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人生 2408 


 
     目睹今日教會的怪現象


            楊鍾祿牧師

 
    聖經論教會的本質及其內涵意義皆非常清楚,基本上在福音派圈子裡已沒什麼有關教會教義之爭。但是,對有形教會行事的原則與細則、作法與作風卻仍可能彼此大相逕庭。世上本就充滿主觀與相對的事理,教會也不列外;只要不違背基本信仰,大家存異求同,彼此包容也就是了。然而,當某種作法,釀成風氣,形成趨勢時,就應當被提出來檢討,以正視聽。以下茲例評數項有關今日教會崇拜會中一些常見的現象,與教會諸賢明共勉。

    一、 主日崇拜歌舞助興

    自美國〈道上教會〉的傑克.海德福牧師推動“更新崇拜”的聚會方式以來,在極短的時間內,“更新崇拜”便席捲全球;馬來西亞不分宗派、種族的教會幾乎皆無例外的在每個聚會的前20至30分鐘或更長的時間(長達一小時亦不稀見),以唱短詩來作贊美敬拜。有些還配以各類敲擊樂器助唱,有些還有跳鈴鼓舞女郎於台前載歌載舞,令會眾不知應看投影歌詞唱詩好呢?或觀賞台前的曼妙歌舞表演才好?但想要專心以靈以虔來敬拜就難上加難了!


        筆者評語:

    信徒以詩歌讚美神作為敬拜的開始是合乎聖經的,如詩100:4“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當感謝祂,稱頌祂的名!”讓我們看見人上聖殿朝見神時,未入殿前便滿心稱謝、滿口讚美,以充滿感讚之心跨入神殿的門檻,預備敬拜。入殿後便與祭司啟應敬拜神,宣告:“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存到永遠,祂的信實直到萬代!”(詩100:5)
    歌頌讚美可說是人朝見神的序曲。然而,序曲非主調,不可喧賓奪主。在一個60至90分鐘左右的崇拜會中,以半小時或更長的時間唱短詩是否合宜呢?許多人常以舊約聖殿的敬拜、大衛、所羅門的長篇頌讚以及詩篇的讚美精神為例,強調在聚會中大比例的時間讓會眾唱詩是正確的。但新約的範例呢?主耶穌帶領門徒那三年半的時間裡,除了最後的晚餐後與門徒唱了“一首詩”(原文為單數)(太26:30;可14:26)以外,未見有任何以唱詩讚美敬拜神的例子!在福音書中皆未見主耶穌教導或帶領門徒唱詩讚美作為敬拜的記載。另一方面,更明顯可見的是主耶穌用許多寶貴的時間(quality time)向門徒講道、解經以及教訓或示範門徒更多禱告的功課!
    使徒行傳與新約書信裡雖也有提到信徒在家裡讚美神(徒2:47)、保羅勸勉信徒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弗5:19;西3:16)、啟示錄也提到天上的敬拜歌頌(嚴格來說,天上的敬拜不能作為仍在地上爭戰的教會的範例)。但在整部新約的教訓重點裡,更多在佈道宣教、建立教會、真理的教導與傳遞等重大事工上;唱詩讚美敬拜顯然並不是特別被強調的(可說只佔極小的比例)。新約論宣教、講道、禱告及相愛生活的教訓就遠比論唱詩多得多了。但反觀今日許多教會卻以唱詩作為崇拜會的主要部份,對講道反覺有點不耐煩!講員講得稍長便感到自己寶貴的時間被剝奪了,開始對講員惡眼相看,任你講得再好、再對也都徒增反感!
    令筆者感到十分訝異的是今天的教會領袖竟然皆那麼崇古,以致一味模仿舊約的崇拜模式,對新約的教會積極宣教佈道的精神卻相對的顯得那麼冷漠;對大衛運約櫃入耶路撒冷時的“跳舞崇拜”極端推崇效法(只是卻不效法大衛赤身而舞),對主耶穌與使徒們的榜樣以及更強調的事卻未予以同等的留意。
    論到教會的崇拜與音樂,顯然也日趨俗化。今天許多教堂讓一些青少年以效法夜總會歌舞廳配合流行歌曲的伴奏法來擊鼓與彈奏電子風琴或電子吉他。不錯,在快節奏的樂器伴奏中唱詩可收一掃傳統教會崇拜沉沉暮氣之效,但失去的卻是在安寧平靜中與神靈交的美善體驗!樂器的表達往往取決于樂師的心態。奏樂者若以輕佻之心演奏,會眾極易被誘導以歌聲來作為情緒的宣洩,崇拜會的頌讚頓化為城市喧囂的一部份!
    筆者並不否定快節奏的音樂伴奏也有適宜之時。例如在非洲與南美的許多族群文化,以強烈節奏的音樂來表達心中的熱情幾乎是他們的天性!教會無須堅持要求他們只能唱17世紀歐洲大陸式的舒緩慢拍聖曲!那簡直會要他們的命!但另一方面,本地教會若一味以盲從美式崇拜為榮的話,那就是本身對崇拜無知的一個公開宣告。隸屬不同文化的教會應按各自文化的自然表達,而無須執意的去模仿其他強勢文化的模式,那恐怕是自卑心理作祟!
    論到在會眾唱詩讚美敬拜時,教會安排少年男女在台前跳舞助興,本人則大不以為然!因為那將誤導會眾將原應注目耶穌的眼晴轉移到眼前的“輕歌曼舞”或“勁歌勁舞”的舞台表演上!教會既然安排如此節目,會眾當然要留意觀賞;舞得越妙,則吸引力越強;結果原應虔心敬拜的崇拜會就變成“分心”(仍要留點心神唱詩)觀賞歌舞表演了!

    二、讚美敬拜比拼耐力

    許多領唱者不分青紅皂白,一聲令下全體會眾便得開始罰站,直到唱完所有詩歌為止(一般連唱十幾二十首屬平常事耳)!可憐我們的會伯會姆,久站乏力,坐下又恐失禮,更恐被掛上不虔不敬罪名,只好咬緊牙關,硬撐到底;直到領唱者興盡,第二道令下後方如釋重負,頹然坐下!近前一看,才察覺個個已撐到臉青唇白、泠汗直流!


        筆者評語:

    唱詩歌不一定都必須要站著唱的,應以詩歌性質而定,有適宜站著唱的,也有適宜坐著唱的。應站著唱的詩歌若坐著唱會令人“坐得不安”,例如唱《聖哉!聖哉!聖哉!》若仍靠著椅背“優哉、優哉、優哉”的坐著唱,必令虔心敬拜者深感不妥,如坐針氈!。另一方面,適宜坐著唱的詩歌卻全體肅立來唱則令人“立得不安”!例如“野地的花”、“在花園裡”以及許多較輕鬆的短歌,大可不必如唱國歌那般對著國旗肅立而唱!試想在莊嚴的聖堂裡,全體會眾肅立同唱“抒情歌曲”(例如“若我是路旁的一朵小花”)你說可有多滑稽呢?為免讓全體會眾感到坐立不安,領唱者應學習唱詩時也“立有時,坐有時。”以此類推,舉手、拍手,也應按詩歌性質,合時宜而行。

     三、 複吟如咒不知所云

    時下本地教會所用的短詩幾乎皆為亞美利堅(American)的泊來品!。短詩者,往往不講究內容,只求韻律上口,可以反複吟唱便是好歌!許多西洋詩歌內容皆十分膚淺,甚至錯誤!例如:”Jesus we enthrone you”(我們使耶穌登上寶座,立祂為王?), ”Heavenly Father I appreciate you”(天父我們“欣賞”你?appreciate雖可譯為“感激”,但對神仍不宜用此字),“I keep falling in love with Him”(“fall in love”僅適宜用在男女情愛,絕不宜於用以描述Agape的聖愛)有些歌詞中夾有“Jesus my servant”詞句,令人唱到該處便難以為繼!此外還有如”Dancing with Jesus”(與耶穌共舞?)等令敬虔信徒感到“難以啟口”的鄙詞;但唱者大多不計(量大?),仍高吟直上九霄!重複多唱,越唱便越覺合理;久之便流行起來!


        筆者評語:

    聖詩迴異於世俗歌曲主要便是在於作者心存虔意而作,唱者心存虔意而唱。在歌詞或曲調上固然可以有較輕鬆的表達,但其信息必須合乎聖經真理,其心態必須有敬虔的實意。一般上歌詞也不宜過於簡單的只重復一兩句話;因為一兩句話談不上什麼信息,只能如咒語(chanting)般的硬塞入人的耳中進行人工洗腦!。保羅教導教會“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用心靈歌唱我們都明白,用悟性歌唱顯然是指唱者必須明白所唱的內涵,藉唱詩表達心中的意願(古人云:“詩言志”)。若只一味單調的重複一兩句話,便有點類似心智仍幼稚的兒童因無法完整表達而只能以重複的話或聲音發出意願信號。教會有責任引導信徒在屬靈敬拜上不斷提昇、進深才對,而不是開倒車!

    四、矯枉過正大濾蠓虫

    針對上述現象,一些教會評論家,予以嚴加批判。但也許由於“愛之深,責之切”,又出現矯枉過正現象!茲舉一例:近年來在教會甚流行的一首短詩《每一次禱告》飽受多方抨擊!尤因歌詞中有一句“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你的手”更被“鎖定”而群起攻之!指其不合神學、不合聖經、誤導眾生,視之如洪水猛獸,必須儘快加以扼阻,以免禍殃後代!


        筆者評語:

    詩歌體栽原是適宜用以感性抒發的;因此自然多用喻意或形象的表達。在聖經裡不乏例子,若按字面意義解讀的話必會錯解聖經(如以下括弧內所以為的),諸如:
    雅歌1:4 “願你吸引我,我就快跑跟隨你!”(真不懂神學!人怎能用腿來跟隨神呢?豈不知無論人跑得多快都不可能追得上神嗎?)
    詩6:6“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哇!肯定是在撒謊!作假見證!)
    詩18:16“祂坐著基路伯飛行;祂藉著風的翅膀快飛!”(原來神是這樣“飛”的!只是現代超音機可能已飛得比“神速”更快了!)
    詩18:16“祂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詩人一定曾發惡夢!)詩41:3“他在病中,你必給他鋪床”(神來給病人鋪床?這神學….?)
    甚至使徒們的禱告也說:“求主…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徒4:30)難道神還須要伸手才能醫治疾病嗎?怎麼連使徒們也犯了“想要以禱告來搖動神的手”的錯誤神學呢?

    小結

    1、西風東漸,裡面也夾著些歪風;教會長者應知曉辨別是非、洞察善惡,不應一味盲從。
    2、教會領袖應按聖經整體教訓識道理,知先後;免犯輕重不分、本末倒置之誤。
    3、未經嚴謹研考之事理,勿隨意以專家(例如神學家)自居發表評論或穿鑿附會,以免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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