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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是先知以賽亞對以色列人所發的預言。剛才我們所讀的經文〈6節〉:「耶和華召你,如召被離棄心中憂傷的妻,就是幼年所娶被棄的妻」這裡所說被離棄憂傷的妻,就是指神的選民以色列。以色列被神遺棄,是因為祖先歷代所犯的罪,一直沒有聽先知呼喊而回轉,而且愈走愈遠,結果經歷了巴比倫帝國的踐踏,焚燒了耶路撒冷,百姓被擄,繼而在戰禍、瘟疫中死了大部份人口,他們覺得耶和華好像一個離棄妻子的丈夫一樣,叫他們被抛進列國當中,無歸宿、無盼望。如今神藉先知以賽亞說〈4-5節〉:「不要懼怕,不要抱愧,不要再記念羞辱寡居的時候,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召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祂是全地的神」。神向以色列人的宣告,也是向所有屬祂的人的宣告,第4節告訴我們「不要懼怕」,當我們經歷過既淒慘又蒙羞的難忘經歷,想回頭,最大的阻礙就是懼怕,為何懼怕?因為怕丟臉、怕蒙羞、怕抱愧、怕受辱,其實我們應該知道與我們同在的那位,比我們所懼怕的來得更大、更多。我再說一次:與我們同在的那位,比我們所懼怕的來得更大、更多。有時我們遭遇一些困難,我們會把那些難處像放大鏡一樣擴到很大,好像世界末日那麼大,認為沒有辦法解決,那是因為我們心中的恐懼一直存在,尤其當我們面臨與神的關係時,就會有個因素一直在困擾著我們,使我們懼怕,不敢回頭,那個因素就是在啟示錄十二章10節所說的〈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撒旦,也許我們一向沒有注意,其實這就是我們懼怕的背後原因。第4節這裡有幾個「必」字,必不致蒙羞,必不致受辱,必忘記你幼年的羞愧,神要將平安賜給以色列人,這是一個平安的祝福。在第7-8節神又說:「我離棄你不過片時,卻要施大恩將你收回;我的怒氣漲溢,頃刻之間向你掩面,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第7節的「大恩」和第8節的「憐恤」是同一個字根,一個是名詞,一個是動詞。神片時離棄以色列,是因為以色列總是犯罪惹動神的怒氣,但神仍舊稱以色列是自己的,並不是因為他們的罪就永遠離開他們,只要他們願意回轉歸向神,神仍舊施大恩在他們的身上。神的怒氣不過是片時的,神必以永遠的慈愛待以色列人,第8節的「慈愛」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有好幾個的翻譯,其中一個主要的翻譯是「恩典」,就如以賽亞書五十五章3節:「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這「恩典」正好與「慈愛」是同一個字根。第10節「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這個「憐恤」與第8節的「憐恤」也是相同的。
從我們所讀的經文,便知道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神不能容忍罪惡,當神的百姓犯罪時,神在憤怒中就一定會施行懲罰,但如果我們認罪並悔改,神便赦免我們,那種因罪與神隔絕又被赦免的感受,是一種無罪的平安。神是有烈怒的,本來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承擔得了,然而神在我們身上的一切烈怒,卻都轉移到另一個人〈耶穌基督〉的身上,本來我們必須承受神的烈怒,現在全都遷移到神的愛子〈耶穌基督〉的身上,在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那一刻,一切在祂之前的人,並在祂以後的人(包括我們),亦即所有人類的一切刑罰,耶穌基督都承擔了,這轉移的過程是神奇妙的作為,神有烈怒,但是不願意發在我們的身上,而是發在祂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身上,故此我們能在神的面前站立得住,不管我們做了再多、再大的錯事,離開主有多遠,我們都能夠「回頭」,只因為神的慈愛。請記住:我們受不起的是神的烈怒,但是我們能夠領受的是神的慈愛。我再強調一次:我們受不起的是神的烈怒,但是我們能夠領受的是神的慈愛。而且這個慈愛是一生一世隨著我們,直到永遠,所以李傳道證道,就以「無盡的愛」為題。我們唯一的把握,就是像大衛那樣來到神面前求〈詩五十一:1-2〉:「神啊,求祢按祢的慈愛憐恤我!按祢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祢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注意希伯來文「過犯」的意思是破壞立約的關係〉,大衛跟拔示巴犯淫亂,拔示巴懷了孕,這時大衛不但沒有悔改,還繼續罪上加罪,把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也謀殺了,又把拔示巴娶到宮殿來,生了一個兒子,我們算一算,從大衛犯罪到他認罪,有超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小孩生下來以後拿單來勸他,他才悔改。我們基督徒也常常這樣,我們真的很多時候,帶著罪惡也在服事。大衛昏睡了很久很久沒有醒悟,拿單也很勇敢,提著腦袋冒死去諫大衛,拿單去勸他,很可能也跟中國皇帝一樣,把勸他的人殺掉。不過感謝主,拿單責備大衛、罵他了以後,大衛就悔改認罪了,主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主的應許非常肯定,當大衛認罪悔改時,他重新發現自己,看見只有將自己投進上帝的慈愛�堙A大衛不敢說「按神的公義來對我」,因為如果按神的公義來對大衛的話,大衛就死定了,所以大衛只能說「按神的慈愛來憐恤我」,而且用豐盛的慈悲來塗抹過犯,把罪孽洗除淨盡。大衛基於上帝那不動搖立約的愛,這就是我們所珍惜、所領受的,也是我們能夠回頭的把握。求主讓我們最好是不要犯罪,如果犯罪要趕快認罪悔改,不要拖到最後,當然最壞的是有罪還不認,還要掩蓋,那就糟糕了。曾幾何時,我們在信主之後的人生路程中,也許曾經流離,遠離主的恩、主的愛,然而主像牧人尋找迷羊一般,把我們找回來了,神願意我們悔改與祂重建關係,神會信守衪和祂的子民所立的約,就像衪與挪亞立約一樣,祂從未片面撕毀,神與和祂的子民所訂立的是平安之約,正如第10節所形容的:「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請留意這裡說「我平安的約」,這個約是神的平安,正如耶穌說:「我將我的平安留給你」,神給我們的平安是不能被奪去的,這是一個永遠的約,永遠的恩寵,神的慈愛必不離開我們,平安的約也永不遷移。神在9節說:「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我們要明白神以洪水毀滅世界的整個計畫和祂心中想念的,創世記記載了神因世人的罪而怒氣漲溢時,曾用洪水淹沒全地,洪水過後,神以彩虹為立約的記號,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神便紀念所立的約,人類從此不再會被洪水滅絕(創九:14-16)。科學家研究出來,彩虹是陽光透過水折射出來的原理,但為什麼折射出來的顏色是彩虹七色呢?因為這是神跟人立約的記號。一位姐妹見證說她小時候因為信主,被父親責打,她哭著跑了出去,當她淚眼汪汪地望向天空,從眼淚中她看到了彩虹,她說淚水的背後才有彩虹,啼哭過後才看見神的榮耀。對一個沒有信主的人來說,彩虹就是彩虹,對我們信主的人來說,彩虹是神與我們立約的記號,作為永遠的約。我們因著信就蒙了神的恩典,神是信實可靠的,正如以色列人犯罪得罪神,被擄分散到外邦,失去了應許的美地,當他們被聖靈感動,知罪憂傷痛悔的時候,神就施恩再領他們回來,再安置在本地,而且更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信祂的外邦人也歸為一體,一同承受應許,我們不要忘記神親口所說的:「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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