的馬其頓教會尚且做得到,何況比他們有豐富的信心、口才、知識、幫助別人的熱誠和愛心的哥林多教會,理當在捐助耶路撒冷教會事工的這些善事上更慷慨才對。
    聖經敘述當時的耶路撒冷教會,不只有「逼迫」、更有「饑荒」,受逼迫到極點,甚至沒有任何食物可吃。當時馬其頓的教會也是受逼迫,本身也無食物可吃,但是保羅說:「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1-2節〉。馬其頓是羅馬帝國的一個省份,福音得以傳向歐洲,馬其頓這個地方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保羅能夠深入馬其頓去傳福音,也是由於在異象中看到了一個馬其頓人對他的請求,也就是所謂「馬其頓的呼聲」。剛才這段經文保羅說:當馬其頓眾教會樂意參與奉獻行動的時候,他們其實是正為福音的緣故而遭遇逼迫,他們是在貧窮缺乏的情況下作出愛心的奉獻,保羅甚至形容他們是在「極窮之間」,他們的奉獻不是按照他們的能力,而是超過了他們的能力〈4節),這樣的奉獻精神尤其難能可貴,就好比耶穌基督稱讚奉獻兩個小錢的窮寡婦一樣,不是奉獻有餘的,而是連養生的也拿出來,聖經沒有清楚記載窮寡婦的故事,但我相信她一定是領受了上帝極大的恩典,她才會有這樣的回應,因為感恩的緣故,也因為信心的緣故,她才把所有養生的一切都獻上,窮寡婦相信那位在今天供應她的上帝,明天還會繼續供應她,這就是信心。耶穌說:「你們所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太六:34〉。上帝要我們奉獻十分之一就是要操練我們的信心。上帝說:「你不要擔心,不要怕,以此試試我,看我是不是會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多到無處可容」(瑪拉基書三:10〉。一個人一旦開始實行十分之一奉獻,通常都會繼續,因為他發覺他的錢沒有缺少,一樣夠用,而且有餘,他對上帝的信心就越來越增加,對上帝的信心增加,心中的平安就增加,不再需要倚靠浮動不定的錢財給他安全感,一個樂意奉獻的人,就是對上帝真有信心的人,所以他是個心境安寧的人;一個心境安寧的人當然就是一個蒙福的人,所以窮寡婦這種感恩以及信心的奉獻是值得我們效法的。但假如我們沒有飯吃,沒有住的地方,身上只有那麼一點錢,我們應該先照顧身體,照顧我們最基本的需要,上帝是我們的天父,我相信沒有一個父親願意自己的孩子捱餓來買禮物給自己,這絕不是上帝的心意。假如我們真是沒有錢,向別人借錢來奉獻,雖然是表示愛主,但這也是不對的,因為上帝要我們獻的是我們有的,不是我們沒有的〈林後八
12),所以,不要借錢去奉獻。假如我們的家人生病要住院,要花一大筆錢,以致我們再沒有能力奉獻,這也是可以理解,上帝決不會要我們不去看醫生,不照顧家人,然後把錢拿去奉獻,這不是上帝的心意。一個人不供養父母,不照顧家庭,卻把錢拿去奉獻,上帝不喜歡這樣的人〈太十五:3-6,提前五:8)。但是,假如我們沒有奉獻十分之一,是因為我要多留點錢去大吃大喝,去觀光度假,我們就是搶了上帝的錢去享受;假如我們沒有奉獻十分之一,是因為要買更大的車子,更舒適的房子,更大的電視,更高級的電腦等,我們就是搶了上帝的錢去買自己的東西;假如我們沒有奉獻十分之一,是為了投資做更大的生意,我們就是搶了上帝的錢去發展自己的事業。
    潘傳道說奉獻到自己感到心痛才叫奉獻!其實應該說:奉獻到讓別人看見了會心痛,而不是自己感到心痛,因為奉獻如果自己感到心痛就不是甘心樂意了。給小費那樣的心態不是奉獻,像我旅居美國的時候,每到餐館吃過飯後總會放下三塊五塊、十塊八塊美金的零錢,這是給小費。有人奉獻也是如此心態,看看錢包有沒有零錢,如果沒有零錢,奉獻袋傳到手裡,不奉獻覺得不好意思,才會心痛的投下千元大鈔,這種心不甘情不願的就不叫奉獻,這種錢神不悅納。聖經說:「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甘心樂意的才是上帝所喜悅的」〈林後九:7〉。窮寡婦把她所有養生的一切都全部獻上,許多人知道了會心痛,這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感恩的表現。馬其頓的教會在極其窮困的時候還盡力奉獻,而且是過了力量的奉獻,保羅看了會心痛,這才叫奉獻。
    保羅還指出,馬其頓信徒的捐獻是自由和主動的,並且不是為了聽從保羅的教訓,取悅保羅,而是認定這是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鑑於馬其頓信徒的窮乏,保羅其實不好意思向他們募捐要錢,然而他們卻不止一次主動要求保羅容許他們參與,讓「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4節)。一切的德行都必須出自主動,才有真正的道德價值,在屬靈的事上更是如此。聖經一貫強調捐得樂意的人,才是蒙上帝悅納的〈參林後九:5);我們所有的事奉也是如此,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彼前五:2)。保羅點出一個相當重要的原則,就是「先把自己獻給主」,第5節說:「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上帝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在教會中有件可惜的事,就是看人情捐錢,因為「歸附了我們」,就捐助支持他們所「歸附」的人,這樣,還會發生一項毛病,就是捐獻者只是他自己一幫人的需要,看不見「自己」這一幫人之外人的需要,也看不見教會的主,所作的在神的面前自然不蒙記念。何況既以人情「合」,有一天也會為人情「分」,到那時就一切分散了。所以第5節說:「先把自己獻給主」,不是歸附某個人在地上造巴別塔,而是以神為敬愛事奉的中心,照上帝的旨意,保羅所想望的,就是這樣,保羅形容馬其頓教會所做的,不但照著保羅他們當時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耶路撒冷教會,就顯出神的厚恩。馬其頓教會的善行義舉,讓我們看出他們倚賴的不是自己微薄的財產,而是對上帝的倚靠;真正的富足不是有更多得著,乃是能更多付出,我們是否富足,並不顯示在我們擁有多少,卻顯示在我們願意捐獻多少,馬其頓的教會就是如此,從客觀的環境來說,他們是「在患難中受大試煉」,是「極窮」的;但在屬靈的實際上,他們是富足的,因為他們把自己獻給了主,效法主耶穌,流溢出豐富的愛,以滋潤別人,這是一種特別的恩賜,叫作「樂捐的厚恩」,不是出於人情,而是出於恩典。捐獻的「捐」這個字不是損失的「損」字,「捐」不是受「損」,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上帝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加給我們,使我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詩篇一一二:9〉:「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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